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概况】 2017年,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社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统筹完善创业就业机制,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进人才强市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8月,被山东省社会保险事业局表彰为省医疗保险先进经办机构。
年内,全市建成各类创业园区(孵化基地)4处。其中,安丘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被潍坊市人社局、财政局认定为潍坊市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平台,景芝镇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沃和大汶河旅游开发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郚山镇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被潍坊市人社局、财政局认定为大学生农村创业特色示范平台。全年培训各类人员6226人,其中培训创业者721人;开发公益性岗位792个。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37亿元,直接扶持创业2837人,带动就业8794人,发放数额、带动能力列潍坊各县市区第一名。市人社局实施建筑业工伤保险扩面,实现在建和新建项目全覆盖。依法追回重复领取和冒领社会保险基金53.72万元,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落实符合实施政策的单位81个,达到晋级条件的802人。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时贯彻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及措施。落实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基金由去年人均52元提高到62元,医疗保险监察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查处违规协议医疗机构9家。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模式,开展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完善公务员考录机制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招考公务员27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9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落实企业最低工资指导线政策,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完善用工备案,督促劳动合同签订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全市劳务派遣企业,全面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率65%、法定期限结案率100%,劳动保障权益投诉案件按期结案率98%。
【就业创业】 年内,全市城镇新增就业8206人,就业转失业人员就业2975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348人。农村劳动力转移817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8%。
就业创业政策落实 对自主创业人员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贷款额度最高为1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由市财政部门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个百分点给予贴息,第一年给予全额贴息,第二年贴息2/3,第三年贴息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300万元以内(含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由市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全年投入1990万元贷款担保基金,市人社部门与农商银行、邮政银行、潍坊银行和北海村镇银行四家银行合作,发放贷款2837笔,贷款额3.37亿元,带动就业8794人,贴息额500余万元。
创业园建设 全市建成以颐高电子商务产业园为代表的电商创新园区,以全民创业创新孵化基地为代表的科技创新园区,以盛大现代农民创业示范园为代表的现代农业创业园区,各类创业园区达19家。其中,潍坊市级创业示范基地9家,省级创业示范基地1家。
职业培训 完成各类人员培训6226人。其中,就业技能培训5505人,创业培训721人。
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开展各类企业、镇域经济实体招聘洽谈活动。全年举办春季大型招聘会等招聘洽谈会82场,参加应聘求职者4.615万人次,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1.3267万人,14处镇街区转移农村劳动力8170人。
困难群体就业 按照潍坊市开发公益性岗位工作要求,开发公益性岗位792个。对失业人员进行失业原因、家庭状况、技能素质、择业要求、就业意向、培训意愿“六清”。重点对社区就业困难群体,特别是“零就业家庭”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和申报认定制度。年内,全市零就业家庭实现存量为零,建立“双零”家庭的长效就业援助机制,做到“零就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年内,市人社局调解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66起,涉及当事人487人。其中,立案受理372起,不予受理57起,案前调解28起,转监察处理9起;在立案受理的案件中,当期结案率100%,按时结案率98%,调解率65%,裁决案件130件,其中一裁终局案件39件,占裁决案件的30%,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800多万元。解答来人、来电、政务平台、政府网站咨询1200多人次。
【劳动保障监察】 年内,市人社局查处举报投诉和上级转办案件326件,其中包括潍坊市政务服务热线转办案件198件,为1692名职工追回工资、押金等1275.5万元。1月,专项检查全市建筑领域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24家,涉及职工16000人,其中农民工7780人,为1300名农民工补发被拖欠的工资1800万元;与开发区党工委、市住建、市公安部门协作,将一起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3月6日至3月22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检查各类职业中介机构、组织和个人11 户,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0户,取缔非法职介机构、组织和个人3户,责令退赔劳动者中介服务费、押金或其他费用500元。4月1日至9月30日,开展2016年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书面(网上)审查工作,网上审查各类用人单位1428家,涉及职工32304人,补发工资48.6万元,补缴社会保险费208.6万元,补签劳动合同2713份,纠正用人单位规章制度67项。7月10日—8月2日,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检查用人单位31家,涉及劳动者934人,责令办理社会保险登记9户,补签劳动合同176份,补发职工工资160.2万元,补缴社会保险费324万元。落实专职监察员对用人单位的日常巡查制度,将小微企业及书面审查发现问题、有违法记录、有欠薪行为以及达不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诚信用人单位标准的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开展日常巡查。巡查用人单位501家,涉及劳动者13431人,责令补发工资46万元,补缴社会保险费74万元。全市37家用人单位被潍坊市人社局确定为潍坊市劳动保障诚信A级单位。同时,市人社局充分利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加大全过程网上办案力度,网上办案74件。
【劳动关系】 年内,安丘市人社局办理劳动合同新签备案6426人、解除备案2408人。对企业劳动用工实行动态管理。到年底,劳动用工备案企业1985户,涉及职工98725人。完成全年企业薪酬调查,调查企业57家,为潍坊市制定人力资源市场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提供依据。自6月1日始,全市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164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4元。
【社会保险政策待遇调整】 为408名企业军转干部调整差额补助标准,月增4万元,补发91万元。根据潍人社[2017]96号文件规定,为全市29884名退休、退职和“五七工”人员做好调资工作,月增资448万元,人均月增资150元。共为17.08万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居民发放养老金22061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1708.11万元),其中为5400人发放丧葬补助金270万元。全年工伤待遇支出1858.8万元。生育待遇支出2811.5万元。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共发生住院18090人次,发生住院医疗总费用为 17495万元,统筹基金支付12691万元;职工普通门诊签约67931人,发生费用的273006人次,统筹支付2025.8万元;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建床113人次,发生医疗费190.56万元,统筹支付医疗费171.5万元;职工门诊大病(特殊慢性病)受理申请2042人次,认定办理待遇1792人次,发生医疗费3325万元,统筹支付1904万元。为63名离休人员和六级以上伤残军人统筹、拨付医药费1313.1万元。为 739名符合失业救济条件的失业职工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支付救济金1463万元。
【各项社会保险】 全市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08772人,比去年净增1300人;基金征缴收入为60186万元。全市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26867人;基金征缴收入为35519万元。全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12439人,基金征缴收入为35175万元。全市参加工伤保险89124人,基金征缴收入为2505万元。全市参加生育保险48159人,基金征缴收入为1755万元。全市参加失业保险58423人,基金征缴收入为2772万元。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34860人;基金征缴收入为31826.1万元(其中政府补贴21818.8万元)。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710283人;基金征缴收入为44768.9万元(其中政府补贴31962.7 万元)。
【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采用资料审核、病例复查、异地联合协查等方式共审核结报审核结报876人次城镇职工转外医疗费,扣除统筹外费用409万元;审核结报961人次城乡居民转外医疗费,扣除统筹外费用603余万元;网上审核结报17221人次城镇职工联网结算住院医疗费,扣除统筹外费用1164万元;网上审核结报139340人次城乡居民联网结算住院医疗费,扣除统筹外费用11497万元;网上审核结报63238人次城镇职工联网结算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网上审核结报38507人次城乡居民联网结算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对签约定点医疗机构进行2次现场稽核检查活动,查出违规费用共计178.36万元,同时按规定对7名涉及违规的医保医师给予相应处理。
【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通过指纹比对、表格认证和全国网上协查,对在本地居住和长期易地居住21719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和遗属进行认证。其中,上传网上协查244人,认证确认195人;协助外地网上协查在本地居住的313名离退休人员和遗属,认证确认313人;通过待遇资格认证和户籍、民政殡葬信息核查,共查出死亡未注销社保信息的107人,其中离退休身份的4人、遗属身份的103人。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 依据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稽核征缴办法对17个参保单位进行实地稽核,追缴社会保险费42万元。通过对签约定点医疗机构的现场稽核检查,拒付违规金额178.36万元。通过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追回冒领基金75.26万元(其中退休职工和遗属的17.74万元,居民的57.52万元)。全国社会保险监管信息系统中的预警疑点信息下发38403条,核查处理9554人次,涉及违规的498人,违规金额101.56万元,追回基金73.91万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概况】 2017年,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社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统筹完善创业就业机制,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进人才强市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8月,被山东省社会保险事业局表彰为省医疗保险先进经办机构。
年内,全市建成各类创业园区(孵化基地)4处。其中,安丘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被潍坊市人社局、财政局认定为潍坊市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平台,景芝镇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沃和大汶河旅游开发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郚山镇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被潍坊市人社局、财政局认定为大学生农村创业特色示范平台。全年培训各类人员6226人,其中培训创业者721人;开发公益性岗位792个。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37亿元,直接扶持创业2837人,带动就业8794人,发放数额、带动能力列潍坊各县市区第一名。市人社局实施建筑业工伤保险扩面,实现在建和新建项目全覆盖。依法追回重复领取和冒领社会保险基金53.72万元,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落实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落实符合实施政策的单位81个,达到晋级条件的802人。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时贯彻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及措施。落实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基金由去年人均52元提高到62元,医疗保险监察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查处违规协议医疗机构9家。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模式,开展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完善公务员考录机制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招考公务员27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9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落实企业最低工资指导线政策,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完善用工备案,督促劳动合同签订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全市劳务派遣企业,全面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率65%、法定期限结案率100%,劳动保障权益投诉案件按期结案率98%。
【就业创业】 年内,全市城镇新增就业8206人,就业转失业人员就业2975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348人。农村劳动力转移817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8%。
就业创业政策落实 对自主创业人员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贷款额度最高为1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由市财政部门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个百分点给予贴息,第一年给予全额贴息,第二年贴息2/3,第三年贴息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300万元以内(含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由市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全年投入1990万元贷款担保基金,市人社部门与农商银行、邮政银行、潍坊银行和北海村镇银行四家银行合作,发放贷款2837笔,贷款额3.37亿元,带动就业8794人,贴息额500余万元。
创业园建设 全市建成以颐高电子商务产业园为代表的电商创新园区,以全民创业创新孵化基地为代表的科技创新园区,以盛大现代农民创业示范园为代表的现代农业创业园区,各类创业园区达19家。其中,潍坊市级创业示范基地9家,省级创业示范基地1家。
职业培训 完成各类人员培训6226人。其中,就业技能培训5505人,创业培训721人。
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开展各类企业、镇域经济实体招聘洽谈活动。全年举办春季大型招聘会等招聘洽谈会82场,参加应聘求职者4.615万人次,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1.3267万人,14处镇街区转移农村劳动力8170人。
困难群体就业 按照潍坊市开发公益性岗位工作要求,开发公益性岗位792个。对失业人员进行失业原因、家庭状况、技能素质、择业要求、就业意向、培训意愿“六清”。重点对社区就业困难群体,特别是“零就业家庭”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和申报认定制度。年内,全市零就业家庭实现存量为零,建立“双零”家庭的长效就业援助机制,做到“零就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年内,市人社局调解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66起,涉及当事人487人。其中,立案受理372起,不予受理57起,案前调解28起,转监察处理9起;在立案受理的案件中,当期结案率100%,按时结案率98%,调解率65%,裁决案件130件,其中一裁终局案件39件,占裁决案件的30%,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800多万元。解答来人、来电、政务平台、政府网站咨询1200多人次。
【劳动保障监察】 年内,市人社局查处举报投诉和上级转办案件326件,其中包括潍坊市政务服务热线转办案件198件,为1692名职工追回工资、押金等1275.5万元。1月,专项检查全市建筑领域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24家,涉及职工16000人,其中农民工7780人,为1300名农民工补发被拖欠的工资1800万元;与开发区党工委、市住建、市公安部门协作,将一起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3月6日至3月22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检查各类职业中介机构、组织和个人11 户,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0户,取缔非法职介机构、组织和个人3户,责令退赔劳动者中介服务费、押金或其他费用500元。4月1日至9月30日,开展2016年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书面(网上)审查工作,网上审查各类用人单位1428家,涉及职工32304人,补发工资48.6万元,补缴社会保险费208.6万元,补签劳动合同2713份,纠正用人单位规章制度67项。7月10日—8月2日,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检查用人单位31家,涉及劳动者934人,责令办理社会保险登记9户,补签劳动合同176份,补发职工工资160.2万元,补缴社会保险费324万元。落实专职监察员对用人单位的日常巡查制度,将小微企业及书面审查发现问题、有违法记录、有欠薪行为以及达不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诚信用人单位标准的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开展日常巡查。巡查用人单位501家,涉及劳动者13431人,责令补发工资46万元,补缴社会保险费74万元。全市37家用人单位被潍坊市人社局确定为潍坊市劳动保障诚信A级单位。同时,市人社局充分利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加大全过程网上办案力度,网上办案74件。
【劳动关系】 年内,安丘市人社局办理劳动合同新签备案6426人、解除备案2408人。对企业劳动用工实行动态管理。到年底,劳动用工备案企业1985户,涉及职工98725人。完成全年企业薪酬调查,调查企业57家,为潍坊市制定人力资源市场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提供依据。自6月1日始,全市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164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4元。
【社会保险政策待遇调整】 为408名企业军转干部调整差额补助标准,月增4万元,补发91万元。根据潍人社[2017]96号文件规定,为全市29884名退休、退职和“五七工”人员做好调资工作,月增资448万元,人均月增资150元。共为17.08万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居民发放养老金22061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1708.11万元),其中为5400人发放丧葬补助金270万元。全年工伤待遇支出1858.8万元。生育待遇支出2811.5万元。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共发生住院18090人次,发生住院医疗总费用为 17495万元,统筹基金支付12691万元;职工普通门诊签约67931人,发生费用的273006人次,统筹支付2025.8万元;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建床113人次,发生医疗费190.56万元,统筹支付医疗费171.5万元;职工门诊大病(特殊慢性病)受理申请2042人次,认定办理待遇1792人次,发生医疗费3325万元,统筹支付1904万元。为63名离休人员和六级以上伤残军人统筹、拨付医药费1313.1万元。为 739名符合失业救济条件的失业职工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支付救济金1463万元。
【各项社会保险】 全市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08772人,比去年净增1300人;基金征缴收入为60186万元。全市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26867人;基金征缴收入为35519万元。全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12439人,基金征缴收入为35175万元。全市参加工伤保险89124人,基金征缴收入为2505万元。全市参加生育保险48159人,基金征缴收入为1755万元。全市参加失业保险58423人,基金征缴收入为2772万元。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34860人;基金征缴收入为31826.1万元(其中政府补贴21818.8万元)。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710283人;基金征缴收入为44768.9万元(其中政府补贴31962.7 万元)。
【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采用资料审核、病例复查、异地联合协查等方式共审核结报审核结报876人次城镇职工转外医疗费,扣除统筹外费用409万元;审核结报961人次城乡居民转外医疗费,扣除统筹外费用603余万元;网上审核结报17221人次城镇职工联网结算住院医疗费,扣除统筹外费用1164万元;网上审核结报139340人次城乡居民联网结算住院医疗费,扣除统筹外费用11497万元;网上审核结报63238人次城镇职工联网结算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网上审核结报38507人次城乡居民联网结算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对签约定点医疗机构进行2次现场稽核检查活动,查出违规费用共计178.36万元,同时按规定对7名涉及违规的医保医师给予相应处理。
【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通过指纹比对、表格认证和全国网上协查,对在本地居住和长期易地居住21719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和遗属进行认证。其中,上传网上协查244人,认证确认195人;协助外地网上协查在本地居住的313名离退休人员和遗属,认证确认313人;通过待遇资格认证和户籍、民政殡葬信息核查,共查出死亡未注销社保信息的107人,其中离退休身份的4人、遗属身份的103人。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 依据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稽核征缴办法对17个参保单位进行实地稽核,追缴社会保险费42万元。通过对签约定点医疗机构的现场稽核检查,拒付违规金额178.36万元。通过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追回冒领基金75.26万元(其中退休职工和遗属的17.74万元,居民的57.52万元)。全国社会保险监管信息系统中的预警疑点信息下发38403条,核查处理9554人次,涉及违规的498人,违规金额101.56万元,追回基金73.9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