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概况】 2017年,安丘市物价工作以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核心,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加强价格调控,强化价费监管,推进价格服务,整顿市场价格秩序,突出深化价格改革和加强依法行政两条工作主线,以价格监管和服务创新为重心,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与社会和谐进步。
【价格改革】 按照上级要求,进行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召开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非居民和特种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及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听证会,制定收费标准,建立阶梯气价、阶梯水价制度。
【价格监督】 在价格放开的新形势下,维护公开竞争的市场价格秩序,营造放心消费的价格环境,日益成为基层物价部门的重要职责。
推进价格诚信建设 市物价局与佳乐家商场、银座商场、泰华商场等超市、商场签署《价格诚信承诺书》,要求经营者必须使用由物价部门监制的标价签,项目逐一规范填写,货签对位,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强化经营者价格自律。
推动“明码标价示范街”建设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消费者认可的思路,把安丘市墨溪鼓巷作为“明码标价示范街”进行规范化建设,对该街46家商业零售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与98位企业管理人员、物价员建立价格信息数据库和诚信档案。
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 综合运用提醒、告诫和市场巡查等手段,落实“一价清”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备案制度。
【价格检查】 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强化价格监督检查,把价格维权作为当前强化价格职能,转变工作作风的突破口。
严格按规定处理群众举报 按照上级部署,提升“12358”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在价格举报工作中,继续完善工作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价格举报案件,做到认真受理,耐心解释,严肃查处,及时反馈,主动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利益。年内,共处理“12358”价格投诉举报26件,办结市信访局交办信访件2件,市长电话及门户网站310件,解答群众价格咨询210件,案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规范整顿教育收费 对全市幼儿园、中小学等19所学校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向被查单位下发《关于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的提醒告诫函》和《价格承诺书》,把教育减负作为惠及民生的重要工作。
强化医药价格监督检查 组织全市医疗卫生单位、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和药店等50余家经营者,召开全市药品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暨药品价格专项检查部署会议,提前打好 “预防针”,将价格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价格鉴证与服务】 在全省率先开展二手房交易价格认定,负责对市地税局的二手房交易价格认定的基础数据进行调整,对存有争议的二手房和所有沿街商铺、企业厂房进行价格认定。共办理有争议二手房价格认定业务68件,认定金额42.12亿元。办理沿街商铺、企业厂房价格认定业务44件,53.6亿元。没有出现一起重新认定案件。本着关注民生,服务社会的原则,积极拓展民生领域价格服务,扩大价格援助覆盖面,在基层乡镇开展价格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推行价格、司法联动机制,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司法、价格调解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在各镇街道设立价格调解室,确定一名司法所干部担任价格信息联络员,对涉及土地、房屋、树木、农作物等方面存在的价格纠纷,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及时、准确的价格认定,配合司法部门就价格争议进行现场调解,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全年调解价格纠纷52起,涉及标的额3600多万元。
【收费管理】 根据省政府和省及潍坊市物价、卫计等部门关于医改的有关规定,完成全市公立医院收费改革。主要内容是以安丘市二级医院2015年数据为基数,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上调医疗服务价格总量不超过各公立医院2015年大型设备检查价格降低减少的收入总量,并坚持医保报销比例不降低原则,确保改革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有所减轻。
【蔬菜目标价格保险】 市物价局立足自身优势,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拓展服务领域,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在省和潍坊市物价局的大力支持下,成功开展大葱目标价格保险试点,让群众切实得到了实惠。是年,安丘市再次被山东省物价局批准开展大葱目标价格保险试点,上半年,共签保春葱16762户,签保面积10.28万亩。山东省物价局价格调节基金拨付保费补贴1510.88万元后,春葱种植户每亩获得赔付资金497.61元;参保保险公司共赔付大葱种植户保金5114万元。
物价管理
物价管理
【概况】 2017年,安丘市物价工作以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核心,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加强价格调控,强化价费监管,推进价格服务,整顿市场价格秩序,突出深化价格改革和加强依法行政两条工作主线,以价格监管和服务创新为重心,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与社会和谐进步。
【价格改革】 按照上级要求,进行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召开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非居民和特种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及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听证会,制定收费标准,建立阶梯气价、阶梯水价制度。
【价格监督】 在价格放开的新形势下,维护公开竞争的市场价格秩序,营造放心消费的价格环境,日益成为基层物价部门的重要职责。
推进价格诚信建设 市物价局与佳乐家商场、银座商场、泰华商场等超市、商场签署《价格诚信承诺书》,要求经营者必须使用由物价部门监制的标价签,项目逐一规范填写,货签对位,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强化经营者价格自律。
推动“明码标价示范街”建设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消费者认可的思路,把安丘市墨溪鼓巷作为“明码标价示范街”进行规范化建设,对该街46家商业零售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与98位企业管理人员、物价员建立价格信息数据库和诚信档案。
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 综合运用提醒、告诫和市场巡查等手段,落实“一价清”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备案制度。
【价格检查】 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强化价格监督检查,把价格维权作为当前强化价格职能,转变工作作风的突破口。
严格按规定处理群众举报 按照上级部署,提升“12358”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在价格举报工作中,继续完善工作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价格举报案件,做到认真受理,耐心解释,严肃查处,及时反馈,主动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利益。年内,共处理“12358”价格投诉举报26件,办结市信访局交办信访件2件,市长电话及门户网站310件,解答群众价格咨询210件,案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规范整顿教育收费 对全市幼儿园、中小学等19所学校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向被查单位下发《关于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的提醒告诫函》和《价格承诺书》,把教育减负作为惠及民生的重要工作。
强化医药价格监督检查 组织全市医疗卫生单位、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和药店等50余家经营者,召开全市药品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暨药品价格专项检查部署会议,提前打好 “预防针”,将价格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价格鉴证与服务】 在全省率先开展二手房交易价格认定,负责对市地税局的二手房交易价格认定的基础数据进行调整,对存有争议的二手房和所有沿街商铺、企业厂房进行价格认定。共办理有争议二手房价格认定业务68件,认定金额42.12亿元。办理沿街商铺、企业厂房价格认定业务44件,53.6亿元。没有出现一起重新认定案件。本着关注民生,服务社会的原则,积极拓展民生领域价格服务,扩大价格援助覆盖面,在基层乡镇开展价格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推行价格、司法联动机制,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司法、价格调解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在各镇街道设立价格调解室,确定一名司法所干部担任价格信息联络员,对涉及土地、房屋、树木、农作物等方面存在的价格纠纷,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及时、准确的价格认定,配合司法部门就价格争议进行现场调解,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全年调解价格纠纷52起,涉及标的额3600多万元。
【收费管理】 根据省政府和省及潍坊市物价、卫计等部门关于医改的有关规定,完成全市公立医院收费改革。主要内容是以安丘市二级医院2015年数据为基数,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上调医疗服务价格总量不超过各公立医院2015年大型设备检查价格降低减少的收入总量,并坚持医保报销比例不降低原则,确保改革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有所减轻。
【蔬菜目标价格保险】 市物价局立足自身优势,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拓展服务领域,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在省和潍坊市物价局的大力支持下,成功开展大葱目标价格保险试点,让群众切实得到了实惠。是年,安丘市再次被山东省物价局批准开展大葱目标价格保险试点,上半年,共签保春葱16762户,签保面积10.28万亩。山东省物价局价格调节基金拨付保费补贴1510.88万元后,春葱种植户每亩获得赔付资金497.61元;参保保险公司共赔付大葱种植户保金51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