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工作
【概况】 2017年,安丘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编办”)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取得初步成效。
【政府机构改革】 3月6日,安丘市报送潍坊市政府《关于报批〈安丘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请示》(安政请字〔2017〕6号)。3月23日潍坊市政府批复《安丘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潍政复〔2017〕28号)。方案批复后,安丘市编办立即对批复方案进行学习,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作专题汇报。根据潍政复〔2017〕28号文件精神,安丘市集中时间对改革涉及的部门进行详细调研,对改革预计存在的困难进行前瞻性讨论。同时,组织专门人员拟定《关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8月7日,经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关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安政发〔2017〕16号)有关内容。同时,安丘市编委研究并报经潍坊编办备案同意,印发《关于安丘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中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安编〔2017〕16号),对综合行政执法局组建、城市管理监察办公室更名、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设立、有关机构领导职数配备等机构编制事项进行明确。经市编委研究,印发《关于印发安丘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编〔2017〕19号),对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进行部署。
扎实推进政府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 根据潍坊市编委《关于印发市政府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潍编〔2016〕26号)要求,市编办成立“三定”规定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印发安丘市市政府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编〔2016〕17号),将政府工作部门和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共31个部门(单位)纳入修订范围。
【事业单位改革】 根据《潍坊市编办关于印发集中清理市属“僵尸”事业单位工作方案的通知》(潍编办〔2016〕96号)要求,2016年8月,经安丘市编委研究,市编办印发《关于印发集中清理“僵尸”事业单位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编办〔2016〕33号),对安丘市清理“僵尸”事业单位工作进行部署。至2017年10月,安丘市已基本完成清理工作。撤销野生动植物保护站、体育总会、价格认证中心等29家股级“僵尸”事业单位及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畜牧检测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等3家副科级“僵尸”事业单位。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完成市汶河生态林场管委会、市太平山生态林场、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等单位的人员划转工作,潍坊市编办已同意不再将其纳入“僵尸”事业单位清理范围。
全面推进公益三类事业单位改革 根据潍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公益三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潍办发〔2016〕20号)文件精神,市编办对全市公益三类事业单位有关情况进行摸查,全市共有14家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分别为市殡葬管理所、市广播影视中心、市公证处、市新闻中心印刷所、市凌河苗圃、市林产品经销公司、市蜜桃开发中心、市汶河林场、市粮食局生活服务站、市联社机关服务中心、市教师公寓管理所、市科技开发中心、市种子总公司、市良种场。结合国有林场改革及事业单位整合撤并工作,已完成市凌河苗圃、市汶河林场、市教师公寓管理所等3个单位的改革工作。10月,市编委印发《关于推进公益三类事业单位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安编〔2017〕17号),取消市科技开发中心、市公证处、市殡葬管理所、市粮食局生活服务站、市联社机关服务中心、市良种场、市种子总公司、市新闻中心印刷所、市林产品经销公司、市蜜桃开发中心10家公益三类事业单位行政级别,原在编人员有行政级别的,保留原职级,记入个人档案;上述10家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原核定的事业编制,实行“总量锁定、只减不增、逐步收回”的办法进行管理,出现空余编制,随时收回。市科技开发中心、市粮食局生活服务站、市联社机关服务中心、市良种场、市种子总公司、市新闻中心印刷所、市林产品经销公司、市蜜桃开发中心8家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实行“扎口管理、只出不进”;市公证处、市殡葬管理所2家事业单位,保留公益三类事业单位性质,改革运行机制,实行企业化管理模式。至年底,安丘市已完成13家公益三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有序衔接落实上级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年内,市政府先后3次下发正式文件,承接上级取消或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权力事项两批次,共承接65项、新增109项、取消151项、调整42项、整合22项,做到事项承接及时到位。二是及时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机构编制网站动态更新权力清单调整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全年共在网上更新权力事项249项,涉及事项要素2100余项。三是做好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 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能变化进行调整,年内对市金融办、市城管监察办、市规划局、市地震局等部门提出的18个事项进行动态调整。
【机构编制管理】 根据潍坊市编办、人社局下发的《关于对机构编制、人员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进行比对完善的通知》要求,安丘市编办会同市人社局,比对校验出300余条机构不一致信息,12000余条人员不一致信息,并对不一致信息进行了修改维护。
机构编制评估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按照《山东省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办法》要求及潍坊市机构编制评估总体部署,市编办确定2017年度参与评估的单位为:市公安局、市卫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局。根据评估工作安排,市编办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工作的通知》(安编办〔2017〕28号),明确评估内容及指标、评估程序和具体工作要求,坚持按照“一查、二看、三评”的工作流程开展评估,结合部门自查、社会评价,对参评部门进行实地查看,深入了解各部门人员信息、科室挂牌、职能履行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年底,机构编制评估报告及反馈、整改工作已顺利完成,切实保证评估实效,进一步增强机构编制工作和配置机构编制资源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配合做好群团改革相关工作 根据市委改革办统一安排,市编办对安丘市群团改革方案(草稿)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科协改革实施方案(草稿)中涉及的机构编制事项进行初步审核,并针对审核中发现的机构编制问题向各单位进行反馈。至10月底,已配合各有关单位全面完成群团改革方案的制定工作。
设立党委巡查机构,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根据省编办《关于设立市县党委巡察工作机构的通知》(鲁编办发〔2016〕6号)精神,安丘市印发《关于设立安丘市委巡察工作机构的通知》(安编〔2016〕15号),设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为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列入市委工作部门序列;同时设立5个市委巡察组,承担具体巡察任务。至年底,已完成机构设立、编制调整等工作。
全面完成法院、检察院、审计局上划工作 根据全省司法责任制改革精神及审计上划工作安排,市编办全面完成市法院、检察院、审计局机构编制上划交接相关工作。
配合做好公务用车改革各项工作 根据全市公务用车改革工作安排,市编办会同市车改办,下发《关于报送参改人员清单的通知》,对参改单位上报人员清单进行审核,涉及参改单位 82个,涉及参改人员2556名,审核出存疑人员83名;同时会同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完成参改人员车补的核算和发放工作。
【事业单位监管】 按照省、潍坊市工作部署要求,安丘市3所公立医院于7月底前分别召开理事会成立大会和第一次理事会会议,启动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运行,按时完成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任务。一是精心安排部署,夯实改革基础。潍坊市召开全市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会议后,市编办第一时间向市主要领导汇报会议召开情况及相关精神,召开专题学习会议,组织全办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省有关会议精神及潍坊市贯彻意见,积极研究部署,扎实推进工作开展。主要做好三项工作:第一,明确改革范围。安丘市只有1家科研院所规划建筑设计院,因已列入转企改制计划,不再纳入本次改革范围。另外,根据人员控制总量,市编办确定市内规模较大的3家公立医院市立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纳入本次法人治理改革推进范围。第二,开展专题调研。市编办多次同市卫计局进行座谈调研,深入了解安丘市公立医院运行情况,对改革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第三,倒排工期,明确相关部门任务分工,明确该项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二是出台配套政策,强化改革支撑。及时出台安丘市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为改革的顺利进行提供政策支撑。第一,出台市公立医院法人治理实施方案。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及市委常委会研究,出台安丘市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主要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分工。第二,出台《安丘市市属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外部监事管理办法(试行)》《安丘市市属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外部理事(董事)管理办法(试行)》等配套文件,明确外部理事、监事的职责、产生方式等。三是搭好法人治理架构,开启法人治理新模式。第一,组建外部监事库,派遣外部监事到公立医院任职。7月22日发布《关于征集市属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外部监事人才的公告》,向市编办、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卫计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市科技局征集公务员外部监事人才,向市会计师事务所、市律师事务所等,征集社会专业人士外部监事。共有13名外部监事人才入库,包括8名公务员,3名律师人才,2名会计人才。根据外部监事管理办法,市编办派出3名公务员监事和3名社会专业人士监事分别到3所公立医院就职。第二,组建外部理事库。7月17日,市卫计局和市委组织部发布《关于征集公立医院外部理事的公告》,向组织部、编办、发改、财政、人社、卫计、审计等部门征集42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外部理事人才库,从中选派12名外部理事分别到3所医院任职。第三,成立首届理事会、组建管理层,启动法人治理结构运行。严格按照省编办〔2017〕11号文件精神核定3所公立医院领导职数,研究配备理事会、管理层领导班子成员。各相关部门互相协作和紧密配合,根据工作方案,按时搭建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组织架构,研究制定章程,成立理事会并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3所公立医院均成立理事会。理事会组成人员共7人,其中理事长1名、执行理事1名、职工理事1名、外部理事4名。在理事会会议上通过管理层人选,3所公立医院均配备4名副院长进入医院管理层。实现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相互分离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任务顺利按期完成。
扎实推进2017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 一是考核范围全覆盖。除纳入市直部门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的事业单位以外,其他市直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2017年度绩效考核。二是下发《关于提报2017年度市直事业单位业务工作目标的通知》,明确提报内容,严格提报标准。要求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情况,提报市委、市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单位职责任务及基本业务目标、工作创新目标等。对照各事业单位提报的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综合市委、市政府2017年度市直单位绩效考核及核心工作任务,根据提报事项是否有落漏、工作任务是否具体量化、能否全面反应各单位本年度工作等原则,严把审核关。三是印发《2017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和《2017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指标以及评分标准》,结合事业单位职责任务情况和考核指标内容,进行量化赋分,明确考核标准,并在机构编制网站进行公示。四是组织事业单位进行自查自评。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督促各事业单位依据自身职能和事业单位监管工作要求,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照《2017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业务工作目标》及《2017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认真自查自评。
认真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做好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工作。经多次调度,截至3月31日,2016年度报告公示应公开单位238家,已公开单位230家,未公开单位8家。二是继续做好事业单位法人日常登记工作。全年共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52家,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64家,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13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初领登记6家,变更登记12家。三是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专项检查工作。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了解和察看工作现场等方式,对全市315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事项进行检查。根据各事业单位存在问题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等,查处38家问题事业单位。通过门户网站及市委办公平台及时将检查情况和问题反馈给各事业单位,要求问题单位限期整改,存在异常信息的单位按《异常信息管理办法》记入异常信息,并在机构编制网站进行公示。四是开展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工作。在2016年试点基础上,将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的单位扩大到文广新局、教育局、卫计局下属的129家事业单位。8月,下发《2017年度市直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和工作步骤,对清单化管理的有关工作任务进行部署。五是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工作。从全市事业单位名录库中随机抽取3%的单位,针对其年度报告公开以及各项登记事项进行抽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各事业单位,限期整改,不按时整改的按《异常信息管理办法》记入异常信息,并在机构编制网站进行公示。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安政办〔2017〕34号)。建立健全本部门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并实施动态管理。同时,各部门对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或统一制定本部门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明确抽查比例、频次和检查工作规范、标准,注重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形成具体操作规程。全市42个市直部门纳入随机抽查清单事项共219项,双随机抽查事项“两库”市场主体数量22644个、执法人员数量1021个。一是明确编制范围。将市级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单位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编制范围。二是严格规范编制。在清单编制过程中,坚持“两个确保”和“三个不列入”:确保清单格式统一规范,逐一明确事项名称、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依据、抽查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等6大要素;确保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事项不列入;属于政府内部检查的事项不列入;涉及投诉举报检查的事项不列入。三是加强沟通协调。要求相关部门积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四是充分征求意见。形成随机抽查事项汇总稿后,先后两次下发通知,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并根据意见建议情况进行修改。
扎实推进,顺利完成市镇社区三级公共服务清单和服务指南编制 全面编制完成市镇社区三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机构编制网站对外公布,市级:50个市直单位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654项,服务指南263个;镇级:14处镇(街区)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1688项,服务指南1386个;社区级:104个社区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4792项,服务指南3006个。
把握三个“点”,顺利完成证照年检及政府指定培训清理规范工作 6月27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安丘市市级年检事项目录〉和〈安丘市市级政府指定培训事项目录〉的通知》,目录共保留年检33项,政府指定培训24项。一是以准确规范为切入点,扎实做好事项摸底排查。一方面,及时安排部署。下发有关通知,对相关证照年检以及与证照核发、年检等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进行清理。另一方面,广泛征求部门意见建议。有6个部门提出10条意见建议。再一方面,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要求各部门对照相关规定,认真梳理查找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事项及依据,确保事项无遗漏。二是以依法依规为立足点,扎实做好事项审核把关。市职能办抽调专人成立审核小组,通过小组初审、交叉互审等方式,对相关部门、单位报送的年检事项和政府指定培训依法依规逐项进行审核。同时,提报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核。三是以公开透明为突破点,扎实做好事项宣传公示。事项目录通过安丘市政府门户网站、安丘市机构编制网站向社会公开,使群众享受到流程规范、标准统一的服务。
精心部署,全面推进加强省级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 一是以搭建公共服务事项库为切入点,全力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向镇街区延伸。按照“统一标准、分级建设、开放共享、联动实施”的原则,在全面梳理全市14处镇街区和104个社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基础上,对镇街区及社区的公共服务事项逐条逐项进行规范后制作118个模板,并将模板导入平台,全力推进镇街区及社区公共服务事项进入政务服务平台。二是组织开展县级公共服务事项录入省、潍坊市两级政务服务平台工作。完成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基本事项要素的导入工作,共涉及50个市直部门(单位)的635个公共服务事项。目前正在编制潍坊市级政务服务平台的事项录入模板。
务求实效,研究制定政府职能转变工作要点 根据潍坊市职能办工作要点,研究拟定《2017年安丘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下发《关于征求〈2017年安丘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要点〉意见建议的通知》,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后,印发《2017年安丘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要点(初稿)》。
编制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市编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和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精神,制定《安丘市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并于9月15日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审议通过。9月15日下午,安丘市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动员大会召开。安排部署安丘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9月18日,市编办协助召开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培训会议,市直部门单位负责审批和政务服务的工作人员、各镇街区的便民服务中心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共230余人参加培训。
一是根据市法制办审核意见,向市直各部门、各镇街区下发《关于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合法性审核问题进行反馈的紧急通知》,抓紧组织相关人员重新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合法性问题进行修改完善。9月21日,将市直各部门修改提报的相关材料提交法制办再次审核。二是对各镇街区“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进行统一规范。向各镇街区下发《关于统一规范编制镇街区“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的通知》,通过与市直有关部门以及镇街区多次沟通,对4处街区、10处乡镇的模板进行调整,拟保留街区36项,乡镇43项,基本形成镇街区办事指南模板。三是上报潍坊“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根据潍坊市编办《关于编制 “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工作的通知》(潍职能办函〔2017〕43号)有关要求,向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下发《关于编制“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工作的通知》,经部门提报汇总后形成安丘市“零跑腿”清单共27项,“只跑一次”事项清单共849项。四是调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根据潍坊职能办《关于定期报送“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要求(潍职能办函〔2017〕22号),下发《关于报送“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报送第三季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汇报和工作统计表,安丘市第三季度随机抽查事项219项,检查对象库包含的主体数量19250个,检查人员库包含的人员数量997个,累计随机抽查次数5054次,累计随机抽查对象数9836个,立案查处374起。
机构编制工作
机构编制工作
【概况】 2017年,安丘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编办”)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取得初步成效。
【政府机构改革】 3月6日,安丘市报送潍坊市政府《关于报批〈安丘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请示》(安政请字〔2017〕6号)。3月23日潍坊市政府批复《安丘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潍政复〔2017〕28号)。方案批复后,安丘市编办立即对批复方案进行学习,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作专题汇报。根据潍政复〔2017〕28号文件精神,安丘市集中时间对改革涉及的部门进行详细调研,对改革预计存在的困难进行前瞻性讨论。同时,组织专门人员拟定《关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8月7日,经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关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安政发〔2017〕16号)有关内容。同时,安丘市编委研究并报经潍坊编办备案同意,印发《关于安丘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中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安编〔2017〕16号),对综合行政执法局组建、城市管理监察办公室更名、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设立、有关机构领导职数配备等机构编制事项进行明确。经市编委研究,印发《关于印发安丘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编〔2017〕19号),对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进行部署。
扎实推进政府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 根据潍坊市编委《关于印发市政府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潍编〔2016〕26号)要求,市编办成立“三定”规定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印发安丘市市政府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编〔2016〕17号),将政府工作部门和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共31个部门(单位)纳入修订范围。
【事业单位改革】 根据《潍坊市编办关于印发集中清理市属“僵尸”事业单位工作方案的通知》(潍编办〔2016〕96号)要求,2016年8月,经安丘市编委研究,市编办印发《关于印发集中清理“僵尸”事业单位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编办〔2016〕33号),对安丘市清理“僵尸”事业单位工作进行部署。至2017年10月,安丘市已基本完成清理工作。撤销野生动植物保护站、体育总会、价格认证中心等29家股级“僵尸”事业单位及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畜牧检测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等3家副科级“僵尸”事业单位。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完成市汶河生态林场管委会、市太平山生态林场、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等单位的人员划转工作,潍坊市编办已同意不再将其纳入“僵尸”事业单位清理范围。
全面推进公益三类事业单位改革 根据潍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公益三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潍办发〔2016〕20号)文件精神,市编办对全市公益三类事业单位有关情况进行摸查,全市共有14家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分别为市殡葬管理所、市广播影视中心、市公证处、市新闻中心印刷所、市凌河苗圃、市林产品经销公司、市蜜桃开发中心、市汶河林场、市粮食局生活服务站、市联社机关服务中心、市教师公寓管理所、市科技开发中心、市种子总公司、市良种场。结合国有林场改革及事业单位整合撤并工作,已完成市凌河苗圃、市汶河林场、市教师公寓管理所等3个单位的改革工作。10月,市编委印发《关于推进公益三类事业单位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安编〔2017〕17号),取消市科技开发中心、市公证处、市殡葬管理所、市粮食局生活服务站、市联社机关服务中心、市良种场、市种子总公司、市新闻中心印刷所、市林产品经销公司、市蜜桃开发中心10家公益三类事业单位行政级别,原在编人员有行政级别的,保留原职级,记入个人档案;上述10家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原核定的事业编制,实行“总量锁定、只减不增、逐步收回”的办法进行管理,出现空余编制,随时收回。市科技开发中心、市粮食局生活服务站、市联社机关服务中心、市良种场、市种子总公司、市新闻中心印刷所、市林产品经销公司、市蜜桃开发中心8家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实行“扎口管理、只出不进”;市公证处、市殡葬管理所2家事业单位,保留公益三类事业单位性质,改革运行机制,实行企业化管理模式。至年底,安丘市已完成13家公益三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有序衔接落实上级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年内,市政府先后3次下发正式文件,承接上级取消或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权力事项两批次,共承接65项、新增109项、取消151项、调整42项、整合22项,做到事项承接及时到位。二是及时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机构编制网站动态更新权力清单调整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全年共在网上更新权力事项249项,涉及事项要素2100余项。三是做好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 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能变化进行调整,年内对市金融办、市城管监察办、市规划局、市地震局等部门提出的18个事项进行动态调整。
【机构编制管理】 根据潍坊市编办、人社局下发的《关于对机构编制、人员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进行比对完善的通知》要求,安丘市编办会同市人社局,比对校验出300余条机构不一致信息,12000余条人员不一致信息,并对不一致信息进行了修改维护。
机构编制评估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按照《山东省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办法》要求及潍坊市机构编制评估总体部署,市编办确定2017年度参与评估的单位为:市公安局、市卫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局。根据评估工作安排,市编办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工作的通知》(安编办〔2017〕28号),明确评估内容及指标、评估程序和具体工作要求,坚持按照“一查、二看、三评”的工作流程开展评估,结合部门自查、社会评价,对参评部门进行实地查看,深入了解各部门人员信息、科室挂牌、职能履行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年底,机构编制评估报告及反馈、整改工作已顺利完成,切实保证评估实效,进一步增强机构编制工作和配置机构编制资源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配合做好群团改革相关工作 根据市委改革办统一安排,市编办对安丘市群团改革方案(草稿)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科协改革实施方案(草稿)中涉及的机构编制事项进行初步审核,并针对审核中发现的机构编制问题向各单位进行反馈。至10月底,已配合各有关单位全面完成群团改革方案的制定工作。
设立党委巡查机构,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根据省编办《关于设立市县党委巡察工作机构的通知》(鲁编办发〔2016〕6号)精神,安丘市印发《关于设立安丘市委巡察工作机构的通知》(安编〔2016〕15号),设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为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列入市委工作部门序列;同时设立5个市委巡察组,承担具体巡察任务。至年底,已完成机构设立、编制调整等工作。
全面完成法院、检察院、审计局上划工作 根据全省司法责任制改革精神及审计上划工作安排,市编办全面完成市法院、检察院、审计局机构编制上划交接相关工作。
配合做好公务用车改革各项工作 根据全市公务用车改革工作安排,市编办会同市车改办,下发《关于报送参改人员清单的通知》,对参改单位上报人员清单进行审核,涉及参改单位 82个,涉及参改人员2556名,审核出存疑人员83名;同时会同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完成参改人员车补的核算和发放工作。
【事业单位监管】 按照省、潍坊市工作部署要求,安丘市3所公立医院于7月底前分别召开理事会成立大会和第一次理事会会议,启动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运行,按时完成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任务。一是精心安排部署,夯实改革基础。潍坊市召开全市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会议后,市编办第一时间向市主要领导汇报会议召开情况及相关精神,召开专题学习会议,组织全办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省有关会议精神及潍坊市贯彻意见,积极研究部署,扎实推进工作开展。主要做好三项工作:第一,明确改革范围。安丘市只有1家科研院所规划建筑设计院,因已列入转企改制计划,不再纳入本次改革范围。另外,根据人员控制总量,市编办确定市内规模较大的3家公立医院市立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纳入本次法人治理改革推进范围。第二,开展专题调研。市编办多次同市卫计局进行座谈调研,深入了解安丘市公立医院运行情况,对改革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第三,倒排工期,明确相关部门任务分工,明确该项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二是出台配套政策,强化改革支撑。及时出台安丘市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为改革的顺利进行提供政策支撑。第一,出台市公立医院法人治理实施方案。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及市委常委会研究,出台安丘市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主要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分工。第二,出台《安丘市市属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外部监事管理办法(试行)》《安丘市市属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外部理事(董事)管理办法(试行)》等配套文件,明确外部理事、监事的职责、产生方式等。三是搭好法人治理架构,开启法人治理新模式。第一,组建外部监事库,派遣外部监事到公立医院任职。7月22日发布《关于征集市属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外部监事人才的公告》,向市编办、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卫计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市科技局征集公务员外部监事人才,向市会计师事务所、市律师事务所等,征集社会专业人士外部监事。共有13名外部监事人才入库,包括8名公务员,3名律师人才,2名会计人才。根据外部监事管理办法,市编办派出3名公务员监事和3名社会专业人士监事分别到3所公立医院就职。第二,组建外部理事库。7月17日,市卫计局和市委组织部发布《关于征集公立医院外部理事的公告》,向组织部、编办、发改、财政、人社、卫计、审计等部门征集42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外部理事人才库,从中选派12名外部理事分别到3所医院任职。第三,成立首届理事会、组建管理层,启动法人治理结构运行。严格按照省编办〔2017〕11号文件精神核定3所公立医院领导职数,研究配备理事会、管理层领导班子成员。各相关部门互相协作和紧密配合,根据工作方案,按时搭建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组织架构,研究制定章程,成立理事会并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3所公立医院均成立理事会。理事会组成人员共7人,其中理事长1名、执行理事1名、职工理事1名、外部理事4名。在理事会会议上通过管理层人选,3所公立医院均配备4名副院长进入医院管理层。实现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相互分离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任务顺利按期完成。
扎实推进2017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 一是考核范围全覆盖。除纳入市直部门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的事业单位以外,其他市直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2017年度绩效考核。二是下发《关于提报2017年度市直事业单位业务工作目标的通知》,明确提报内容,严格提报标准。要求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情况,提报市委、市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单位职责任务及基本业务目标、工作创新目标等。对照各事业单位提报的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综合市委、市政府2017年度市直单位绩效考核及核心工作任务,根据提报事项是否有落漏、工作任务是否具体量化、能否全面反应各单位本年度工作等原则,严把审核关。三是印发《2017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和《2017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指标以及评分标准》,结合事业单位职责任务情况和考核指标内容,进行量化赋分,明确考核标准,并在机构编制网站进行公示。四是组织事业单位进行自查自评。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督促各事业单位依据自身职能和事业单位监管工作要求,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照《2017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业务工作目标》及《2017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认真自查自评。
认真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做好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工作。经多次调度,截至3月31日,2016年度报告公示应公开单位238家,已公开单位230家,未公开单位8家。二是继续做好事业单位法人日常登记工作。全年共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52家,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64家,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13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初领登记6家,变更登记12家。三是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专项检查工作。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了解和察看工作现场等方式,对全市315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事项进行检查。根据各事业单位存在问题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等,查处38家问题事业单位。通过门户网站及市委办公平台及时将检查情况和问题反馈给各事业单位,要求问题单位限期整改,存在异常信息的单位按《异常信息管理办法》记入异常信息,并在机构编制网站进行公示。四是开展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工作。在2016年试点基础上,将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的单位扩大到文广新局、教育局、卫计局下属的129家事业单位。8月,下发《2017年度市直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和工作步骤,对清单化管理的有关工作任务进行部署。五是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工作。从全市事业单位名录库中随机抽取3%的单位,针对其年度报告公开以及各项登记事项进行抽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各事业单位,限期整改,不按时整改的按《异常信息管理办法》记入异常信息,并在机构编制网站进行公示。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安政办〔2017〕34号)。建立健全本部门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并实施动态管理。同时,各部门对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或统一制定本部门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明确抽查比例、频次和检查工作规范、标准,注重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形成具体操作规程。全市42个市直部门纳入随机抽查清单事项共219项,双随机抽查事项“两库”市场主体数量22644个、执法人员数量1021个。一是明确编制范围。将市级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单位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编制范围。二是严格规范编制。在清单编制过程中,坚持“两个确保”和“三个不列入”:确保清单格式统一规范,逐一明确事项名称、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依据、抽查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等6大要素;确保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事项不列入;属于政府内部检查的事项不列入;涉及投诉举报检查的事项不列入。三是加强沟通协调。要求相关部门积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四是充分征求意见。形成随机抽查事项汇总稿后,先后两次下发通知,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并根据意见建议情况进行修改。
扎实推进,顺利完成市镇社区三级公共服务清单和服务指南编制 全面编制完成市镇社区三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机构编制网站对外公布,市级:50个市直单位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654项,服务指南263个;镇级:14处镇(街区)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1688项,服务指南1386个;社区级:104个社区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4792项,服务指南3006个。
把握三个“点”,顺利完成证照年检及政府指定培训清理规范工作 6月27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安丘市市级年检事项目录〉和〈安丘市市级政府指定培训事项目录〉的通知》,目录共保留年检33项,政府指定培训24项。一是以准确规范为切入点,扎实做好事项摸底排查。一方面,及时安排部署。下发有关通知,对相关证照年检以及与证照核发、年检等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进行清理。另一方面,广泛征求部门意见建议。有6个部门提出10条意见建议。再一方面,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要求各部门对照相关规定,认真梳理查找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事项及依据,确保事项无遗漏。二是以依法依规为立足点,扎实做好事项审核把关。市职能办抽调专人成立审核小组,通过小组初审、交叉互审等方式,对相关部门、单位报送的年检事项和政府指定培训依法依规逐项进行审核。同时,提报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核。三是以公开透明为突破点,扎实做好事项宣传公示。事项目录通过安丘市政府门户网站、安丘市机构编制网站向社会公开,使群众享受到流程规范、标准统一的服务。
精心部署,全面推进加强省级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 一是以搭建公共服务事项库为切入点,全力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向镇街区延伸。按照“统一标准、分级建设、开放共享、联动实施”的原则,在全面梳理全市14处镇街区和104个社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基础上,对镇街区及社区的公共服务事项逐条逐项进行规范后制作118个模板,并将模板导入平台,全力推进镇街区及社区公共服务事项进入政务服务平台。二是组织开展县级公共服务事项录入省、潍坊市两级政务服务平台工作。完成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基本事项要素的导入工作,共涉及50个市直部门(单位)的635个公共服务事项。目前正在编制潍坊市级政务服务平台的事项录入模板。
务求实效,研究制定政府职能转变工作要点 根据潍坊市职能办工作要点,研究拟定《2017年安丘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下发《关于征求〈2017年安丘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要点〉意见建议的通知》,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后,印发《2017年安丘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要点(初稿)》。
编制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市编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和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精神,制定《安丘市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并于9月15日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审议通过。9月15日下午,安丘市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动员大会召开。安排部署安丘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9月18日,市编办协助召开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培训会议,市直部门单位负责审批和政务服务的工作人员、各镇街区的便民服务中心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共230余人参加培训。
一是根据市法制办审核意见,向市直各部门、各镇街区下发《关于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合法性审核问题进行反馈的紧急通知》,抓紧组织相关人员重新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合法性问题进行修改完善。9月21日,将市直各部门修改提报的相关材料提交法制办再次审核。二是对各镇街区“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进行统一规范。向各镇街区下发《关于统一规范编制镇街区“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的通知》,通过与市直有关部门以及镇街区多次沟通,对4处街区、10处乡镇的模板进行调整,拟保留街区36项,乡镇43项,基本形成镇街区办事指南模板。三是上报潍坊“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根据潍坊市编办《关于编制 “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工作的通知》(潍职能办函〔2017〕43号)有关要求,向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下发《关于编制“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工作的通知》,经部门提报汇总后形成安丘市“零跑腿”清单共27项,“只跑一次”事项清单共849项。四是调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根据潍坊职能办《关于定期报送“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要求(潍职能办函〔2017〕22号),下发《关于报送“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报送第三季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汇报和工作统计表,安丘市第三季度随机抽查事项219项,检查对象库包含的主体数量19250个,检查人员库包含的人员数量997个,累计随机抽查次数5054次,累计随机抽查对象数9836个,立案查处374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