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政
【管理机构】 2017年,寿光市民政局共有干部职工99人。内设办公室、财务科、优抚安置科、社会福利救灾救济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社会事务科、审批服务科7个科室。下辖正科级事业单位4 个,分别是市老龄委办、市慈善总会办(加挂市家庭经济核对中心办公室牌子)、市社区办、市社会福利中心;副科级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市军干所、市殡管所、市“双拥”办;股级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市婚姻登记办、市烈士陵园、市救助站、市殡仪馆。因工作需要,未经市编办备案内设研究室、党建办、社会福利科、社工办;设民办非企业单位2个,分别是东城公共陵园服务中心、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另外,15个镇(街区)分别设立民政办公室,配置民政工作人员2—3人,包括民政助理、慈善联络员、民政会计。市民政局主要负责辖区社会救助、减灾救灾、优待抚恤、复员退伍军人安置与管理、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婚姻登记、殡葬公墓管理、民间组织和社团登记管理、地名区划、社会福利事务、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社会慈善、福利彩票管理、老龄等工作。
【养老服务业全面转型升级】 加快推进新型医养项目建设。继续探索养老服务业与其他行业融合发展,重点抓好养老与项目、医疗、网络、市场四个结合,以养老带动产业发展。重点推进福缘颐养中心、城投陶然亭2个养老项目建设,累计投资3.97亿元,新建养老床位927张,护理床位368张。福缘颐养中心位于寿光市纬五路以北、永泰路以西,紧邻寿光市社会福利中心,计划2018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2017年入住养老人员772人。城投陶然亭位于文圣街市人民医院北邻,计划2018年7月建成投入使用。
推进农村幸福院运营试点。2015年12月,出台《关于开展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选取洛城街道屯西社区幸福院、台头镇三座楼村幸福院2个幸福院进行运营试点。2017年,继续对运营试点的各农村幸福院每年分别给予3万元的运营补助;对80周岁以上的集中供餐老年人,继续每人每天给予2元餐费补助;对90周岁以上老年人及特殊困难群体,每人每天给予3元餐费补助。
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针对寿光市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单一,缺乏发展动力,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推行公办养老机构“转企”改革。2017年9月,经市政府同意,组建寿光市养老服务集团,并成立养老服务集团建设推进工作组,制定集团组建方案、发展规划。12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组建市养老服务集团的意见》,开始正式对社会福利中心、原老年服务中心、榆园老年公寓实行市场化、公司化改革。寿光市“以市场化为导向、以集团化为依托,创新县域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新模式”被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老龄办推选为全国养老服务业发展75个典型案例,是全省唯一入选的县级典型案例,并于11月14日在济南召开的全国人大养老院建设工作座谈会上作经验介绍。按照《省级财政扶持城镇养老服务机构暂行办法》规定,争取省级资金扶持优秀城镇养老机构,全年拨付城乡养老服务机构以奖代补资金18万元,用于寿光市博爱老年服务中心建设。
全面抓好养老机构安全管理。为保障养老机构安全运营,市民政局通过由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 委托具有安全评价资质的专业安全检查机构对全市养老机构每季度开展1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引入专业机构安全评价机制与市民政局日常专项巡检相结合,筑牢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防线。全年共开展安全评估4次,民政安全生产检查5次, 联合市消防大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1次,组织应急消防演练2次,举办安全生产培训4次,发现安全隐患100多项,整改90多项。
【脱贫攻坚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 提高城乡低保标准。2017年,寿光市城镇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80 元提高到50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3800元提高到3900元。全市共有8220户、11728人享受城乡低保待遇,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3012万元。7月,组织开展全市低保对象集中复核工作,对各辖区内的低保家庭逐一入户走访,确保符合条件的一户不漏, 不符合条件的全部退出。全市共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人员1583户、2692人。
解决贫困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2017 年,在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贫困群众参加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全面做好资助贫困群众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将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资助范围,全年共出资270万元资助18016名贫困群众加入医疗保险。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程,由原来的按病种救助转为按费用救助,取消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重点救助对象医疗救助起付线,全年共为663人次发放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金81 万元。
健全完善防灾救灾体系。2017年5月10日,首次参加2017年潍坊(寿光)地震应急救援综合演练, 共抽调30名工作人员,搭建10顶救灾帐篷,通过演练提升灾害应急救援能力。
继续实施民生综合保险。2017年,寿光市财政出资297.5万元为全市所有居民投保民生综合保险, 全年共办理符合承保条件的立案89起,结案82起,赔偿106万元。
【“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完成新一届省双拥模范城考评检查工作。2017年11月15日,省“双拥” 模范城(县)年度考评检查组一行10人到寿光市检查“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检查组深入部队、社区、企业、优抚对象家中,采取走访、座谈、查看资料等方式进行检查,对寿光市“双拥”创城工作给予好评。
完成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2017年,寿光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由2016年的16218元调整为17652元,其中对高原(含进藏)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3倍标准发放,标准为52956元,这是寿光市连续第7年大幅度调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经审核共计为1080名义务兵(含高原条件兵)发放优待金2109万元,并于6月10日前全部发放完毕。
抚恤补助资金全部通过银行发放。继续实行各类抚恤补助资金通过银行按时足额发放的办法, 2017年共发放抚恤补助资金4998.09万元。
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2017年,共为462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951万元。根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上级安置政策要求, 顺利完成2017年度转业士官安置工作。经过考试考核,有6人安置到事业单位,有6人选择到国有企业工作,另有3人选择自谋职业。
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2017年,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免费培训电子商务、电工和汽车驾驶等课程,培训知识知晓率100%,意愿参训率100%, 培训合格率100%。
【基层治理和社会建设】 组建寿光市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4月,为加强城市社区小区治理, 印发《关于成立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5 月,印发《寿光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市直部门治理住宅区责任清单。对城市社区环境卫生、物业以及居民楼车库、楼道等重点部位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和管理。全年共清理建筑垃圾4处、乱堆乱放垃圾点25处,拆除乱搭乱建57处,立案查处乱改车库问题1处、停业16处。
推动“四社联动”机制建设。2017年,依托学院社区新搭建公益创新中心1处,通过推行微联盟、微行动、微课堂、微驿站等一系列公益创新服务计划,培育发展社区公益类社会组织1700多个,总服务超过30万人次,初步建立起以社区为平台、社区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依托的“四社联动”机制。
推进志愿者注册工作。2017年,为做好志愿者网上注册工作,推进全市志愿服务管理现代化、规范化,借助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利时机,以寿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名义下发《关于做好志愿者实名注册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用户使用手册》。全市共完成实名注册志愿者17.4万余人,共有志愿团体22 家,开展志愿项目195项,注册数量位列潍坊市各县(市区)首位。
【发展慈善事业】 扎实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2017年8月,通过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共接收全市794个部门(单位)、企事业和个人捐款845万余元。
慈善托底、救急难。2017年,先后开展“白内障复明”“真情助孤”“朝阳助学”“夕阳扶老”“爱心助残”“康复助医”“特别生活救助”“送温暖”“关爱白血病患者”“尿毒症透析救助”“12123慈善救助日”11项救助活动,共救助各类困难群众8300人左右,发放救助金856.7余万元。
发展慈善冠名基金。2017年,新签约慈善冠名基金10支,分别是山东金旭防水助老基金、泽源防水科技助老基金、潍坊市凯鑫防水助老基金、寿光市中医医院尿毒症透析救助基金、寿光市园林建设集团助困基金、潍坊市兴源防水助老基金、华丰防水助老基金、台头镇北洋头村扶贫济困基金、寿光市二和铝业助老基金、企业联盟教育基金,基金总额7800万元,年募集基金增值善款300万元。寿光市签约慈善冠名基金总数共计33只,在全市营造了良好的慈善氛围。
【老龄工作】 高龄与长寿补贴金社会化发放工作。2017年,继续实行寿光市9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和百岁以上老人长寿补贴金社会化发放。90岁以上老人补贴金每人每月60元,按季度发放;百岁以上老人长寿补贴金每人每月600元,按月发放, 以上两种补贴金均通过金融系统直接发放到老人手中。全年共计发放百岁老人长寿补贴金28.5万元,高龄补贴金223.7万元。
继续推进全市“银龄幸福和谐工程”。 2017 年,继续组织开展“银龄安康工程”,全年共为全市22.3万名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参保“银龄安康工程”,减轻和缓解了老年人因意外事故致贫、返贫的问题,确保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
倡导全社会尊老敬老好风尚。2017年10月26 日,以组织召开寿光市老年节庆祝大会为契机,扎实开展“敬老月”和老年节系列庆祝活动,通过广泛宣传孝亲敬老等先进典型,增强公众敬老意识。在全市庆祝老年节会议上,对2017年度评选出的全市敬老模范单位50个、敬老模范个人50人、模范老人50人和79个银龄安康工程先进单位进行表彰。为体现党和政府对高龄老人的关怀,在老年节前夕,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带头走访慰问百岁老人14人和省级以上老劳模代表5人,为他们送去慰问品和节日的问候。发挥电台、电视台、报社、网站等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加大对老年法律法规、老龄政策、尊老爱老先进典型、老龄工作重大活动的宣传力度,宣传寿光市社会养老服务业、养老保障政策、敬老典型等先进事例,全年在全国、省和潍坊市网站共刊登老龄信息99篇。
全面落实老年优待政策。2017年,继续强化对涉老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督查工作,发挥“老年优待服务窗口”“敬老文明号”作用,每半年1次对老年法律法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为老年人乘车、就医、养老和社会保障、维权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其中2017年6月推行建立60~64周岁老年人半价乘坐公交车惠民政策;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老年卡,免费乘坐公交车。贯彻落实新《老年法》,认真做好为老服务工作,依据老年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老年维权机构,完善基层老年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各镇(街区)成立老年维权服务中心(站)。强化老年法律援助、老年法律服务、老年司法救助工作。加大对涉老案件审理和执行力度,维护和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全市共建有社会福利中心、检察院派驻经济开发区检查室、法律援助中心2个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示范站,开展第三届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示范站创建工作,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顺利通过潍坊市老龄办的检查验收。贯彻落实全国、省和潍坊市基层老龄组织建设会议精神,在全市开展城乡社区老年协会示范性创建和规范化建设活动,实现“十三五” 时期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建设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努力把全市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功能完善、充满活力、作用明显的基层群众组织,使其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发挥应有作用。全市共创建具有示范性的城乡社区老年协会10个,实现老年群众自治组织依法设立,对于健全完善基层老龄工作体制机制,促进和提升社会管理水平,实现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开展孝亲敬老主题教育实践活动。2017年,全面推进孝德文化教育建设,积极参与潍坊市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模范老人,第五届“十大孝星” 评选表彰活动,其中王乐义、任金美等10人获得潍坊市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称号;隋立范、魏树堂等10人获得潍坊市模范老人称号;肖秀玲获得潍坊市第五届“十大孝星”称号;吴兰彦获得潍坊市第五届“十大孝星”提名奖。根据《关于参加第六届山东省老年书法美术大赛的通知》要求,共组织提报老年书法美术作品25幅,其中李炳章获老年书法一等奖,张广乾、张冠勤、张安国、刘在芳获老年书法优秀奖。
老龄工作专题调研。按照市老龄办开展老龄工作专题调研的要求,认真做好全市老龄工作调研, 2017年共提报老龄工作专题调研文章3篇。
【民政事务管理】 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工作。2017 年6月—9月,完成潍城—寿光、昌乐—寿光、青州—寿光3条边界线联检工作,总长度110多公里。
做好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制订2017年度社会组织年检方案,严格年鉴标准,及时完成对寿光市163 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和92家社会团体的年检工作,对不参加年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发出催检通知,确保全市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发挥应有作用。
提升婚姻登记、收养工作服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和《收养评估办法》, 依法行政,实行精细化服务,保证有关工作顺利开展。2017年,共办理结婚登记6227对,离婚登记1477对,补领结婚证2151对,收养登记8件,整理档案116盒。
提高殡葬工作服务水平。2017年4月,联合寿光市文明办出台《寿光市红白喜事办理指导标准》, 减轻群众负担,推进移风易俗,促进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喜事俭办,树立文明节俭新风。为更好地方便群众治丧,减轻群众治丧负担,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扩大殡葬惠民政策覆盖范围,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执行《寿光市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施意见》(寿民字〔2016〕29号),最高减免标准为每具1210元,全年共减免8167具,减免金额共计
719.3万元。《寿光市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实行办法》(寿民字〔2011〕21号)和《关于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意见》(寿政办发〔2013〕34号)同时废止。2017年4月,市财政投资1200万元(其中从福彩公益金中投资300万元、自筹900万元,均分3年支付),推进殡葬服务设施改造升级, 在寿光市殡仪馆新建高标准服务大厅及配套环保除尘设备,方便群众文明守灵,节俭办丧。
完善三级救助管理网络体系。2017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68人,其中省内救助76人、跨省救助33人,60岁以上老人40人、流浪未成年人5人,送指定医院救治35人。
组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2017年,共为2016年寿光市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136人发放一次性奖励19.3万元。发动全市城乡社区、养老机构、社会组织及社工领域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全年全市参加社工资格考试新考生报名339人,位居潍坊第1位。其中, 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79人(尚未办证),列潍坊第1位。
做好福利彩票发行工作。2017年,寿光市已建有的108个福利彩票站健康运行,全年全市共计销售福利彩票10112万元,其中电脑票销售9166万元、即开票销售946万元,较2016年同期增长5.27%。
民政
民 政
【管理机构】 2017年,寿光市民政局共有干部职工99人。内设办公室、财务科、优抚安置科、社会福利救灾救济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社会事务科、审批服务科7个科室。下辖正科级事业单位4 个,分别是市老龄委办、市慈善总会办(加挂市家庭经济核对中心办公室牌子)、市社区办、市社会福利中心;副科级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市军干所、市殡管所、市“双拥”办;股级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市婚姻登记办、市烈士陵园、市救助站、市殡仪馆。因工作需要,未经市编办备案内设研究室、党建办、社会福利科、社工办;设民办非企业单位2个,分别是东城公共陵园服务中心、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另外,15个镇(街区)分别设立民政办公室,配置民政工作人员2—3人,包括民政助理、慈善联络员、民政会计。市民政局主要负责辖区社会救助、减灾救灾、优待抚恤、复员退伍军人安置与管理、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婚姻登记、殡葬公墓管理、民间组织和社团登记管理、地名区划、社会福利事务、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社会慈善、福利彩票管理、老龄等工作。
【养老服务业全面转型升级】 加快推进新型医养项目建设。继续探索养老服务业与其他行业融合发展,重点抓好养老与项目、医疗、网络、市场四个结合,以养老带动产业发展。重点推进福缘颐养中心、城投陶然亭2个养老项目建设,累计投资3.97亿元,新建养老床位927张,护理床位368张。福缘颐养中心位于寿光市纬五路以北、永泰路以西,紧邻寿光市社会福利中心,计划2018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2017年入住养老人员772人。城投陶然亭位于文圣街市人民医院北邻,计划2018年7月建成投入使用。
推进农村幸福院运营试点。2015年12月,出台《关于开展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选取洛城街道屯西社区幸福院、台头镇三座楼村幸福院2个幸福院进行运营试点。2017年,继续对运营试点的各农村幸福院每年分别给予3万元的运营补助;对80周岁以上的集中供餐老年人,继续每人每天给予2元餐费补助;对90周岁以上老年人及特殊困难群体,每人每天给予3元餐费补助。
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针对寿光市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单一,缺乏发展动力,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推行公办养老机构“转企”改革。2017年9月,经市政府同意,组建寿光市养老服务集团,并成立养老服务集团建设推进工作组,制定集团组建方案、发展规划。12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组建市养老服务集团的意见》,开始正式对社会福利中心、原老年服务中心、榆园老年公寓实行市场化、公司化改革。寿光市“以市场化为导向、以集团化为依托,创新县域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新模式”被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老龄办推选为全国养老服务业发展75个典型案例,是全省唯一入选的县级典型案例,并于11月14日在济南召开的全国人大养老院建设工作座谈会上作经验介绍。按照《省级财政扶持城镇养老服务机构暂行办法》规定,争取省级资金扶持优秀城镇养老机构,全年拨付城乡养老服务机构以奖代补资金18万元,用于寿光市博爱老年服务中心建设。
全面抓好养老机构安全管理。为保障养老机构安全运营,市民政局通过由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 委托具有安全评价资质的专业安全检查机构对全市养老机构每季度开展1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引入专业机构安全评价机制与市民政局日常专项巡检相结合,筑牢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防线。全年共开展安全评估4次,民政安全生产检查5次, 联合市消防大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1次,组织应急消防演练2次,举办安全生产培训4次,发现安全隐患100多项,整改90多项。
【脱贫攻坚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 提高城乡低保标准。2017年,寿光市城镇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80 元提高到50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3800元提高到3900元。全市共有8220户、11728人享受城乡低保待遇,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3012万元。7月,组织开展全市低保对象集中复核工作,对各辖区内的低保家庭逐一入户走访,确保符合条件的一户不漏, 不符合条件的全部退出。全市共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人员1583户、2692人。
解决贫困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2017 年,在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贫困群众参加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全面做好资助贫困群众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将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资助范围,全年共出资270万元资助18016名贫困群众加入医疗保险。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程,由原来的按病种救助转为按费用救助,取消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重点救助对象医疗救助起付线,全年共为663人次发放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金81 万元。
健全完善防灾救灾体系。2017年5月10日,首次参加2017年潍坊(寿光)地震应急救援综合演练, 共抽调30名工作人员,搭建10顶救灾帐篷,通过演练提升灾害应急救援能力。
继续实施民生综合保险。2017年,寿光市财政出资297.5万元为全市所有居民投保民生综合保险, 全年共办理符合承保条件的立案89起,结案82起,赔偿106万元。
【“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完成新一届省双拥模范城考评检查工作。2017年11月15日,省“双拥” 模范城(县)年度考评检查组一行10人到寿光市检查“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检查组深入部队、社区、企业、优抚对象家中,采取走访、座谈、查看资料等方式进行检查,对寿光市“双拥”创城工作给予好评。
完成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2017年,寿光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由2016年的16218元调整为17652元,其中对高原(含进藏)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3倍标准发放,标准为52956元,这是寿光市连续第7年大幅度调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经审核共计为1080名义务兵(含高原条件兵)发放优待金2109万元,并于6月10日前全部发放完毕。
抚恤补助资金全部通过银行发放。继续实行各类抚恤补助资金通过银行按时足额发放的办法, 2017年共发放抚恤补助资金4998.09万元。
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2017年,共为462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951万元。根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上级安置政策要求, 顺利完成2017年度转业士官安置工作。经过考试考核,有6人安置到事业单位,有6人选择到国有企业工作,另有3人选择自谋职业。
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2017年,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免费培训电子商务、电工和汽车驾驶等课程,培训知识知晓率100%,意愿参训率100%, 培训合格率100%。
【基层治理和社会建设】 组建寿光市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4月,为加强城市社区小区治理, 印发《关于成立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5 月,印发《寿光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市直部门治理住宅区责任清单。对城市社区环境卫生、物业以及居民楼车库、楼道等重点部位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和管理。全年共清理建筑垃圾4处、乱堆乱放垃圾点25处,拆除乱搭乱建57处,立案查处乱改车库问题1处、停业16处。
推动“四社联动”机制建设。2017年,依托学院社区新搭建公益创新中心1处,通过推行微联盟、微行动、微课堂、微驿站等一系列公益创新服务计划,培育发展社区公益类社会组织1700多个,总服务超过30万人次,初步建立起以社区为平台、社区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依托的“四社联动”机制。
推进志愿者注册工作。2017年,为做好志愿者网上注册工作,推进全市志愿服务管理现代化、规范化,借助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利时机,以寿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名义下发《关于做好志愿者实名注册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用户使用手册》。全市共完成实名注册志愿者17.4万余人,共有志愿团体22 家,开展志愿项目195项,注册数量位列潍坊市各县(市区)首位。
【发展慈善事业】 扎实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2017年8月,通过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共接收全市794个部门(单位)、企事业和个人捐款845万余元。
慈善托底、救急难。2017年,先后开展“白内障复明”“真情助孤”“朝阳助学”“夕阳扶老”“爱心助残”“康复助医”“特别生活救助”“送温暖”“关爱白血病患者”“尿毒症透析救助”“12123慈善救助日”11项救助活动,共救助各类困难群众8300人左右,发放救助金856.7余万元。
发展慈善冠名基金。2017年,新签约慈善冠名基金10支,分别是山东金旭防水助老基金、泽源防水科技助老基金、潍坊市凯鑫防水助老基金、寿光市中医医院尿毒症透析救助基金、寿光市园林建设集团助困基金、潍坊市兴源防水助老基金、华丰防水助老基金、台头镇北洋头村扶贫济困基金、寿光市二和铝业助老基金、企业联盟教育基金,基金总额7800万元,年募集基金增值善款300万元。寿光市签约慈善冠名基金总数共计33只,在全市营造了良好的慈善氛围。
【老龄工作】 高龄与长寿补贴金社会化发放工作。2017年,继续实行寿光市9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和百岁以上老人长寿补贴金社会化发放。90岁以上老人补贴金每人每月60元,按季度发放;百岁以上老人长寿补贴金每人每月600元,按月发放, 以上两种补贴金均通过金融系统直接发放到老人手中。全年共计发放百岁老人长寿补贴金28.5万元,高龄补贴金223.7万元。
继续推进全市“银龄幸福和谐工程”。 2017 年,继续组织开展“银龄安康工程”,全年共为全市22.3万名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参保“银龄安康工程”,减轻和缓解了老年人因意外事故致贫、返贫的问题,确保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
倡导全社会尊老敬老好风尚。2017年10月26 日,以组织召开寿光市老年节庆祝大会为契机,扎实开展“敬老月”和老年节系列庆祝活动,通过广泛宣传孝亲敬老等先进典型,增强公众敬老意识。在全市庆祝老年节会议上,对2017年度评选出的全市敬老模范单位50个、敬老模范个人50人、模范老人50人和79个银龄安康工程先进单位进行表彰。为体现党和政府对高龄老人的关怀,在老年节前夕,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带头走访慰问百岁老人14人和省级以上老劳模代表5人,为他们送去慰问品和节日的问候。发挥电台、电视台、报社、网站等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加大对老年法律法规、老龄政策、尊老爱老先进典型、老龄工作重大活动的宣传力度,宣传寿光市社会养老服务业、养老保障政策、敬老典型等先进事例,全年在全国、省和潍坊市网站共刊登老龄信息99篇。
全面落实老年优待政策。2017年,继续强化对涉老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督查工作,发挥“老年优待服务窗口”“敬老文明号”作用,每半年1次对老年法律法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为老年人乘车、就医、养老和社会保障、维权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其中2017年6月推行建立60~64周岁老年人半价乘坐公交车惠民政策;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老年卡,免费乘坐公交车。贯彻落实新《老年法》,认真做好为老服务工作,依据老年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老年维权机构,完善基层老年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各镇(街区)成立老年维权服务中心(站)。强化老年法律援助、老年法律服务、老年司法救助工作。加大对涉老案件审理和执行力度,维护和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全市共建有社会福利中心、检察院派驻经济开发区检查室、法律援助中心2个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示范站,开展第三届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示范站创建工作,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顺利通过潍坊市老龄办的检查验收。贯彻落实全国、省和潍坊市基层老龄组织建设会议精神,在全市开展城乡社区老年协会示范性创建和规范化建设活动,实现“十三五” 时期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建设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努力把全市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功能完善、充满活力、作用明显的基层群众组织,使其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发挥应有作用。全市共创建具有示范性的城乡社区老年协会10个,实现老年群众自治组织依法设立,对于健全完善基层老龄工作体制机制,促进和提升社会管理水平,实现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开展孝亲敬老主题教育实践活动。2017年,全面推进孝德文化教育建设,积极参与潍坊市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模范老人,第五届“十大孝星” 评选表彰活动,其中王乐义、任金美等10人获得潍坊市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称号;隋立范、魏树堂等10人获得潍坊市模范老人称号;肖秀玲获得潍坊市第五届“十大孝星”称号;吴兰彦获得潍坊市第五届“十大孝星”提名奖。根据《关于参加第六届山东省老年书法美术大赛的通知》要求,共组织提报老年书法美术作品25幅,其中李炳章获老年书法一等奖,张广乾、张冠勤、张安国、刘在芳获老年书法优秀奖。
老龄工作专题调研。按照市老龄办开展老龄工作专题调研的要求,认真做好全市老龄工作调研, 2017年共提报老龄工作专题调研文章3篇。
【民政事务管理】 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工作。2017 年6月—9月,完成潍城—寿光、昌乐—寿光、青州—寿光3条边界线联检工作,总长度110多公里。
做好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制订2017年度社会组织年检方案,严格年鉴标准,及时完成对寿光市163 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和92家社会团体的年检工作,对不参加年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发出催检通知,确保全市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发挥应有作用。
提升婚姻登记、收养工作服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和《收养评估办法》, 依法行政,实行精细化服务,保证有关工作顺利开展。2017年,共办理结婚登记6227对,离婚登记1477对,补领结婚证2151对,收养登记8件,整理档案116盒。
提高殡葬工作服务水平。2017年4月,联合寿光市文明办出台《寿光市红白喜事办理指导标准》, 减轻群众负担,推进移风易俗,促进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喜事俭办,树立文明节俭新风。为更好地方便群众治丧,减轻群众治丧负担,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扩大殡葬惠民政策覆盖范围,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执行《寿光市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施意见》(寿民字〔2016〕29号),最高减免标准为每具1210元,全年共减免8167具,减免金额共计
719.3万元。《寿光市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实行办法》(寿民字〔2011〕21号)和《关于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意见》(寿政办发〔2013〕34号)同时废止。2017年4月,市财政投资1200万元(其中从福彩公益金中投资300万元、自筹900万元,均分3年支付),推进殡葬服务设施改造升级, 在寿光市殡仪馆新建高标准服务大厅及配套环保除尘设备,方便群众文明守灵,节俭办丧。
完善三级救助管理网络体系。2017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68人,其中省内救助76人、跨省救助33人,60岁以上老人40人、流浪未成年人5人,送指定医院救治35人。
组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2017年,共为2016年寿光市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136人发放一次性奖励19.3万元。发动全市城乡社区、养老机构、社会组织及社工领域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全年全市参加社工资格考试新考生报名339人,位居潍坊第1位。其中, 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79人(尚未办证),列潍坊第1位。
做好福利彩票发行工作。2017年,寿光市已建有的108个福利彩票站健康运行,全年全市共计销售福利彩票10112万元,其中电脑票销售9166万元、即开票销售946万元,较2016年同期增长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