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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 生

【概况】 2017年,安丘市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582个。其中,市直医疗卫生单位9个、各乡镇卫生院19所、村级卫生机构396个,社会办医机构158个。拥有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702人。其中,高级职称168人,中级职称747人,硕士研究生68人。安丘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简称市卫计局)内设7个主要科室,并设有计划生育协会、安丘市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管理办公室、安丘市卫生计生监察大队3个直属单位。市卫生和市计划生育局合并后,积极稳妥推进镇街区和社区层面卫生计生机构改革工作,初步实现计生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有效融合与衔接。积极推进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卫生计生综合执法能力水平。

【人口计生】 2016年1月22日《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后,安丘市贯彻落实上级调整完善生育政策,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坚定不移抓基础,提速增效促服务。2017年,全市生育率96.8%,出生人口性别比108.7,人口与计划生育整体工作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全面二孩”政策落实 安丘市采取多项措施做好“全面二孩”政策落实工作。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在《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后,多次组织市卫计局相关科室、镇街区计生服务中心、村计生主任对新《条例》进行集中培训学习,以便提高业务工作水平。二是抓好政策宣传。利用公开宣传栏、宣传单页、讲座、培训等方式常态化宣传“全面二孩”政策的意义以及条件;宣传“全面二孩”政策解读,引导人们正确理解生育政策;组织育龄妇女进行集中宣传培训,营造浓厚的人口计生宣传氛围,引导社会正确舆论导向,确保“全面二孩”政策平稳、有序推进。同时,探索出了孕前培训—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生育登记—免费增补叶酸—免费孕期保健—免费唐氏筛查—免费新生儿四种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等孕前、孕期、产后的优生优育措施。通过实施全方位的生育服务,及时掌握全市育龄妇女的孕、育状况,实现孕情监控、管理的目的。是年,全市培训育龄妇女9000余人,完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8286余对,唐氏筛查12711人,生育登记19538人。
全面落实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安丘市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夫妻,自行安排生育子女的时间,实行免费登记制度。为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实行首接负责和一次性办结等制度。受理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受理登记服务。生育登记不得擅自设定前置程序和附加条件。加强民政新婚、公安落户、教育入托等部门间以及孕产期保健、《出生医学证明》、住院实名登记、免疫规划等卫生计生系统内各类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切实提高主动登记、便民服务覆盖率。提倡代理服务,夫妻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动向已婚育龄夫妇提供代理服务,主动发放《生育服务手册》。
各生育登记机构在为群众办理生育登记时,主动宣传国家、省和当地开展的基本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项目,方便群众接受基本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提高群众知情权、参与度。
性别比综合治理 市卫计局继续把严厉打击“两非”行为作为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重要手段,严查两非线索,全年查处“两非”案件2例。同时,加强与市市场监管等部门间的协调配合,进行联合办案。各镇(街区)成立由派出所、计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市场监管所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组成的打击“两非”办公室,并在乡镇派出所设立固定的打击“两非”办公、办案场所。将打击“两非”与打击非法行医相结合,将私人诊所、“黑诊所”等作为“两非”监管重点场所。加大有奖举报力度,鼓励群众举报 “两非”行为。规范、加强B超执机管理、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孕情随访等日常监管工作。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 安丘市兑现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11166人、1071.9万元,兑现特别扶助金310人、228.3万元;独生子女费落实28581户、326.9万元。是年起,全市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由原来的年初申报,改为全年申报政策。为群众提供更长的申报准备时间,提高上报及时率。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 市计生协对全市374名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核发由市卫生计生委统一制作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方便就医卡”,并指定市中医院和19所乡镇卫生院为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开通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就医 “绿色通道”;开展失独家庭助孕工程,帮助两个家庭助孕成功;打造“与爱同行”特色帮扶品牌,并确定石埠子镇、辉渠镇作为试点单位,举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留守儿童家庭心理疏导专题培训。

【医疗卫生】  安丘市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镇村医疗机构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2016年,起实施加强镇村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行动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完成镇村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任务。至2017年末,全市基本建成以市直医疗机构为龙头、以镇街卫生院为枢纽、以社区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医疗服务体系,打通分级诊疗“最后一公里”,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就医格局,引导群众合理就诊,让群众享受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县,重大疾病转诊到上级医院”的医疗服务,降低群众就医负担。
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 安丘市为深入贯彻执行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结果,规范和推动新形势下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全市各医疗机构坚持药品网上采购方向不动摇。一是落实省药品网上分类采购政策。属于省公开招标采购的药品,由各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要选择中标产品;需要议价的药品,按医疗机构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议定成交的价格执行。二是坚持基本药物临床首选地位。基层医疗机构依据自身功能定位合理选择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市直医疗机构也要强化基本药物临床用药主体地位,不断提高基本药物使用比例。三是规范网上采购行为。各医疗机构加强网上药品采购订单管理,科学制定采购计划,建立起低频次、高数量、定时段的采购订单发送制度,杜绝频繁订单、超常订单和随意撤单等行为发生。四是稳步推进药品采购“两票制”。为优化药品购销秩序,压缩流通环节,降低虚高药价,医疗机构在药品验收入库时,查验药品经营企业提供生产企业开出的进货发票复印件,做到票、账、货、款一致,稳步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五是调整完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备使用政策。在保持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临床首选地位不变的前提下,将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的非基本药物遴选权限下沉,充分提高基层用药选择灵活性,以更好地适应分级诊疗的需要。六是鼓励开展药品集中配送。属于省公开招标采购的药品继续贯彻落实《关于鼓励开展药品集中配送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各医疗机构在满足药品种类、数量的前提下,本着配送企业数量最少、透明度最高的原则,自主选择3家—5家企业提供药品配送服务,逐步提高配送集中度。1月—12月,各乡镇卫生院网上采购金额为4583.18万元,其中基本药物金额为3987.69万元;市直医疗机构网上采购金额29578.50万元,基药金额3714.47万元。
规范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  明确纳入集中采购的范围。安丘市所有具备开展相关专项诊疗技术合法资质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临床使用的冠脉介入类、血液净化类、眼科材料类,以及血管介入(不含冠状动脉介入类)、非血管介入、骨科植入、神经外科、电生理、起搏器、体外循环、口腔科及其他等类别的高值医用耗材,严格落实网上采购政策,在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上采购中标产品,进行网上交易,杜绝网下交易行为发生。
规范高值医用耗材采购管理 一是规范耗材配备使用。各相关医疗机构不断规范高值医用耗材配备使用,优先采购使用国产高值医用耗材,原则上不得采购已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非中标产品。因临床诊疗开展确有特殊需要的,须经本院管理委员会或专家组、院领导层层审核同意后方能使用。对首次使用的非中标产品,填写《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非中标产品使用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通过省平台“非中标产品使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报,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规范采购价格管理。医疗机构根据临床实际采购量、回款方式等因素通过采购平台询价采购,与中标企业确定实际供货价,填报采购量、采购价格等订单信息。三是科学建立配送关系。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根据中标生产企业配送关系建立情况,合理选定经营企业,规范开展网上采购。四是规范货款支付管理。各医疗机构采购高值医用耗材,按相关规定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明确所采购医用耗材的品种、数量、价格、回款时间、履约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同时签署《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确保高值医用耗材足额及时供应。并完善货款支付制度,明确付款流程和办法,回款时间原则上不超过90天。1月—12月,全市相关医疗机构网上采购高值医用耗材2204.77万元。
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安丘市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中的特色优势,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要求全部设置“国医堂”,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提供10种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医养结合工作 安丘市编制《安丘市医养结合发展规划》,并由市卫计局牵头,与市民政局等12个单位共同起草,由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实施意见》;所有一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开通就医绿色通道,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规划新建金冢子镇、柘山镇、官庄镇、石埠子镇、大盛镇5所镇级医养结合型卫生院;全市13所乡镇敬老院完成与邻近卫生院的医养结合签约工作。

2017年安丘市医疗机构基本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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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电话号码 │法定代表人│核准登记床│
│ │ │ │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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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丘市人民医院 │健康路246号 │42617 │席敦升 │700 │
│ │ │03 │ │ │
├─────────────────┼─────────────┼─────┼─────┼─────┤
│安丘市中医院 │永安路248号 │43622 │韩志伟 │500 │
│ │ │52 │ │ │
├─────────────────┼─────────────┼─────┼─────┼─────┤
│安丘市妇幼保健院(安丘市妇女儿童医│健康路245号 │42614 │吴耀炫 │132 │
│院) │ │43 │ │ │
├─────────────────┼─────────────┼─────┼─────┼─────┤
│安丘市市立医院 │永安路344号 │42613 │李国栋 │99 │
│ │ │94 │ │ │
├─────────────────┼─────────────┼─────┼─────┼─────┤
│安丘市皮肤病防治站 │和平路东首北侧 │42667 │韩智广 │20 │
│ │ │4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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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丘市精神病防治院(安丘市精神卫生│新安街道北谢村南 │43321 │曹瑞祥 │100 │
│中心) │ │2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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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庵上中心卫生院 │庵上镇政府驻地 │46910 │付清宝 │30 │
│ │ │07 │ │ │
├─────────────────┼─────────────┼─────┼─────┼─────┤
│白芬子卫生院 │兴安街道白芬子村 │48710 │赵 强 │25 │
│ │ │20 │ │ │
├─────────────────┼─────────────┼─────┼─────┼─────┤
│雹泉中心卫生院 │雹泉镇政府驻地 │46610 │李福生 │40 │
│ │ │10 │ │ │
├─────────────────┼─────────────┼─────┼─────┼─────┤
│大盛镇卫生院 │大盛镇政府驻地 │46810 │牛金福 │26 │
│ │ │23 │ │ │
├─────────────────┼─────────────┼─────┼─────┼─────┤
│大汶河旅游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汶河旅游开发区管委会驻地│43210 │刘国忠 │24 │
│大汶河旅游开发区卫生院) │ │2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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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庄镇卫生院 │官庄镇驻地 │46510 │张建成 │25 │
│ │ │32 │ │ │
├─────────────────┼─────────────┼─────┼─────┼─────┤
│管公卫生院 │管公政府驻地 │48110 │张建成 │30 │
│ │ │36 │ │ │
├─────────────────┼─────────────┼─────┼─────┼─────┤
│红沙沟中心卫生院 │凌河镇红沙沟村 │46710 │赵文峰 │60 │
│ │ │66 │ │ │
├─────────────────┼─────────────┼─────┼─────┼─────┤
│辉渠镇卫生院 │辉渠镇驻地 │48210 │王海廷 │24 │
│ │ │15 │ │ │
├─────────────────┼─────────────┼─────┼─────┼─────┤
│金冢子镇卫生院 │金冢子镇政府驻地 │47911 │闫玉田 │40 │
│ │ │20 │ │ │
├─────────────────┼─────────────┼─────┼─────┼─────┤
│安丘经济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安丘经济开发区驻地 │47300 │李 军 │30 │
│丘经济开发区卫生院) │ │20 │ │ │
├─────────────────┼─────────────┼─────┼─────┼─────┤
│景芝中心卫生院 │景芝镇政府驻地 │46111 │李 峡 │90 │
│ │ │50 │ │ │
├─────────────────┼─────────────┼─────┼─────┼─────┤
│临浯中心卫生院 │临浯镇政府驻地 │47700 │夏方全 │32 │
│ │ │31 │ │ │
├─────────────────┼─────────────┼─────┼─────┼─────┤
│凌河中心卫生院 │凌河镇政府驻地 │46430 │赵文峰 │110 │
│ │ │19 │ │ │
├─────────────────┼─────────────┼─────┼─────┼─────┤
│石埠子镇卫生院 │石埠子镇政府驻地 │47611 │张敬志 │40 │
│ │ │11 │ │ │
├─────────────────┼─────────────┼─────┼─────┼─────┤
│石堆镇卫生院 │石堆镇政府驻地 │47000 │孙国建 │30 │
│ │ │12 │ │ │
├─────────────────┼─────────────┼─────┼─────┼─────┤
│郚山镇卫生院 │郚山镇政府驻地 │49610 │厉茂成 │44 │
│ │ │11 │ │ │
├─────────────────┼─────────────┼─────┼─────┼─────┤
│柘山中心卫生院 │柘山镇政府驻地 │48610 │赵永生 │18 │
│ │ │19 │ │ │
├─────────────────┼─────────────┼─────┼─────┼─────┤
│兴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兴安街道│和平东路1047号 │42227 │徐国平 │99 │
│卫生院) │ │34 │ │ │
├─────────────────┼─────────────┼─────┼─────┼─────┤
│新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安街道│新安街道关王村 │43311 │鞠智业 │30 │
│卫生院) │ │2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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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卫生运动】 安丘市以卫生创建工作为抓手,开展省级卫生村和省级卫生单位创建、建康教育示范创建、无烟单位创建等工作,推动爱国卫生工作的深入全面开展。

【疾病预防控制】 安丘市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50元。创新公共卫生服务模式,建立以全科医生为核心的家庭医生团队为主体签约服务模式,做好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全市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85.85万份,城乡建档率90%;管理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患者分别为77593人、26133人、8686人、10885人,管理率分别为40%、35%、52%、48%;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4‰以上,按照应管尽管的原则,管理率90%以上;年内为8.5万老年人接受免费体检,孕产妇和0岁—6岁儿童保健管理率100%以上;0岁—6岁儿童预防接种建证率100%,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和及时率均85%。年底,所有镇街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30%,管理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100%,签约居民满意度80%以上。

【妇幼保健】 安丘市将计生技术与妇幼卫生免费服务项目结合。同步落实免费婚检、免费唐筛、免费孕前优生检查、免费服用叶酸、住院分娩补助、妇女儿童健康管理、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等卫生计生惠民政策,打造民生政策落实、服务保健“一条龙”服务品牌。年末,免费唐筛1.2万人次,免费孕前优生检查1.5人次,全市完成免费婚检6000余对,为5000余名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发放住院分娩补助,免费为3000余名农村妇女发放叶酸,为1.5万余名孕产妇进行了艾滋病、梅毒、乙肝五项免费检测,为400余名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的新生儿免费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同时,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免费筛查项目。是年,全市有1.5万余名新生儿进行遗传性代谢性疾病免费筛查和听力筛查,筛查率100%。

【行政审批改革】 安丘市将所有卫生计生行政许可项目全部纳入审批服务科(市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集中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卫生行政许可受理、审核、证件发放和登记备案工作。全年接待各类许可和业务咨询申请人的咨询1327人次,办理医师执业注册47件,医师变更注册83件;办理护士延续注册36件,护士变更注册79件;办理母婴保健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21件,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合格证审核、换证186件;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21件;办理医疗机构设置审批6件,医疗机构校验173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满延续27件;办理放射诊疗许可1件,放射诊疗机构校验21件;办理乡村医生变更注册127件。
市卫计局承担的39项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最多跑一次”改革范围,编制“最多跑一次”事项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单,并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市卫计局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实现办事群众和企业在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情况下办理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对承担的14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依据、办理时限、办理流程图、需提交材料目录等要素,对照政务服务网上的办事指南,经过认真梳理后录入“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全省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年末,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具备网上办理条件,为群众办理卫生计生审批事项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