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管理机构】 2017年,寿光市环境保护局(简称市环保局)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审批服务科、生态保护科、土壤环境与固废管理科(加挂大气污染防治科牌子)。下辖正科级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环境监察大队、污水处理费征收办公室;副科级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环境监测站、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公室;股级事业单位1个,为环境信息中心;派出机构5个,分别是羊口环保所、侯镇环保所、古城环保所、文家环保所、台头环保所。共有干部职工139人。
2017年,市环保局先后获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寿光市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点、潍坊市理论大众化示范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突出贡献单位等称号。
【环保概况】 2017年,市环保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深入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工作部署,以环境质量全面改善为目标,扎实推进治污减排工程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环境监管,开展全市环保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08天,同比增加19天, PM10、PM2.5、二氧化硫,同比分别改善7.27%、9.09%、18.42%;重点河流断面全部达到五类水质标准,主要污染物COD、氨氮同比分别改善14.5%、10%,环境质量稳步改善,为“四个城市”建设提供可靠的生态环境保障。
【环境监测】 地表水、大气与噪声检测。2017 年,继续对地表水8条河流10个断面、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月进行采样监测。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完成小清河羊口、弥河张建桥2个国控断面的断面桩安装;开展弥河人工监测断面和自动监测站点位6项指标的比对,调查提报2个国控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基础资料。开展入海河流33项污染物监测分析,对巨淀湖水质开展监测工作。完成4个空气监测站空气质量监测和大气降水监测工作,对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每日进行分析,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依据,同时完成侯镇空气站搬迁工作。完成8个点位4个季度的功能区环境噪声、229个网格的区域环境噪声、9条道路48个监测点的道路交通噪声监测工作。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对三元朱村每季度进行1次地下水水源地、环境空气质量和地表水监测。按照省环保厅和潍坊市环保局安排,对南水北调双王城水库入水口开展调水期间加密监测和每月检测1次的24项目全分析。
污水与废气检测。2017年,继续对国控省控6家废水污染源、12家废气污染源、4个污水处理厂每个季度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对重点排污单位以及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的火电、造纸等重点行业自行检测方案完成审核,对列入2017年度减排工程的废水废气污染源和污水处理厂开展监督性监测,为总量减排核算提供数据支撑。继续对13家城镇和园区污水处理厂每月开展1次18项指标采样监测,检测结果及时提报业务主管科室,杜绝污染事件发生。
【环境监察】 排污费征收工作。2017年,继续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标准,坚持“依法、全面、足额、按时”的征收原则,做到征收依据充分、核算全面准确、操作程序合法。根据上级要求,完成对石化、包装装潢印刷行业的VOC收费试点工作,共收费入库43.3万元;对废水、废气、噪声共征收排污费4767.3万元,创历史最高纪录。
强化环境执法。2017年,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主动适应环境保护新常态,规范环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环境执法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将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紧密结合,利用日常巡查、在线监控等执法手段,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解决了重点行业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改善了重点片区环境质量。全年共下达行政处罚通知书432 起,罚款1699万元;限产停产2起,查封扣押5起, 向公安机关行政移送案件10起,其中刑事移送案件3 起,行政移送案件7起。
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2017年,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环境保护工作属地和部门职责建设网格化监管体系的意见》(寿办发〔2017〕41 号),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将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及职能部门环境监管责任和镇(街区)属地管理责任,15个镇(街区)全部整合组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公室,均配备不少于10人的专(兼)职环境监管人员,全市共配备208人,实现执法重心下移、执法人员下沉、环境监管全覆盖。同时,进一步优化二级、三级、四级划分,理顺监管人员,二级网格共派驻环境监管人员395人,三级网格共派驻环境监管人员432人,四级网格共派驻环境监管人员4149人。
开展污染源随机抽查工作。2017年,对全市污染源、执法主体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和完善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执法人员信息库,其中污染源信息库共梳理各类企业380个,包括重点污染源112个、一般污染源268个,并对污染源信息进行全面更新,新增添污染源经纬度、污染源类别、排污类型等重要信息。通过随机抽取“污染源和执法人员、随机分配任务”的方式,完成433家次的随机抽查任务,随机抽查情况全部在市环保局网站进行公开。
认真处理环境信访案件。2017年,继续对通过群众来电来访、寿光民声、各级市长公开电话等渠道收集到的环境信访案件,按照信访办理程序进行认真处理,做到“有访必接、有接必查、及时反馈”,全年共办理来信、来电、转办等信访案件1500余件,立案处罚432起,处罚金额1699万元,移交公安10起,处结率达100%。
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继续开展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全年共对284家企业环境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加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与新龙电化开展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落实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 按照职责开展应急减排落实情况督促检查,确保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其他工作。2017年,先后开展中考、高考期间噪声管理工作,向有关单位下发《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通知》,明确职责分工, 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考生顺利度过考试。联合各部门开展秸秆禁烧工作,以市政府文件下发秸秆禁烧工作方案,联合市公安、城管等6个包靠部门在麦收期间对各镇(街区)秸秆禁烧情况及时进行督导巡查。开展排污口规范化工作,有23家企业排污口达到规范化。及时报送环境监察政务信息,全年共报送各类环境监察政务信息14篇,其中被省环保部门采用2篇。
【环境治理】 至2017年底,寿光市“十大工程” 共324项年度任务全部完成,完成投资34.5亿元。
产业提升绿色发展工程。一是关停环保不达标项目。凯马东厂、市武装部训练基地、台头镇及化龙镇等10个项目的关停工作已全部完成。二是严控全市能耗、电耗总量。共完成对10户国家“万户企业”的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数据填报工作及节能考核自查工作,对潍坊市级重点耗能企业的月度节能信息系统数据进行调度、审核。对2016年度寿光市节能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及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评价考核,同时将潍坊市下达的2017年节能目标责任书,分解到各镇(街区)、有关企业。三是实施工业绿动力计划。2017年5月,市经信局对寿光市企业10吨以上燃煤锅炉改造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根据《关于申报潍坊市实施“工业绿动力”计划的通知》要求,组织各镇(街区)、有关企业完成申报工作。联合市财政局制定《寿光市2017年度工业绿动力计划推进方案》,鼓励企业对燃煤锅炉进行改造。四是发展循环经济。全市有8个项目列入潍坊市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重点支撑项目,有1家企业申报的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获潍坊市经信委、财政局等4部门建设批复并基本建成,市经济开发区被列入山东省园区循环化改造计划。全市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累计101家,开展强制清洁生产企业累计73家。初步通过创建潍坊市循环经济示范市验收工作。五是继续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分类施治,多措并举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全年先后关停化工企业131家,全市由2015年底的247家减少至116家,其中危化品企业由160家关停至43家。继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共关停非法和违规企业26家、整改98家,化工园区外的35家危化品企业有18家制定搬迁方案,另有5家拟申报重点监测点,其余企业全部通过改变工艺、关停注销等方式退出危化品领域。开展对218家化工企业“四评级一评价”复审工作,复审验收执行“签字背书”制度,对企业未整改到位的,由各职能部门依法进行整顿。
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工程。一是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一方面严格按照《潍坊市按用能先进标准管理项目暂行办法》,提高项目设备能效等级,降低项目单耗水平。根据潍坊市新修订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优化审批流程,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审批效率。2017年,对189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完成节能评估审核。另一方面开展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制定出台《寿光市2017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实施方案》,通过采取燃煤小锅炉“清零”行动、煤电落后产能淘汰、对重点耗煤企业全部限产、提前关停钢铁落后产能、散煤清洁化治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煤炭消费过快增长。2017 年,对全市10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进行拆除,对现役燃煤机组和10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其中有36台燃煤机组和31台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根据《寿光市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实施方案》,对全市10万千瓦以下抽凝燃煤热电机组实施替代、关停,共拆除机组7台。同时,完成《寿光市热电联产规划》初稿编制工作。二是推进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落实山东省《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的意见》及潍坊市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工作协调小组,制定出台《寿光市散煤清洁化治理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方案》《寿光市散煤市场整治行动指导意见》等系列文件,在多形式搞好宣传的基础上,牵头开展煤炭市场整治,推进配送中心建设,部分建成投用的配送中心顺利通过潍坊市验收。对煤炭、燃煤炉具等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型煤配送企业及抽检单位,对133 个煤炭样品完成质量检测,超额完成订购10万吨型煤推广计划和配送工作,共推广节能环保炉具10500 多台。三是加快燃煤锅炉淘汰和分输站改造工程建设。根据寿光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和“三八六”环保专项行动要求,加大对小型燃煤锅炉的淘汰改造力度,按时完成对全市10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市住建局完成对3个天然气分输站改造工程,共铺设燃气管网142公里,开通公服用户126家,开通居民用户10235户。四是发展新能源光伏发电项目。总投资2.8亿元的寿光市金合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羊口镇先进制造业产业园40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并网发电,预计年发电量4700万千瓦时,实现销售收入约4600万元。
工业点源深度治理工程。一是抓好大气污染综合防治。2017年,继续采取关、停、并、转等“清零”措施,共完成10吨以下燃煤小锅炉拆除改造1274台,完成20家有机化工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完成鲁丽钢铁、巨能特钢2家钢铁企业原料场、煤场、堆场密闭治理任务,对国华电厂等34家企业的50个大型物料堆场实施改造,全市工业企业内部物料堆场封闭、半封闭率达到100%。二是分类处置,妥善解决排查发现的各类环保问题。针对部分企业无环保手续、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污染物超标排放等问题,按照“规范一批、治理一批、关停一批”的原则,对企业实施分类处置,对环保手续齐全,存在现场问题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无环保手续,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程度较轻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治;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无环保手续、污染严重的企业列入政府“散乱污”企业,实行关停取缔,共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项目207个,完成现场问题整改648个,对实施停产整治的1000多家企业依法纳入正常监管, 使存在的环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三是持续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采取“智慧环保”监控与现场执法监管相结合、随机抽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大对工业企业现场检查力度,共全面检查重点污染源企业380家。
车辆污染综合管控工程。一是对寿光市47家社会加油站和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所属加油站主体资格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测结果全都合格。对社会加油站油品质量进行抽检,未发现问题。同时, 完成鲁清石化油品升级改造项目。二是投资590万, 新增城乡公交线路8条、纯电动公交车20辆,新建充电桩10台。三是推广凯马汽车电动车,1月—11月, 销售电动车1383辆,主营业务收入6000多万元,凯马新能源汽车补贴获批复,资金已到位。四是严格执行机动车环保准入条件,未达到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和转入。通过机动车监控平台对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实时监控,完成第四季度环保检测线比对试验。五是开展车辆污染综合管控行动,制定城区内大货车限行方案,严禁大货车在城区内行驶,重点淘汰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老旧大中重型客货运输车辆。全面禁行黄标车,对黄标车实行电子抓拍和现场处罚并录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 对违规驶入限行区的黄标车实施非现场处罚,全年共查处违规黄标车违法行为58起,查处各类非法拼装、报废车辆31辆。
城市环卫精细管理工程。一是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研究制定《寿光市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整治实施方案》,向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下发《关于加强寿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通知》(寿建字〔2017〕72号)。2017年,开展日常巡查980余次,检查工地在建项目84个,对各类不文明施工行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218份、停工整改通知单109份。二是对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扬尘污染进行整治,制定防治预案,落实主体责任,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全市共有商混企业22家,其中4家企业(爱军志宏、金立、同泰、欣港)因无具体业务而停产、1家(宏丰)企业正在搬迁、1家(环宇)企业将原来的防风抑尘墙改为全封闭生产,其余16家企业均以不同方式进行扬尘防控,经潍坊市验收达到免检标准。三是实施道路保洁扬尘防治措施,对城区所有主次干路推行“以克论净”保洁标准,春、夏、秋三季严格按照道路保洁作业规范实行湿式机械化清扫和洒水作业。建立完善高效清运体系,对乡级及以上道路两侧暂存点的大棚秸蔓实行常态化清理。加强无主垃圾清运,共清理各类无主垃圾36万余立方米。对生活垃圾转运站、垃圾桶、果皮箱等环卫设施进行更新,新购置25部生活垃圾压缩车,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效率得到提升。四是强化对露天烧烤、餐饮服务业油烟尘污染治理, 取缔辖区内露天烧烤、店外摆桌及城区烧烤门店185 家、大排档72家,对城区范围内需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621家餐饮门店、33家机关单位食堂、100家学校食堂全部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对屡教不改的经营业户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对暴力抗法的经营业户移送公安机关严肃处理,其中刑事拘留1人、治安拘留2人。五是加强露天堆场扬尘防控,对城区共有的4处露天煤场,在供暖期间实行每月2次检查1次调度,严格按照《潍坊市扬尘防控标准》做好露天煤场扬尘防控。露天煤场进出道路必须硬化,出口处必须设置车辆清洗设备;露天装卸必须洒水、喷淋;未搭设围挡的,必须搭设围挡; 需覆盖的必须覆盖到位,设置防风抑尘网,搭设堆料棚,做到所有堆料全部进料棚堆放。六是实施城市园林绿化,对城区主次干道、街巷两侧裸露地进行绿化补植,对公园、游园内的裸露部位因地制宜进行多样化补植,全年共完成补植面积17.5万余平方米,栽植各类绿化苗木46万株。全年开工绿化工程20项,共计栽植乔灌木22余万株,地被植物6万平方米。同时,加强绿化施工现场整治,垃圾日产日清,确保施工作业不扬尘。
集中供热优化整合工程。一是加快供热工程建设,2017年寿光市投资5200万元,铺设供热主管网26.4公里;二是推进供热计量智能化改造,根据《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智能化改造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17年完成供热计量智能化改造,共有10个小区、7089户实现计量收费。三是开展老旧小区集中供热改造,市住建局、财政局发布关于加快2017年度未供暖小区实现集中供暖的通告,尽快解决未接入集中供热管网的小区居民供暖问题。2017年,清水泊农场家属院、食品站小区、工商小区等7个小区接入集中供热管网,898户居民的实现集中供暖。
城镇废水综合利用工程。2017年,继续完善污水管网建设,投资2133万元完成菜都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完成雨污水管网建设5.2公里。投资12080 万元,基本完成寿光市排水管网工程(北环路排水工程),建设雨污水管网34公里。田柳镇投资600万元,完成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建设污水管网2公里。推进农村新型社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古城街道投资150万元完成汇贤居、跃龙、前疃3个农村新型社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处理能力90吨每日。
河流湿地生态保护工程。2017年,对辖区内河流断面水质状况开展全面排查,引入新鲜水源,对弥河现有水源进行置换。制定小清河羊口断面超标预警工作方案,建立丹河湿地长效维护管理机制, 保障市控以上重点河流断面稳定达标。开展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在阳河—织女河河道建设人工湿地。强化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出水全部指标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涉及地表水易超标项目达到地表水V类水质标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启动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对城北水厂、东城水厂进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投资500万元对阳河、织女河人工湿地进行水质净化,新建石砌溢流坝5座、木桩溢流坝6座,种植水生植物464亩,外运垃圾1.9万立方米。投资946万元,实施老河口海岸带综合整治修复(一期)项目,建设护岸1000米,加固岸顶,盐松植被种植2.46万株,拆除废弃建筑物7000万立方米。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一是全面实施土壤改良工程,推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213.5万亩, 覆盖全市15处镇(街区)800个村的小麦、玉米、棉花、蔬菜和果树等作物,覆盖率达94.8%。市财政投入600万元实施沃土工程,推广使用微生物肥料、高碳有机肥料,进行土壤改良。全市2017年沃土工程改良土壤3.7万亩,推广生物有机肥料1.85万吨,土壤新改良面积、推广有机肥料均完成任务目标的185%。二是全面推行绿色控害技术,减少化学农药用量。2017年全市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发生面积720.15万亩,防治面积652.57万亩,挽回粮食作物损失64.86万吨,实际损失15.92万吨。有害生物防治面积占到发生面积的90%以上,防治效果达到85%以上,使粮食作物病虫为害损失控制在5%以下,经济作物病虫为害损失控制在10%以下。三是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提高综合利用率。市政府下发《关于做好麦收、秋收期间秸秆禁烧工作确保空气质量的通知》,制定秸秆禁烧督查实施方案,确保麦收和秋收时节无秸秆焚烧现象。落实市政府新出台的《寿光市蔬菜废弃物循环利用暂行管理办法》,强化政策扶持,增强企业积极性,推广蔬菜秸秆还田快速腐熟肥料化技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2017 年,累计还田2万亩,还田数量达2.436万吨,全市农作物秸秆还田率达96%以上,比2016年提高1.1个百分点。四是实施农村新能源建设项目,投资673.21万元建设纪台镇玉皇庙沼气站项目,利用蔬菜秸秆和畜禽粪便做原料进行沼气生产并对全村供气。至11 月中旬,该站已集中处理蔬菜垃圾、禽畜粪污等各类有机废弃物2.04万吨,生产沼气32万立方米、沼液1.46万吨。其中,沼气基本满足玉皇庙社区283户居民全年集中用气,沼液主要开发为茄子专用的配方冲施肥,可满足周边1万亩大棚蔬菜冲施用肥需要。五是加强治理畜牧业业面源污染,制定落实禁养区划定方案,关闭搬迁禁养区内规模场(户)257家, 2017年全市新建、改建老旧养殖场4个,全市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比例分别达到95%和85%以上;建成粪污处理设施2000多处,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近100%;共新认证无公害产品5个。
环境安全风险防控工程。一是加强固废危废管理,顺利解除环保部挂牌督办寿光市固废管理问题;配合环保部检查组对寿光市晨鸣纸业等4家进口固废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杜绝非法进口固废、倒卖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争取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1470万元,完成富康制药原址场地修复工程;在羊口镇建设危废处置中心项目,年可处置危废9000吨,基本满足全市企业危废处置需求。二是完善市、镇(街区)、村居三级环境监管立体网格,在15个镇(街区)完成整合组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公室,办公场所、工作人员配套齐全,全市共配备208人。在全市所有行政村、城市社区配备至少1名警务助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协管员(1人3职),实现执法重心下移、执法人员下沉、环境监管全覆盖。三是加强环境应急工作, 2017年对284家企业环境应急预案进行备案。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按照职责开展应急减排落实情况督促检查,确保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其他工作】 顺利迎接中央和省环保督察。2017 年 5月上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环保问题大排查暨污染源调查摸底工作。由市环保、住建、农业、畜牧、水利、卫计等10个市直部门牵头制定实施方案,15个镇街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工业企业、养殖场(小区)、施工工地、商砼企业、渣土车、餐饮烧烤、河流河道、农业废弃物、建筑垃圾、医疗废物及废水、纳污坑塘、黑臭水体、燃煤小锅炉和加油站等10大项内容进行集中排查,建立完善1452家企业污染源动态管理清单,对排查发现的环保问题,由相关部门牵头制定整改方案,各镇(街区)负责落实,8月市级领导按照包靠镇(街区)分工,对环保问题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督导,使环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其中,3月—4 月省环保督察期间向寿光市交办的65件环境举报案件中,对查实的22件全部完成整改;8月—9月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向寿光市转办的57件信访案件中,共完成整改47件,对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均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节点和责任人,进行整改。
污水处理费征收。2017年,全市开征单位103 家,共征收污水处理费4298万元,超出年度目标498 万元。继续加强供排水口规范化整治,征收办投资9.5万元,对22家单位的供排水口进行修复,保证计量设备正常运行,全年共规范供排水口102家,其中规范排污口78个、供水口17个,安装计量设施93台,建设监测房51间,使所有征收单位根据在线监控平台或供排水表核算实现计量收费。严格审批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办理污水接入手续,2017年累计办理污水接入手续52家。每季度进行1次主管网测流,形成测流分析报告,通过分析主管网水量变化实现对全市污水排放量的有效监管。利用“智慧环保”系统功能,为排查、征费工作提供支持,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日常监管,增加现场巡查频次, 尤其是对排水量大的企业,做到有异常水量波动立即到现场查看,通过在线平台监控与日常巡查结合的方式,杜绝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污水处理费足额征收。2017年全市按质收费22家次, 对企业达标排放起到有效地监督作用。
强化污水处理厂出水监督管理。按照污水处理厂下游河流断面“优先达标”原则,2015年起各污水处理厂逐年对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实现出水水质达到COD≤40毫克/升、氨氮≤2毫克/升的流域断面控制标准。制定出台《寿光市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入管网企业环境监管工作方案》,对全市重点涉水企业及全部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管网铺设情况、出水水质达标情况、入管企业废水排放指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数等方面进行不定期检查,将总磷等8项指标列入日常检测工作中, 并严格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全指标进行监管, 保证出水水质达标排放。
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
【管理机构】 2017年,寿光市环境保护局(简称市环保局)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审批服务科、生态保护科、土壤环境与固废管理科(加挂大气污染防治科牌子)。下辖正科级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环境监察大队、污水处理费征收办公室;副科级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环境监测站、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公室;股级事业单位1个,为环境信息中心;派出机构5个,分别是羊口环保所、侯镇环保所、古城环保所、文家环保所、台头环保所。共有干部职工139人。
2017年,市环保局先后获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寿光市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点、潍坊市理论大众化示范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突出贡献单位等称号。
【环保概况】 2017年,市环保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深入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工作部署,以环境质量全面改善为目标,扎实推进治污减排工程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环境监管,开展全市环保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08天,同比增加19天, PM10、PM2.5、二氧化硫,同比分别改善7.27%、9.09%、18.42%;重点河流断面全部达到五类水质标准,主要污染物COD、氨氮同比分别改善14.5%、10%,环境质量稳步改善,为“四个城市”建设提供可靠的生态环境保障。
【环境监测】 地表水、大气与噪声检测。2017 年,继续对地表水8条河流10个断面、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月进行采样监测。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完成小清河羊口、弥河张建桥2个国控断面的断面桩安装;开展弥河人工监测断面和自动监测站点位6项指标的比对,调查提报2个国控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基础资料。开展入海河流33项污染物监测分析,对巨淀湖水质开展监测工作。完成4个空气监测站空气质量监测和大气降水监测工作,对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每日进行分析,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依据,同时完成侯镇空气站搬迁工作。完成8个点位4个季度的功能区环境噪声、229个网格的区域环境噪声、9条道路48个监测点的道路交通噪声监测工作。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对三元朱村每季度进行1次地下水水源地、环境空气质量和地表水监测。按照省环保厅和潍坊市环保局安排,对南水北调双王城水库入水口开展调水期间加密监测和每月检测1次的24项目全分析。
污水与废气检测。2017年,继续对国控省控6家废水污染源、12家废气污染源、4个污水处理厂每个季度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对重点排污单位以及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的火电、造纸等重点行业自行检测方案完成审核,对列入2017年度减排工程的废水废气污染源和污水处理厂开展监督性监测,为总量减排核算提供数据支撑。继续对13家城镇和园区污水处理厂每月开展1次18项指标采样监测,检测结果及时提报业务主管科室,杜绝污染事件发生。
【环境监察】 排污费征收工作。2017年,继续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标准,坚持“依法、全面、足额、按时”的征收原则,做到征收依据充分、核算全面准确、操作程序合法。根据上级要求,完成对石化、包装装潢印刷行业的VOC收费试点工作,共收费入库43.3万元;对废水、废气、噪声共征收排污费4767.3万元,创历史最高纪录。
强化环境执法。2017年,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主动适应环境保护新常态,规范环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环境执法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将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紧密结合,利用日常巡查、在线监控等执法手段,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解决了重点行业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改善了重点片区环境质量。全年共下达行政处罚通知书432 起,罚款1699万元;限产停产2起,查封扣押5起, 向公安机关行政移送案件10起,其中刑事移送案件3 起,行政移送案件7起。
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2017年,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环境保护工作属地和部门职责建设网格化监管体系的意见》(寿办发〔2017〕41 号),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将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及职能部门环境监管责任和镇(街区)属地管理责任,15个镇(街区)全部整合组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公室,均配备不少于10人的专(兼)职环境监管人员,全市共配备208人,实现执法重心下移、执法人员下沉、环境监管全覆盖。同时,进一步优化二级、三级、四级划分,理顺监管人员,二级网格共派驻环境监管人员395人,三级网格共派驻环境监管人员432人,四级网格共派驻环境监管人员4149人。
开展污染源随机抽查工作。2017年,对全市污染源、执法主体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和完善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执法人员信息库,其中污染源信息库共梳理各类企业380个,包括重点污染源112个、一般污染源268个,并对污染源信息进行全面更新,新增添污染源经纬度、污染源类别、排污类型等重要信息。通过随机抽取“污染源和执法人员、随机分配任务”的方式,完成433家次的随机抽查任务,随机抽查情况全部在市环保局网站进行公开。
认真处理环境信访案件。2017年,继续对通过群众来电来访、寿光民声、各级市长公开电话等渠道收集到的环境信访案件,按照信访办理程序进行认真处理,做到“有访必接、有接必查、及时反馈”,全年共办理来信、来电、转办等信访案件1500余件,立案处罚432起,处罚金额1699万元,移交公安10起,处结率达100%。
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继续开展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全年共对284家企业环境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加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与新龙电化开展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落实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 按照职责开展应急减排落实情况督促检查,确保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其他工作。2017年,先后开展中考、高考期间噪声管理工作,向有关单位下发《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通知》,明确职责分工, 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考生顺利度过考试。联合各部门开展秸秆禁烧工作,以市政府文件下发秸秆禁烧工作方案,联合市公安、城管等6个包靠部门在麦收期间对各镇(街区)秸秆禁烧情况及时进行督导巡查。开展排污口规范化工作,有23家企业排污口达到规范化。及时报送环境监察政务信息,全年共报送各类环境监察政务信息14篇,其中被省环保部门采用2篇。
【环境治理】 至2017年底,寿光市“十大工程” 共324项年度任务全部完成,完成投资34.5亿元。
产业提升绿色发展工程。一是关停环保不达标项目。凯马东厂、市武装部训练基地、台头镇及化龙镇等10个项目的关停工作已全部完成。二是严控全市能耗、电耗总量。共完成对10户国家“万户企业”的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数据填报工作及节能考核自查工作,对潍坊市级重点耗能企业的月度节能信息系统数据进行调度、审核。对2016年度寿光市节能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及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评价考核,同时将潍坊市下达的2017年节能目标责任书,分解到各镇(街区)、有关企业。三是实施工业绿动力计划。2017年5月,市经信局对寿光市企业10吨以上燃煤锅炉改造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根据《关于申报潍坊市实施“工业绿动力”计划的通知》要求,组织各镇(街区)、有关企业完成申报工作。联合市财政局制定《寿光市2017年度工业绿动力计划推进方案》,鼓励企业对燃煤锅炉进行改造。四是发展循环经济。全市有8个项目列入潍坊市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重点支撑项目,有1家企业申报的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获潍坊市经信委、财政局等4部门建设批复并基本建成,市经济开发区被列入山东省园区循环化改造计划。全市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累计101家,开展强制清洁生产企业累计73家。初步通过创建潍坊市循环经济示范市验收工作。五是继续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分类施治,多措并举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全年先后关停化工企业131家,全市由2015年底的247家减少至116家,其中危化品企业由160家关停至43家。继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共关停非法和违规企业26家、整改98家,化工园区外的35家危化品企业有18家制定搬迁方案,另有5家拟申报重点监测点,其余企业全部通过改变工艺、关停注销等方式退出危化品领域。开展对218家化工企业“四评级一评价”复审工作,复审验收执行“签字背书”制度,对企业未整改到位的,由各职能部门依法进行整顿。
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工程。一是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一方面严格按照《潍坊市按用能先进标准管理项目暂行办法》,提高项目设备能效等级,降低项目单耗水平。根据潍坊市新修订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优化审批流程,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审批效率。2017年,对189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完成节能评估审核。另一方面开展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制定出台《寿光市2017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实施方案》,通过采取燃煤小锅炉“清零”行动、煤电落后产能淘汰、对重点耗煤企业全部限产、提前关停钢铁落后产能、散煤清洁化治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煤炭消费过快增长。2017 年,对全市10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进行拆除,对现役燃煤机组和10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其中有36台燃煤机组和31台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根据《寿光市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实施方案》,对全市10万千瓦以下抽凝燃煤热电机组实施替代、关停,共拆除机组7台。同时,完成《寿光市热电联产规划》初稿编制工作。二是推进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落实山东省《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的意见》及潍坊市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工作协调小组,制定出台《寿光市散煤清洁化治理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方案》《寿光市散煤市场整治行动指导意见》等系列文件,在多形式搞好宣传的基础上,牵头开展煤炭市场整治,推进配送中心建设,部分建成投用的配送中心顺利通过潍坊市验收。对煤炭、燃煤炉具等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型煤配送企业及抽检单位,对133 个煤炭样品完成质量检测,超额完成订购10万吨型煤推广计划和配送工作,共推广节能环保炉具10500 多台。三是加快燃煤锅炉淘汰和分输站改造工程建设。根据寿光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和“三八六”环保专项行动要求,加大对小型燃煤锅炉的淘汰改造力度,按时完成对全市10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市住建局完成对3个天然气分输站改造工程,共铺设燃气管网142公里,开通公服用户126家,开通居民用户10235户。四是发展新能源光伏发电项目。总投资2.8亿元的寿光市金合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羊口镇先进制造业产业园40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并网发电,预计年发电量4700万千瓦时,实现销售收入约4600万元。
工业点源深度治理工程。一是抓好大气污染综合防治。2017年,继续采取关、停、并、转等“清零”措施,共完成10吨以下燃煤小锅炉拆除改造1274台,完成20家有机化工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完成鲁丽钢铁、巨能特钢2家钢铁企业原料场、煤场、堆场密闭治理任务,对国华电厂等34家企业的50个大型物料堆场实施改造,全市工业企业内部物料堆场封闭、半封闭率达到100%。二是分类处置,妥善解决排查发现的各类环保问题。针对部分企业无环保手续、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污染物超标排放等问题,按照“规范一批、治理一批、关停一批”的原则,对企业实施分类处置,对环保手续齐全,存在现场问题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无环保手续,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程度较轻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治;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无环保手续、污染严重的企业列入政府“散乱污”企业,实行关停取缔,共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项目207个,完成现场问题整改648个,对实施停产整治的1000多家企业依法纳入正常监管, 使存在的环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三是持续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采取“智慧环保”监控与现场执法监管相结合、随机抽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大对工业企业现场检查力度,共全面检查重点污染源企业380家。
车辆污染综合管控工程。一是对寿光市47家社会加油站和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所属加油站主体资格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测结果全都合格。对社会加油站油品质量进行抽检,未发现问题。同时, 完成鲁清石化油品升级改造项目。二是投资590万, 新增城乡公交线路8条、纯电动公交车20辆,新建充电桩10台。三是推广凯马汽车电动车,1月—11月, 销售电动车1383辆,主营业务收入6000多万元,凯马新能源汽车补贴获批复,资金已到位。四是严格执行机动车环保准入条件,未达到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和转入。通过机动车监控平台对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实时监控,完成第四季度环保检测线比对试验。五是开展车辆污染综合管控行动,制定城区内大货车限行方案,严禁大货车在城区内行驶,重点淘汰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老旧大中重型客货运输车辆。全面禁行黄标车,对黄标车实行电子抓拍和现场处罚并录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 对违规驶入限行区的黄标车实施非现场处罚,全年共查处违规黄标车违法行为58起,查处各类非法拼装、报废车辆31辆。
城市环卫精细管理工程。一是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研究制定《寿光市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整治实施方案》,向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下发《关于加强寿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通知》(寿建字〔2017〕72号)。2017年,开展日常巡查980余次,检查工地在建项目84个,对各类不文明施工行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218份、停工整改通知单109份。二是对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扬尘污染进行整治,制定防治预案,落实主体责任,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全市共有商混企业22家,其中4家企业(爱军志宏、金立、同泰、欣港)因无具体业务而停产、1家(宏丰)企业正在搬迁、1家(环宇)企业将原来的防风抑尘墙改为全封闭生产,其余16家企业均以不同方式进行扬尘防控,经潍坊市验收达到免检标准。三是实施道路保洁扬尘防治措施,对城区所有主次干路推行“以克论净”保洁标准,春、夏、秋三季严格按照道路保洁作业规范实行湿式机械化清扫和洒水作业。建立完善高效清运体系,对乡级及以上道路两侧暂存点的大棚秸蔓实行常态化清理。加强无主垃圾清运,共清理各类无主垃圾36万余立方米。对生活垃圾转运站、垃圾桶、果皮箱等环卫设施进行更新,新购置25部生活垃圾压缩车,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效率得到提升。四是强化对露天烧烤、餐饮服务业油烟尘污染治理, 取缔辖区内露天烧烤、店外摆桌及城区烧烤门店185 家、大排档72家,对城区范围内需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621家餐饮门店、33家机关单位食堂、100家学校食堂全部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对屡教不改的经营业户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对暴力抗法的经营业户移送公安机关严肃处理,其中刑事拘留1人、治安拘留2人。五是加强露天堆场扬尘防控,对城区共有的4处露天煤场,在供暖期间实行每月2次检查1次调度,严格按照《潍坊市扬尘防控标准》做好露天煤场扬尘防控。露天煤场进出道路必须硬化,出口处必须设置车辆清洗设备;露天装卸必须洒水、喷淋;未搭设围挡的,必须搭设围挡; 需覆盖的必须覆盖到位,设置防风抑尘网,搭设堆料棚,做到所有堆料全部进料棚堆放。六是实施城市园林绿化,对城区主次干道、街巷两侧裸露地进行绿化补植,对公园、游园内的裸露部位因地制宜进行多样化补植,全年共完成补植面积17.5万余平方米,栽植各类绿化苗木46万株。全年开工绿化工程20项,共计栽植乔灌木22余万株,地被植物6万平方米。同时,加强绿化施工现场整治,垃圾日产日清,确保施工作业不扬尘。
集中供热优化整合工程。一是加快供热工程建设,2017年寿光市投资5200万元,铺设供热主管网26.4公里;二是推进供热计量智能化改造,根据《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智能化改造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17年完成供热计量智能化改造,共有10个小区、7089户实现计量收费。三是开展老旧小区集中供热改造,市住建局、财政局发布关于加快2017年度未供暖小区实现集中供暖的通告,尽快解决未接入集中供热管网的小区居民供暖问题。2017年,清水泊农场家属院、食品站小区、工商小区等7个小区接入集中供热管网,898户居民的实现集中供暖。
城镇废水综合利用工程。2017年,继续完善污水管网建设,投资2133万元完成菜都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完成雨污水管网建设5.2公里。投资12080 万元,基本完成寿光市排水管网工程(北环路排水工程),建设雨污水管网34公里。田柳镇投资600万元,完成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建设污水管网2公里。推进农村新型社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古城街道投资150万元完成汇贤居、跃龙、前疃3个农村新型社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处理能力90吨每日。
河流湿地生态保护工程。2017年,对辖区内河流断面水质状况开展全面排查,引入新鲜水源,对弥河现有水源进行置换。制定小清河羊口断面超标预警工作方案,建立丹河湿地长效维护管理机制, 保障市控以上重点河流断面稳定达标。开展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在阳河—织女河河道建设人工湿地。强化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出水全部指标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涉及地表水易超标项目达到地表水V类水质标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启动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对城北水厂、东城水厂进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投资500万元对阳河、织女河人工湿地进行水质净化,新建石砌溢流坝5座、木桩溢流坝6座,种植水生植物464亩,外运垃圾1.9万立方米。投资946万元,实施老河口海岸带综合整治修复(一期)项目,建设护岸1000米,加固岸顶,盐松植被种植2.46万株,拆除废弃建筑物7000万立方米。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一是全面实施土壤改良工程,推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213.5万亩, 覆盖全市15处镇(街区)800个村的小麦、玉米、棉花、蔬菜和果树等作物,覆盖率达94.8%。市财政投入600万元实施沃土工程,推广使用微生物肥料、高碳有机肥料,进行土壤改良。全市2017年沃土工程改良土壤3.7万亩,推广生物有机肥料1.85万吨,土壤新改良面积、推广有机肥料均完成任务目标的185%。二是全面推行绿色控害技术,减少化学农药用量。2017年全市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发生面积720.15万亩,防治面积652.57万亩,挽回粮食作物损失64.86万吨,实际损失15.92万吨。有害生物防治面积占到发生面积的90%以上,防治效果达到85%以上,使粮食作物病虫为害损失控制在5%以下,经济作物病虫为害损失控制在10%以下。三是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提高综合利用率。市政府下发《关于做好麦收、秋收期间秸秆禁烧工作确保空气质量的通知》,制定秸秆禁烧督查实施方案,确保麦收和秋收时节无秸秆焚烧现象。落实市政府新出台的《寿光市蔬菜废弃物循环利用暂行管理办法》,强化政策扶持,增强企业积极性,推广蔬菜秸秆还田快速腐熟肥料化技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2017 年,累计还田2万亩,还田数量达2.436万吨,全市农作物秸秆还田率达96%以上,比2016年提高1.1个百分点。四是实施农村新能源建设项目,投资673.21万元建设纪台镇玉皇庙沼气站项目,利用蔬菜秸秆和畜禽粪便做原料进行沼气生产并对全村供气。至11 月中旬,该站已集中处理蔬菜垃圾、禽畜粪污等各类有机废弃物2.04万吨,生产沼气32万立方米、沼液1.46万吨。其中,沼气基本满足玉皇庙社区283户居民全年集中用气,沼液主要开发为茄子专用的配方冲施肥,可满足周边1万亩大棚蔬菜冲施用肥需要。五是加强治理畜牧业业面源污染,制定落实禁养区划定方案,关闭搬迁禁养区内规模场(户)257家, 2017年全市新建、改建老旧养殖场4个,全市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比例分别达到95%和85%以上;建成粪污处理设施2000多处,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近100%;共新认证无公害产品5个。
环境安全风险防控工程。一是加强固废危废管理,顺利解除环保部挂牌督办寿光市固废管理问题;配合环保部检查组对寿光市晨鸣纸业等4家进口固废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杜绝非法进口固废、倒卖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争取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1470万元,完成富康制药原址场地修复工程;在羊口镇建设危废处置中心项目,年可处置危废9000吨,基本满足全市企业危废处置需求。二是完善市、镇(街区)、村居三级环境监管立体网格,在15个镇(街区)完成整合组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公室,办公场所、工作人员配套齐全,全市共配备208人。在全市所有行政村、城市社区配备至少1名警务助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协管员(1人3职),实现执法重心下移、执法人员下沉、环境监管全覆盖。三是加强环境应急工作, 2017年对284家企业环境应急预案进行备案。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按照职责开展应急减排落实情况督促检查,确保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其他工作】 顺利迎接中央和省环保督察。2017 年 5月上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环保问题大排查暨污染源调查摸底工作。由市环保、住建、农业、畜牧、水利、卫计等10个市直部门牵头制定实施方案,15个镇街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工业企业、养殖场(小区)、施工工地、商砼企业、渣土车、餐饮烧烤、河流河道、农业废弃物、建筑垃圾、医疗废物及废水、纳污坑塘、黑臭水体、燃煤小锅炉和加油站等10大项内容进行集中排查,建立完善1452家企业污染源动态管理清单,对排查发现的环保问题,由相关部门牵头制定整改方案,各镇(街区)负责落实,8月市级领导按照包靠镇(街区)分工,对环保问题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督导,使环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其中,3月—4 月省环保督察期间向寿光市交办的65件环境举报案件中,对查实的22件全部完成整改;8月—9月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向寿光市转办的57件信访案件中,共完成整改47件,对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均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节点和责任人,进行整改。
污水处理费征收。2017年,全市开征单位103 家,共征收污水处理费4298万元,超出年度目标498 万元。继续加强供排水口规范化整治,征收办投资9.5万元,对22家单位的供排水口进行修复,保证计量设备正常运行,全年共规范供排水口102家,其中规范排污口78个、供水口17个,安装计量设施93台,建设监测房51间,使所有征收单位根据在线监控平台或供排水表核算实现计量收费。严格审批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办理污水接入手续,2017年累计办理污水接入手续52家。每季度进行1次主管网测流,形成测流分析报告,通过分析主管网水量变化实现对全市污水排放量的有效监管。利用“智慧环保”系统功能,为排查、征费工作提供支持,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日常监管,增加现场巡查频次, 尤其是对排水量大的企业,做到有异常水量波动立即到现场查看,通过在线平台监控与日常巡查结合的方式,杜绝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污水处理费足额征收。2017年全市按质收费22家次, 对企业达标排放起到有效地监督作用。
强化污水处理厂出水监督管理。按照污水处理厂下游河流断面“优先达标”原则,2015年起各污水处理厂逐年对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实现出水水质达到COD≤40毫克/升、氨氮≤2毫克/升的流域断面控制标准。制定出台《寿光市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入管网企业环境监管工作方案》,对全市重点涉水企业及全部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管网铺设情况、出水水质达标情况、入管企业废水排放指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数等方面进行不定期检查,将总磷等8项指标列入日常检测工作中, 并严格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全指标进行监管, 保证出水水质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