法制工作
【管理机构】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在市政府办公室加挂牌子,为正科级行政单位,行政编制6人。2016年被评为山东省依法行政工作联系点(2015—2020)。
【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 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2017年,继续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寿光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编号发布制度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对规范性文件实行有效期制度。继续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必须经市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制定后均按规定报送潍坊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和寿光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并在政府网站及其他媒体上予以公布。全年全市共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8件。
政府决策机制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2017 年,继续落实《寿光市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办法(试行)》《寿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决策公开、重要决策合法性论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等行政决策制度和程序,在决定重大行政决策时,需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5个程序。市政府法制办承担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除列席市政府常务会外,凡市政府上会议题会前必须由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法制办审查不予上会研究。继续落实《寿光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规范法律顾问工作,在对涉及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人民生活等方面重要决策、政府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时,组织法律顾问认真分析、全面论证,为依法、科学决策提供法律支持。2017年1月,市政府聘请6名高水准法律专家为寿光市第二届政府法律顾问。至年底,市政府法律顾问共参与政府工作60余次。
【行政执法管理与监督】 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17年,继续强化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和执法证件管理工作,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均在编在岗,并参加全省统一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持有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同时,严格执法证件年审,对岗位调整、时效过期等人员的执法证件按规定予以注销,全年共注销执法证件30件。继续落实《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根据工作需要,全年共先后为全市有关单位的40名行政执法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件。
创新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和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机制。2017年,继续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员和执法监督联系点参与市政府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在第一届和第二届遴选行政执法监督员和联系点的基础上,从不同工作领域和专业人士中,聘请45名行政执法监督员,全年共开展活动11次,发现问题30余个,提出建议20余条,均得到及时解决。
开展行政部门涉企检查报备工作。2017年, 继续执行2014年制定的《寿光市涉企报备实施办法》,开展涉企检查报备工作。规定每月1日—20日为企业“宁静日”,在此期间除中央、省、潍坊市统一部署和涉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公共安全、行政审批现场勘查、执法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对特定企业开展检查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到企业开展检查活动。需到企业进行检查执法的部门(单位),到市法制办备案后,方可进行检查,否则将按照规定进行问责,为企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执法培训与法制宣传】 法治宣传。2017年,市法制办继续多形式广泛宣传《行政诉讼法》《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12月《潍坊法治》发行寿光专刊。寿光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做法得到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的肯定并向全国推广。
执法培训。2017年,市级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学法,继续将每月15日定为领导干部学法日。12月,市法制办联合潍坊政和法制服务中心, 结合日常开展的行政复议、应诉和案卷评查,针对部门执法程序漏洞和执法薄弱环节,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集中讲解依法行政相关知识,全年共举办行政执法培训班2期,培训行政执法人员520人次。通过法制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部门(单位)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
【行政复议应诉】 2017年,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4件,比2016年同期增加20件。收到的复议申请中,涉及公安类26件,占受理总数的32%;交通运输管理类36件,占44.4%;市场监管10件,占12.3%;社会保障类4件,安监和农业管理类1件,其他3件,共占9.8%。不予受理的3件,占1.5%。
【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督办】 2017年,市法制办承担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督办工作,并在寿光市召开“两会”期间到驻会地点收集议案、提案,会后按照各单位职责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所提议案、提案进行分工并转办,办理期限结束由法制办对办理情况答复收集、汇总,形成市政府办理汇报材料,向市人大、市政协进行汇报、通报。全年共督办人大议案、建议75件,政协提案、建议136件, 议案、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完毕,办复率达到100%。
法制工作
法制工作
【管理机构】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在市政府办公室加挂牌子,为正科级行政单位,行政编制6人。2016年被评为山东省依法行政工作联系点(2015—2020)。
【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 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2017年,继续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寿光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编号发布制度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对规范性文件实行有效期制度。继续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必须经市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制定后均按规定报送潍坊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和寿光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并在政府网站及其他媒体上予以公布。全年全市共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8件。
政府决策机制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2017 年,继续落实《寿光市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办法(试行)》《寿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决策公开、重要决策合法性论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等行政决策制度和程序,在决定重大行政决策时,需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5个程序。市政府法制办承担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除列席市政府常务会外,凡市政府上会议题会前必须由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法制办审查不予上会研究。继续落实《寿光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规范法律顾问工作,在对涉及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人民生活等方面重要决策、政府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时,组织法律顾问认真分析、全面论证,为依法、科学决策提供法律支持。2017年1月,市政府聘请6名高水准法律专家为寿光市第二届政府法律顾问。至年底,市政府法律顾问共参与政府工作60余次。
【行政执法管理与监督】 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17年,继续强化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和执法证件管理工作,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均在编在岗,并参加全省统一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持有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同时,严格执法证件年审,对岗位调整、时效过期等人员的执法证件按规定予以注销,全年共注销执法证件30件。继续落实《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根据工作需要,全年共先后为全市有关单位的40名行政执法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件。
创新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和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机制。2017年,继续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员和执法监督联系点参与市政府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在第一届和第二届遴选行政执法监督员和联系点的基础上,从不同工作领域和专业人士中,聘请45名行政执法监督员,全年共开展活动11次,发现问题30余个,提出建议20余条,均得到及时解决。
开展行政部门涉企检查报备工作。2017年, 继续执行2014年制定的《寿光市涉企报备实施办法》,开展涉企检查报备工作。规定每月1日—20日为企业“宁静日”,在此期间除中央、省、潍坊市统一部署和涉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公共安全、行政审批现场勘查、执法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对特定企业开展检查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到企业开展检查活动。需到企业进行检查执法的部门(单位),到市法制办备案后,方可进行检查,否则将按照规定进行问责,为企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执法培训与法制宣传】 法治宣传。2017年,市法制办继续多形式广泛宣传《行政诉讼法》《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12月《潍坊法治》发行寿光专刊。寿光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做法得到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的肯定并向全国推广。
执法培训。2017年,市级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学法,继续将每月15日定为领导干部学法日。12月,市法制办联合潍坊政和法制服务中心, 结合日常开展的行政复议、应诉和案卷评查,针对部门执法程序漏洞和执法薄弱环节,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集中讲解依法行政相关知识,全年共举办行政执法培训班2期,培训行政执法人员520人次。通过法制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部门(单位)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
【行政复议应诉】 2017年,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4件,比2016年同期增加20件。收到的复议申请中,涉及公安类26件,占受理总数的32%;交通运输管理类36件,占44.4%;市场监管10件,占12.3%;社会保障类4件,安监和农业管理类1件,其他3件,共占9.8%。不予受理的3件,占1.5%。
【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督办】 2017年,市法制办承担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督办工作,并在寿光市召开“两会”期间到驻会地点收集议案、提案,会后按照各单位职责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所提议案、提案进行分工并转办,办理期限结束由法制办对办理情况答复收集、汇总,形成市政府办理汇报材料,向市人大、市政协进行汇报、通报。全年共督办人大议案、建议75件,政协提案、建议136件, 议案、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完毕,办复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