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业
【概况】 2017年,安丘市畜牧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以经济、生态、政治、社会、文化“五位一体”文明建设为抓手,以推进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结构调整为重点,凝心聚力、创新驱动,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进“四个城市”创建,扎实构建“五位一体”发展新常态,开展了基层动物防疫体系改革,代表潍坊市迎接欧盟动物源性食品监管体系考察,争创为省级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被农业部、财政部列为2017年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重点县,连续五年获得省级“生猪调出大县”称号,获奖励资金326万元。全年出栏生猪79.06万头、牛2.36万头、羊29.37万只、家禽5704万只。畜牧业产值24亿元,较上年增长2.8%。
【标准化建设】 坚持稳猪降禽促羊的发展方针,加快猪、羊品种改良,稳定生猪生产,降低鸡鸭等肉禽产能,大力发展牛羊食草畜牧业,不断优化畜禽养殖产业结构。8月,编制《2017年安丘市粮改饲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投资项目324.8万元,其中省财政补助资金77.334万元,扶持合力牧业、大河肉牛等6家养殖企业开展全株青贮玉米收贮。通过项目实施,增加青贮玉米等饲料作物种植面积,逐步推广普及饲料作物优质高产技术与草食畜禽标准化饲养技术,提升标准化规模种植与养殖水平,基本形成优质高效饲料作物生产与畜牧业融合的发展格局。
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创建 按照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监管常态化、示范区域化要求,积极开展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创,加快标准化畜禽养殖园区建设改造。 推进2016年开工建设的健宏农业肉鸡养殖场、浩源畜禽养殖场2个重点养殖续建项目,其中浩源畜禽养殖场项目计划投资300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可出栏生猪4万头,实现销售收入4000万元;现已建成标准化猪舍2栋7000平方米,饲养生猪6000头。健宏农业肉鸡养殖场项目计划投资5500万元,建设鸡舍6栋、5400平方米;现已建成鸡舍3栋2700平方米,饲养肉鸡5.4万只。全部投产后年可出栏80万只。落实新引进开工计划投资2200万元的官庄镇春泽生态家庭农场建设项目。项目占地50亩,规划建设高标准猪舍6栋,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建成后,年可存栏生猪5000头,出栏1万头,年销售收入1300万元,利润150万元。是年,创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国家级1个、省级2个、潍坊市级15个。全市共创建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2个、省级15个、潍坊市级51个。新建李兰杰养殖场等10个标准化养殖场,使全市标准化养殖园区达160个。建成合力牧业、德诚牧业、凤舞山畜牧与旅游融合示范园区3个。合力牧业、立华牧业、阳春牧业、润成、普兰特汉等5个科技示范园,引进推广畜禽新品种13个、新技术17项。
【畜禽污染处理】 3月,市政府印发《关于划定全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的意见》、市畜牧局制定《安丘市2017年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镇街区畜禽养殖禁养、限养、适养区划界线,分别制定专项防治方案,列明畜禽粪污综合治理整改清单,实化细化治理措施。坚持分区域、分畜种、分规模“堵改结合”治污思路。“堵”即严格养殖场行业、区域准入管理,“改”即对限养区和适养区内养殖场进行标准化改造。严禁禁养区内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完成对1013家畜禽养殖场(户)的关闭搬迁;严格控制限养区内畜禽养殖总量,实行减量提质工程,原则上不再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对现有畜禽养殖场户必须建设达标粪污处理设施,严禁粪污直排。未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的,责令其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责令其搬迁或关停。积极发展适养区内种养循环、生态高效的产业园区。
加快畜禽粪污治理 8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安丘市畜禽粪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方案》重点推广堆肥发酵还田、发酵床、种养循环、沼气工程等粪污治理模式6个,培育合力牧业“奶牛—沼—苜蓿(树)”、普兰特汉粪便堆积发酵生产有机肥等示范典型6个。主要指导养殖场户建设沉淀池、沼气池、干粪棚等粪污处理设施,配备干湿分离机、罐体发酵设备等。规模化牛羊场重点推广沼气净化工程和粪污有机肥转化,以合力牧业“奶牛—沼—苜蓿(树)”和普兰特汉粪便堆积发酵生产有机肥的养殖模式为代表;规模化猪场重点推广堆肥发酵还田、沼气净化工程和种养生态循环模式,以和润养殖场、德诚牧业“猪—沼—藕”生态循环养殖模式为代表;规模化鸡场重点推广生产有机肥、种养生态循环模式,以龙溪养殖场“鸡—藕—鱼”的循环养殖模式为代表;规模化鸭场重点推广生物发酵床养殖、罐体发酵处理粪污的治理模式,以天润食品的肉鸭发酵床养殖和罐体发酵处理粪污模式为代表。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75%,畜禽粪便处理利用率78%以上。
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 2016年,争取省财政200万元耕地质量提升项目资金,扶持天润、六旺、德诚、波涛胜、春雨5家养殖企业建设粪便治理工程,建成粪便发酵生产有机肥示范点4处、发酵床养殖示范点1处,于2017年10月通过潍坊市主管部门组织的现场验收。是年,争取国家资金3650万元,开展整县制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试点,到2018年11月计划建成区域性专业化粪污无害化处理中心3处、专业服务公司1个,扶持规模化养殖场新建改造粪污处理设施167个,分3年对施用有机肥的种植户进行财政补贴。2月,市畜牧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安丘市2016年生猪调查大县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利用省财政资金353万元,扶持4个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成投入使用;整合各级财政资金500万元,扶持12家规模养殖场进行标准化养殖和粪污处理工程建设。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2016年,率先在全省开展生猪产品“撤点并厂、定点配送”试点项目,省财政投入资金20万元。2017年4月,项目通过省畜牧兽医局专家组的现场验收。开展屠宰资质清理,撤掉2家屠宰场,保留生猪屠宰场点8家,规范建设冷鲜肉配送点20个,发挥屠宰企业自属物流和第三方冷链物流的功能优势,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数据管理、统一企业配送、统一配送编号、统一检验监督,形成屠宰“中心企业+辐射场点+配送点”的生产供应模式,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肉”。是年9月,在全市开展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资格审查清理和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重点检查振祥食品有限公司和石埠子畜牧兽医管理站。
强化动物检疫监督 继续深化“动监e通”省级试点工作,为171名工作人员配备检疫监督“动监e通”移动终端。贯彻落实农业部“六条禁令”,严格执行产地检疫和产品检疫操作规程,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1200份,产地检疫猪23.83万头、禽1.63亿羽;屠宰检疫猪107.52万头、禽5444万羽,规模化养殖场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屠宰场点动物产地检疫证回收率达100%。在涉牧类食品农产品产地准出方面,全面推进“二维码”追溯管理制度的实施,加贴“二维码”标签4万个。完善20处基层畜牧检测点兽医实验室基础设施,配备定量检测仪等仪器设备300多台套,抽检畜禽样品10.09万份。进行监管创新改革,整合资金建成市智慧畜牧综合监管服务平台,上传服务、监管、运营等信息4000余条。
严格畜牧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 年内,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按照审批程序办理许可,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4个、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2个、生鲜乳准运证2个。是年6月,市畜牧局开展农资市场集中整治,“放心农资进乡村、质量兴牧保安全”宣传周等专项活动,检查畜产品屠宰企业、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养殖场户等1723家,下达整改意见书30份。严格执行兽药经营告知制度,否则对经营企业及产品一律禁止经销、流通,坚决杜绝不合格兽药产品流入市场,已告知兽药经营品种422个,总数达1139个。富邦药业、惠好药业和华品生物等5家兽药生产企业,均实现赋“二维码”出厂、上市销售;49家兽药经营企业配齐追溯设备并纳入省追溯系统,实现生产经营环节的可追溯。同时,加强对全市5个兽药生产企业、49个兽药经营企业、28个饲料生产企业的监管,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督促企业严格遵守GMP、GSP质量管理规范,依法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6家。
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认真贯彻落实《安丘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办法》,潍坊瑞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竣工运营。年内,初步形成以镇街区、村暂存,病死无害化处理场专人专车集中收集处理体系。是年3月,申报《安丘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争取省财政资金100万元,用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体系建设。2016年—2017年,落实各级财政补助资金702万元,保障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快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全覆盖。是年10月,市畜牧局制定《关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的补充规定》。《规定》明确病死畜禽收集标准、收集处理监管流程、监管责任人等内容,实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作为保险理赔的前置条件,对不能确认无害化处理的,保险公司一律不予赔偿。至年底,全市集中处理病死畜禽10.5万头(只),实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常态化管理。
【动物疫病防控】 4月,市畜牧局制定《2017年安丘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继续把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作为动物防疫工作的重中之重,组织全市706名村级动物防疫员以及镇街区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投入畜禽免疫注射工作。同时,进行动物防疫制度改革,改原来的散养户畜禽春秋两季为春秋冬三季的集中免疫和每月第三周补充免疫,提升畜禽强制免疫效果,实施规模养殖场常年按程序免疫的长效机制。基本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易感动物(猪、牛、羊、鸡、鸭、鹅等)免疫率维持在100%。强化应急物资储备,投资80万元,采购消毒剂10吨、隔离衣800件、电动喷雾器200台、冷藏箱200个等防控物资,发放消毒药品5.1吨。
加强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4月,市畜牧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H7N9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H7N9亚型流感病毒紧急监测的通知》和《2017安丘市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等文件,落实H7N9流感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实行日报告制度,重点开展布鲁氏菌病和H7N9流行病学调查,其中布鲁氏菌病普查奶牛0.1万头、肉牛3.17万头、羊23.88万只;H7N9流感普查家禽场户2112家、禽1650万余只,未发现临床阳性病例。加强日常监测和预警预报,全年免疫效果监测:口蹄疫样品1556份、H7N9亚型禽流感样品3841份,合格率达到99.5%,符合国家规定;病原学监测: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样品1850份、布鲁氏菌病样品4995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开展基层动物防疫体系改革 9月,市政府印发《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首次推行基层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协管员制度。按照“网格全覆盖、资源共分享、管理无盲区、责任可追究”的要求,划定监管网格,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奖惩,建立健全基层动物防疫网格化监管体系,实行网格化管理。
【无疫区建设】 市畜牧局以巩固提升无疫区为主线,本着重监管、促发展的监管理念,“严把四关”即检疫监测关、无害化处理关、疫情防控关、畜产品质量关,持之以恒地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继续保持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6月,省财政拨付无疫区运转补助资金5万元,用于胶东半岛无疫区运转维护。10月,组织基层畜牧兽医技术员、养殖企业负责人共50人参加潍坊市畜牧兽医局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培训。
【畜牧行政执法】 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供销联社等部门开展农资市场集中整治,成立联合执法检查队伍,建立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实行资源共享、案件合查,齐抓共管。工作中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持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的原则,采取不间断、拉网式、全覆盖的督查方式,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对使用违法添加物质、私屠乱宰,加工、销售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组织开农资市场集中整治、兽用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生猪屠宰“注水肉”及其他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6000人次,检查各类企业、养殖场户2950个,查处违法案件1起,即饲料类案件1起,依法进行处理。同时,开展“放心农资进乡村、质量兴牧保安全”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畜禽养殖、屠宰企业、兽药生产、经营单位的守法意识。
畜牧业
畜牧业
【概况】 2017年,安丘市畜牧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以经济、生态、政治、社会、文化“五位一体”文明建设为抓手,以推进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结构调整为重点,凝心聚力、创新驱动,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进“四个城市”创建,扎实构建“五位一体”发展新常态,开展了基层动物防疫体系改革,代表潍坊市迎接欧盟动物源性食品监管体系考察,争创为省级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被农业部、财政部列为2017年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重点县,连续五年获得省级“生猪调出大县”称号,获奖励资金326万元。全年出栏生猪79.06万头、牛2.36万头、羊29.37万只、家禽5704万只。畜牧业产值24亿元,较上年增长2.8%。
【标准化建设】 坚持稳猪降禽促羊的发展方针,加快猪、羊品种改良,稳定生猪生产,降低鸡鸭等肉禽产能,大力发展牛羊食草畜牧业,不断优化畜禽养殖产业结构。8月,编制《2017年安丘市粮改饲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投资项目324.8万元,其中省财政补助资金77.334万元,扶持合力牧业、大河肉牛等6家养殖企业开展全株青贮玉米收贮。通过项目实施,增加青贮玉米等饲料作物种植面积,逐步推广普及饲料作物优质高产技术与草食畜禽标准化饲养技术,提升标准化规模种植与养殖水平,基本形成优质高效饲料作物生产与畜牧业融合的发展格局。
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创建 按照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监管常态化、示范区域化要求,积极开展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创,加快标准化畜禽养殖园区建设改造。 推进2016年开工建设的健宏农业肉鸡养殖场、浩源畜禽养殖场2个重点养殖续建项目,其中浩源畜禽养殖场项目计划投资300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可出栏生猪4万头,实现销售收入4000万元;现已建成标准化猪舍2栋7000平方米,饲养生猪6000头。健宏农业肉鸡养殖场项目计划投资5500万元,建设鸡舍6栋、5400平方米;现已建成鸡舍3栋2700平方米,饲养肉鸡5.4万只。全部投产后年可出栏80万只。落实新引进开工计划投资2200万元的官庄镇春泽生态家庭农场建设项目。项目占地50亩,规划建设高标准猪舍6栋,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建成后,年可存栏生猪5000头,出栏1万头,年销售收入1300万元,利润150万元。是年,创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国家级1个、省级2个、潍坊市级15个。全市共创建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2个、省级15个、潍坊市级51个。新建李兰杰养殖场等10个标准化养殖场,使全市标准化养殖园区达160个。建成合力牧业、德诚牧业、凤舞山畜牧与旅游融合示范园区3个。合力牧业、立华牧业、阳春牧业、润成、普兰特汉等5个科技示范园,引进推广畜禽新品种13个、新技术17项。
【畜禽污染处理】 3月,市政府印发《关于划定全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的意见》、市畜牧局制定《安丘市2017年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镇街区畜禽养殖禁养、限养、适养区划界线,分别制定专项防治方案,列明畜禽粪污综合治理整改清单,实化细化治理措施。坚持分区域、分畜种、分规模“堵改结合”治污思路。“堵”即严格养殖场行业、区域准入管理,“改”即对限养区和适养区内养殖场进行标准化改造。严禁禁养区内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完成对1013家畜禽养殖场(户)的关闭搬迁;严格控制限养区内畜禽养殖总量,实行减量提质工程,原则上不再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对现有畜禽养殖场户必须建设达标粪污处理设施,严禁粪污直排。未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的,责令其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责令其搬迁或关停。积极发展适养区内种养循环、生态高效的产业园区。
加快畜禽粪污治理 8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安丘市畜禽粪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方案》重点推广堆肥发酵还田、发酵床、种养循环、沼气工程等粪污治理模式6个,培育合力牧业“奶牛—沼—苜蓿(树)”、普兰特汉粪便堆积发酵生产有机肥等示范典型6个。主要指导养殖场户建设沉淀池、沼气池、干粪棚等粪污处理设施,配备干湿分离机、罐体发酵设备等。规模化牛羊场重点推广沼气净化工程和粪污有机肥转化,以合力牧业“奶牛—沼—苜蓿(树)”和普兰特汉粪便堆积发酵生产有机肥的养殖模式为代表;规模化猪场重点推广堆肥发酵还田、沼气净化工程和种养生态循环模式,以和润养殖场、德诚牧业“猪—沼—藕”生态循环养殖模式为代表;规模化鸡场重点推广生产有机肥、种养生态循环模式,以龙溪养殖场“鸡—藕—鱼”的循环养殖模式为代表;规模化鸭场重点推广生物发酵床养殖、罐体发酵处理粪污的治理模式,以天润食品的肉鸭发酵床养殖和罐体发酵处理粪污模式为代表。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75%,畜禽粪便处理利用率78%以上。
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 2016年,争取省财政200万元耕地质量提升项目资金,扶持天润、六旺、德诚、波涛胜、春雨5家养殖企业建设粪便治理工程,建成粪便发酵生产有机肥示范点4处、发酵床养殖示范点1处,于2017年10月通过潍坊市主管部门组织的现场验收。是年,争取国家资金3650万元,开展整县制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试点,到2018年11月计划建成区域性专业化粪污无害化处理中心3处、专业服务公司1个,扶持规模化养殖场新建改造粪污处理设施167个,分3年对施用有机肥的种植户进行财政补贴。2月,市畜牧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安丘市2016年生猪调查大县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利用省财政资金353万元,扶持4个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成投入使用;整合各级财政资金500万元,扶持12家规模养殖场进行标准化养殖和粪污处理工程建设。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2016年,率先在全省开展生猪产品“撤点并厂、定点配送”试点项目,省财政投入资金20万元。2017年4月,项目通过省畜牧兽医局专家组的现场验收。开展屠宰资质清理,撤掉2家屠宰场,保留生猪屠宰场点8家,规范建设冷鲜肉配送点20个,发挥屠宰企业自属物流和第三方冷链物流的功能优势,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数据管理、统一企业配送、统一配送编号、统一检验监督,形成屠宰“中心企业+辐射场点+配送点”的生产供应模式,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肉”。是年9月,在全市开展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资格审查清理和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重点检查振祥食品有限公司和石埠子畜牧兽医管理站。
强化动物检疫监督 继续深化“动监e通”省级试点工作,为171名工作人员配备检疫监督“动监e通”移动终端。贯彻落实农业部“六条禁令”,严格执行产地检疫和产品检疫操作规程,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1200份,产地检疫猪23.83万头、禽1.63亿羽;屠宰检疫猪107.52万头、禽5444万羽,规模化养殖场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屠宰场点动物产地检疫证回收率达100%。在涉牧类食品农产品产地准出方面,全面推进“二维码”追溯管理制度的实施,加贴“二维码”标签4万个。完善20处基层畜牧检测点兽医实验室基础设施,配备定量检测仪等仪器设备300多台套,抽检畜禽样品10.09万份。进行监管创新改革,整合资金建成市智慧畜牧综合监管服务平台,上传服务、监管、运营等信息4000余条。
严格畜牧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 年内,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按照审批程序办理许可,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4个、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2个、生鲜乳准运证2个。是年6月,市畜牧局开展农资市场集中整治,“放心农资进乡村、质量兴牧保安全”宣传周等专项活动,检查畜产品屠宰企业、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养殖场户等1723家,下达整改意见书30份。严格执行兽药经营告知制度,否则对经营企业及产品一律禁止经销、流通,坚决杜绝不合格兽药产品流入市场,已告知兽药经营品种422个,总数达1139个。富邦药业、惠好药业和华品生物等5家兽药生产企业,均实现赋“二维码”出厂、上市销售;49家兽药经营企业配齐追溯设备并纳入省追溯系统,实现生产经营环节的可追溯。同时,加强对全市5个兽药生产企业、49个兽药经营企业、28个饲料生产企业的监管,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督促企业严格遵守GMP、GSP质量管理规范,依法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6家。
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认真贯彻落实《安丘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办法》,潍坊瑞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竣工运营。年内,初步形成以镇街区、村暂存,病死无害化处理场专人专车集中收集处理体系。是年3月,申报《安丘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争取省财政资金100万元,用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体系建设。2016年—2017年,落实各级财政补助资金702万元,保障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快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全覆盖。是年10月,市畜牧局制定《关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的补充规定》。《规定》明确病死畜禽收集标准、收集处理监管流程、监管责任人等内容,实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作为保险理赔的前置条件,对不能确认无害化处理的,保险公司一律不予赔偿。至年底,全市集中处理病死畜禽10.5万头(只),实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常态化管理。
【动物疫病防控】 4月,市畜牧局制定《2017年安丘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继续把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作为动物防疫工作的重中之重,组织全市706名村级动物防疫员以及镇街区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投入畜禽免疫注射工作。同时,进行动物防疫制度改革,改原来的散养户畜禽春秋两季为春秋冬三季的集中免疫和每月第三周补充免疫,提升畜禽强制免疫效果,实施规模养殖场常年按程序免疫的长效机制。基本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易感动物(猪、牛、羊、鸡、鸭、鹅等)免疫率维持在100%。强化应急物资储备,投资80万元,采购消毒剂10吨、隔离衣800件、电动喷雾器200台、冷藏箱200个等防控物资,发放消毒药品5.1吨。
加强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4月,市畜牧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H7N9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H7N9亚型流感病毒紧急监测的通知》和《2017安丘市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等文件,落实H7N9流感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实行日报告制度,重点开展布鲁氏菌病和H7N9流行病学调查,其中布鲁氏菌病普查奶牛0.1万头、肉牛3.17万头、羊23.88万只;H7N9流感普查家禽场户2112家、禽1650万余只,未发现临床阳性病例。加强日常监测和预警预报,全年免疫效果监测:口蹄疫样品1556份、H7N9亚型禽流感样品3841份,合格率达到99.5%,符合国家规定;病原学监测: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样品1850份、布鲁氏菌病样品4995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开展基层动物防疫体系改革 9月,市政府印发《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首次推行基层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协管员制度。按照“网格全覆盖、资源共分享、管理无盲区、责任可追究”的要求,划定监管网格,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奖惩,建立健全基层动物防疫网格化监管体系,实行网格化管理。
【无疫区建设】 市畜牧局以巩固提升无疫区为主线,本着重监管、促发展的监管理念,“严把四关”即检疫监测关、无害化处理关、疫情防控关、畜产品质量关,持之以恒地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继续保持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6月,省财政拨付无疫区运转补助资金5万元,用于胶东半岛无疫区运转维护。10月,组织基层畜牧兽医技术员、养殖企业负责人共50人参加潍坊市畜牧兽医局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培训。
【畜牧行政执法】 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供销联社等部门开展农资市场集中整治,成立联合执法检查队伍,建立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实行资源共享、案件合查,齐抓共管。工作中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持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的原则,采取不间断、拉网式、全覆盖的督查方式,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对使用违法添加物质、私屠乱宰,加工、销售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组织开农资市场集中整治、兽用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生猪屠宰“注水肉”及其他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6000人次,检查各类企业、养殖场户2950个,查处违法案件1起,即饲料类案件1起,依法进行处理。同时,开展“放心农资进乡村、质量兴牧保安全”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畜禽养殖、屠宰企业、兽药生产、经营单位的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