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概况】 2017年,安丘市司法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潍坊市司法局的部署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创新举措,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普法】 安丘市普法工作的重点是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和中共十九大会议精神,遵循“创新、融合、责任、实效”工作理念,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安丘市2016—2020年依法治市规划》和《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文件要求,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扎实推进依法治理、法治创建工作,不断增强普法依法治理的针对性、实效性,法律知识普及率95%以上。
学法用法工作 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律知识培训、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学法用法考试和通报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将法律知识纳入党校培训内容。进一步深化全市“法治校长”长效机制,联合市教育局开展 “百场青少年法治大讲堂”活动,在全市中小学共开展集中法治讲座120多场次。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成立普法宣讲团,建立点课制度,下发宣讲团点课菜单,在全市开展宣讲活动76场。开展“普法电影村村行”活动,结合新媒体普及法律常识,改编普法短片6部,播放电影3500场次。加强普法教材保障,全市共征订“七五”普法统编教材5000本,充分发挥普法教材的作用,加强组织学习,将普法教材知识编入普法试卷,通过年度普法考试,检验普法学习成效。
法治创建工作 深化法治创建,积极开展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开展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选工作,新安街道磨埠村成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兴安街道永安社区成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推进依法治理。在全市两委换届工作中加强法治宣传,提高了村(居)民依法选举,依法行使权利的能力和素质。推行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教育引导基层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拓展法治文化阵地,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和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评选命名活动,大汶河旅游开发区幸福里社区等八个单位被命名为潍坊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或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
【人民调解】 按照“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的要求,继续加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设立各级矛盾纠纷调解室、品牌个性化人民调解工作室,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
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随着村两委换届工作结束,加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换届工作。至9月底,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全部完成。全市共有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860个,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102个,镇街区人民调解委员会14个,共有人民调解员6115名。
人民调解队伍建设 在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中,注重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以及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特别吸纳大学生村官、网格信息员加入人民调解委员会。举办调解人员培训班,对社区和新进调解队伍的人员进行轮训。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组织指导镇街区每半月、社区每周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一次排查。将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和干群关系等易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矛盾纠纷作为重点。重大节日和中共十九大期间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全年共调处矛盾纠纷4637件,成功4581件,调处率和成功率分别为100%和98.8%。
【法律服务】 在基层法律服务所落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区轮流值班制度,参与镇街区(社区)领导接访、巡回接访、集中接访,承担镇街区(社区)政府法律顾问任务,参加镇街区(社区)重大项目洽谈会、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接访、市长热线电话集中解答等活动,解答和办理有关法律事务。每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一个社区(村)服务中心的法律顾问,每月巡回到顾问社区值班服务1次。主持社区项目招投标,起草审查修订各类合同,办理见证,理顺各类合同关系。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企业、农民个人法律顾问725家,解答法律咨询3152人次,参与诉讼非诉讼代理2263件、项目招投标272个,办理见证925件。
法律援助 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应援尽援、保证质量”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5〕37号和鲁办发〔2016〕7号文件以及司法部完善法律援助制定推进会精神,依法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严格依据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性规定》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办法》的规定,坚持从案件受理登记、案件办理、结案归档等环节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质量监督,对报结的结案案件始终实行一卷一检查,把法律援助案件的规范化和质量作为法律援助工作考核量化的刚性指标放在首位,确保案件规范化和质量。根据省、市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关于2017年法律援助工作要点,严格依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修改后的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对受援人的申请进行受理、审查;以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性规定》为依据,依法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是年,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62件。其中,民事案件417件,刑事案件45件。
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对公证机构及其负责人进行考核,将公证处主任的考核结果与人员任用相结合,推进主任负责制。全年公证处共办理公证业务2807件。其中民事公证1646件,经济公证559件,涉外及港澳台公证602件。
律师 全市共有8家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61名。律师全年参与诉讼、非诉讼代理1563件,完成法律援助案件212起,律师担任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189家,积极参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的落实。积极参政议政,律师担任全市人大代表3人、政协委员3人。组建安丘市重点信访维稳工作党员律师顾问团。组织律师参选市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有15名律师入选法律顾问专家库。
司法鉴定 按照上级规定,对全市鉴定机构到期许可证、执业证和鉴定人执业证进行了换发,开展2017年度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完成对我市司法鉴定机构及鉴定人的年度考核工作。安城司法鉴定所及11名鉴定人通过考核,被纳入2017年度全省司法鉴定名册。推荐1名司法鉴定人员为潍坊市鉴定协会代表。司法鉴定所共办理司法鉴定业务451件。
【社区矫正】 市司法局积极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年,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报到362人,对42名社区矫正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警告,为3名社区矫正人员审核办理居住地变更。积极做好判(假释)前社会调查工作,为91名拟判缓刑或假释人员进行社会调查并出具调查意见书,规范了调查评估,严把社区矫正“入口关”。贯彻落实山东全省、潍坊市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为规范重点人员衔接管理,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重点人员衔接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推动信息共享,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安置帮教】 安丘市立足基层,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把刑满释放人员的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根据中央综治委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市司法局和各司法所安装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针对系统的更新,组织各司法所负责安置帮教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是年,共核查服刑人员117人,发送预释放人员回执103份,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情况在潍坊市局的通报中排名前列。在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救助政策时,严格落实程序,让确需救助的刑满释放人员得到救助。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引导有一技之长的刑满释放人员到企业中就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按上级部署要求,通过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市的安置帮教对象进行大排查,准确掌握安置帮教对象的情况,及时发现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中共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全年共接收安置帮教对象484人。
司法行政
司法行政
【概况】 2017年,安丘市司法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潍坊市司法局的部署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创新举措,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普法】 安丘市普法工作的重点是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和中共十九大会议精神,遵循“创新、融合、责任、实效”工作理念,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安丘市2016—2020年依法治市规划》和《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文件要求,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扎实推进依法治理、法治创建工作,不断增强普法依法治理的针对性、实效性,法律知识普及率95%以上。
学法用法工作 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律知识培训、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学法用法考试和通报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将法律知识纳入党校培训内容。进一步深化全市“法治校长”长效机制,联合市教育局开展 “百场青少年法治大讲堂”活动,在全市中小学共开展集中法治讲座120多场次。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成立普法宣讲团,建立点课制度,下发宣讲团点课菜单,在全市开展宣讲活动76场。开展“普法电影村村行”活动,结合新媒体普及法律常识,改编普法短片6部,播放电影3500场次。加强普法教材保障,全市共征订“七五”普法统编教材5000本,充分发挥普法教材的作用,加强组织学习,将普法教材知识编入普法试卷,通过年度普法考试,检验普法学习成效。
法治创建工作 深化法治创建,积极开展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开展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选工作,新安街道磨埠村成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兴安街道永安社区成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推进依法治理。在全市两委换届工作中加强法治宣传,提高了村(居)民依法选举,依法行使权利的能力和素质。推行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教育引导基层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拓展法治文化阵地,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和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评选命名活动,大汶河旅游开发区幸福里社区等八个单位被命名为潍坊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或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
【人民调解】 按照“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的要求,继续加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设立各级矛盾纠纷调解室、品牌个性化人民调解工作室,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
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随着村两委换届工作结束,加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换届工作。至9月底,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全部完成。全市共有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860个,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102个,镇街区人民调解委员会14个,共有人民调解员6115名。
人民调解队伍建设 在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中,注重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以及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特别吸纳大学生村官、网格信息员加入人民调解委员会。举办调解人员培训班,对社区和新进调解队伍的人员进行轮训。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组织指导镇街区每半月、社区每周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一次排查。将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和干群关系等易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矛盾纠纷作为重点。重大节日和中共十九大期间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全年共调处矛盾纠纷4637件,成功4581件,调处率和成功率分别为100%和98.8%。
【法律服务】 在基层法律服务所落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区轮流值班制度,参与镇街区(社区)领导接访、巡回接访、集中接访,承担镇街区(社区)政府法律顾问任务,参加镇街区(社区)重大项目洽谈会、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接访、市长热线电话集中解答等活动,解答和办理有关法律事务。每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一个社区(村)服务中心的法律顾问,每月巡回到顾问社区值班服务1次。主持社区项目招投标,起草审查修订各类合同,办理见证,理顺各类合同关系。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企业、农民个人法律顾问725家,解答法律咨询3152人次,参与诉讼非诉讼代理2263件、项目招投标272个,办理见证925件。
法律援助 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应援尽援、保证质量”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5〕37号和鲁办发〔2016〕7号文件以及司法部完善法律援助制定推进会精神,依法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严格依据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性规定》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办法》的规定,坚持从案件受理登记、案件办理、结案归档等环节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质量监督,对报结的结案案件始终实行一卷一检查,把法律援助案件的规范化和质量作为法律援助工作考核量化的刚性指标放在首位,确保案件规范化和质量。根据省、市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关于2017年法律援助工作要点,严格依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修改后的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对受援人的申请进行受理、审查;以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性规定》为依据,依法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是年,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62件。其中,民事案件417件,刑事案件45件。
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对公证机构及其负责人进行考核,将公证处主任的考核结果与人员任用相结合,推进主任负责制。全年公证处共办理公证业务2807件。其中民事公证1646件,经济公证559件,涉外及港澳台公证602件。
律师 全市共有8家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61名。律师全年参与诉讼、非诉讼代理1563件,完成法律援助案件212起,律师担任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189家,积极参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的落实。积极参政议政,律师担任全市人大代表3人、政协委员3人。组建安丘市重点信访维稳工作党员律师顾问团。组织律师参选市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有15名律师入选法律顾问专家库。
司法鉴定 按照上级规定,对全市鉴定机构到期许可证、执业证和鉴定人执业证进行了换发,开展2017年度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完成对我市司法鉴定机构及鉴定人的年度考核工作。安城司法鉴定所及11名鉴定人通过考核,被纳入2017年度全省司法鉴定名册。推荐1名司法鉴定人员为潍坊市鉴定协会代表。司法鉴定所共办理司法鉴定业务451件。
【社区矫正】 市司法局积极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年,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报到362人,对42名社区矫正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警告,为3名社区矫正人员审核办理居住地变更。积极做好判(假释)前社会调查工作,为91名拟判缓刑或假释人员进行社会调查并出具调查意见书,规范了调查评估,严把社区矫正“入口关”。贯彻落实山东全省、潍坊市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为规范重点人员衔接管理,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重点人员衔接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推动信息共享,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安置帮教】 安丘市立足基层,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把刑满释放人员的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根据中央综治委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市司法局和各司法所安装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针对系统的更新,组织各司法所负责安置帮教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是年,共核查服刑人员117人,发送预释放人员回执103份,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情况在潍坊市局的通报中排名前列。在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救助政策时,严格落实程序,让确需救助的刑满释放人员得到救助。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引导有一技之长的刑满释放人员到企业中就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按上级部署要求,通过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市的安置帮教对象进行大排查,准确掌握安置帮教对象的情况,及时发现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中共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全年共接收安置帮教对象48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