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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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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工作

【概况】 2017年,安丘市老龄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五个老有”工作总目标,进一步推进涉老民生改善,使老年人权益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老年人文化生活更加丰富,老龄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20.1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0.7%。

【老年人优待政策落实】 坚持以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为主线,全面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督促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各司其职,贯彻落实省市老年人优待规定。市交通、旅游、卫生、文化、体育等部门对乘坐市内公交车、如厕、就医、游览公园景点、进出入公共文化体育场所的老年人实行免费或优惠,新出台60~64岁老年人半价乘公交政策。市司法、法院等部门开展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窗口,免费为老年人办理优待证余件。安丘市推进老年人公益维权,开展老年人公益维权示范站点创建工作。同时,继续抓好高龄(长寿)补贴金登记、审核、发放及困难老年人救助金发放等日常基础性工作。全年为2534名、9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金179.964万元;为42名、10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长寿补贴金281.4002万元;为803名、80~99岁生活困老年人发放困难老年人高龄补贴114.44万元。

【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 2015年,全国老龄办、民政部、财政部在全国开展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中,安丘市被确定为抽样单位,兴安、景芝、凌河、石埠子4镇街16个村、480名老人参与调查。2016年和2017年又对上述老年人相继开展监测调查,跟踪掌握被调查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变化情况。市老龄办将此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在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的同时,组织对参与调查的督导员、调查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督导。在省和潍坊市老龄办督导组指导下,均按时完成调查任务。

【休闲养老中心建设】 为加强城镇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安丘市推荐上报安丘市颐乐园老年安养中心为省级财政扶持单位,省老龄办、财政部门批复资金18万元。6月,安丘市老龄办将18万元扶持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银龄安康工程”】 2009年,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安丘市启动实施以推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为主要内容的“银龄安康工程”,通过“政府赠、社会捐、子女送、个人买”等多种形式,为老年人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效减轻老年人家庭的经济负担,成为全市为老服务的一张亮丽品牌。自2017年“银龄安康工程”开展后,市政府于5月召开会议作了安排,并纳入2017年度镇街区科学发展考核。总的目标任务是,60周岁以上老年人投保率100%,50~59岁老年人投保率60%以上,人均投保不低于20元。年内,全市收缴保费248万元,投保率61%。为提高“银龄安康工程”的社会知晓率和参与率,市老龄办联合有关部门、单位在全市开展“银龄安康杯”征文活动,推动“银龄安康工程”深入开展。

【“敬老月”活动】 10月28日是《中华人民共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新修订后的第五个法定老年节,10月又是山东省的第十三个“敬老月”。10月12日,中共安丘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组织开展“敬老月”和庆祝老年节活动的通知》,安排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敬老月”活动。市老龄办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敬老文明号”“十大孝星”“尊老敬老助老模范”评选活动。

【老龄工作宣传】 安丘市充分利用《潍坊日报》《老年生活报》《善者》《潍坊保健报》及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老龄政策法规、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动态、孝亲敬老正能量的宣传报道,让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关注、支持老龄工作。全市在各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篇,刊发信息篇。10月13日,市老龄办召开全市开展“敬老月”活动和老龄信息宣传培训会议,邀请省市老龄部门的有关领导授课,对下步的信息宣传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