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工作
【旗帜鲜明讲政治】 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政治原则,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理论武装,驰而不息抓好思想政治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委系列重要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宪法法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为依法履职提供政治保证和理论支撑。党的十九大召开后,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专门作出安排部署,通过领导领学、专题培训、理论研讨等多种形式,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及时作出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议,引导全社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动十九大精神入脑入心、落实落地。强化政治自觉,坚定不移在市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对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主动争取领导和支持,始终与市委在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按照抓学习、抓规范、抓重点、抓创新、抓成果的“五抓”工作思路,统筹安排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工作。坚决落实上级要求,扎实做好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有关工作,严密防范措施,严明纪律规矩,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围绕预算决算审查、山东潍坊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等方面,作出决议、决定7项。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全年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33人次。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向宪法宣誓128人次。
【增强监督实效】 一年来,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4项,组织调查42次,开展视察和执法检查16次。(1)着力推动“四个城市”建设。围绕“四个城市”建设五年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建言献策,通过座谈交流、代表履职平台征询、县市区联动调研等方式,收集意见建议506条,向市委提交专项工作报告。6月,常委会经过深入调研、充分审议,作出《关于推进“四个城市”建设的决议》,明确指导原则、发展定位和任务要求,动员全市人民发挥首创精神和主人翁意识,积极支持和参与“四个城市”建设,从法律效力层面为“四个城市”建设提供保障。为推动决议落实,11月,组织对决议落实情况进行视察,督促提高标准,加快项目进度,确保“四个城市”建设按照既定目标扎实推进。(2)着力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围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跟踪监督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听取审议情况报告,要求积极推进结构调整和新旧动能转换,有效防控风险,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针对企业发展中遇到的融资、人才、技术、产能等问题,走出去,请进来,广泛征集民意,提出合理化建议。专题视察全市化工产业发展情况,督促抓好政策落实,优化结构布局,促进产业做优做强。围绕助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听取审议相关情况汇报,对“中国食品谷”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对全市旅游业、乡村旅游发展情况进行调查,要求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强化实体经济发展支撑,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开展视察,实地调查火车站站南广场、高铁北站等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听取审议相关工作汇报,督促加快全市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基础设施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3)着力推动发展软环境优化。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法治环境、政策环境、人才环境、诚信环境、政务环境5个重点,对优化发展软环境开展专题询问、工作评议。询问前,利用3个月时间深入调研,主任会议成员分别带队,市县乡三级人大联动,五级人大代表参与,采取实地查看、市长热线、网络调查、发放问卷等方式,征求意见建议45953条。询问时,全程电视直播,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围绕软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提出询问,11个有关部门到会应询、作出表态。询问后,“一府两院”根据常委会评议意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逐项抓好整改落实。(4)着力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确定将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稳定、发展软环境、干部作风等作为年度“六大重点”任务,强力监督推动。着眼于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听取审议全市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着眼于保障公共安全,听取审议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安全生产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就食品安全、企业食品标准执行情况开展调查,督促创新监管手段,强化源头治理,完善监管体制。着眼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分别以加强大气异味污染防治、加强施工现场扬尘管理为主题开展“风筝都环保世纪行”活动,组织对法院执行、检察院侦查监督、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和民族宗教等工作开展调查,对群众来信来访依法进行办理或催办、督办。(5)着力推动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审议决算、预算执行等情况报告,审查批准2016年市级决算和2017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出台关于加强市本级部门预算审查监督的若干规定,规范部门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组织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题审查。推进预算执行全过程监督,积极做好预算联网监督有关工作。突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跟踪监督,制定关于改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机制的意见,对监督重点、跟踪检查、结果运用等作出明确规定,强化监督刚性。(6)着力推动法律法规的规范实施。组织对《著作权法》《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潍坊市禁用限用剧毒高毒农药条例》等6部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对潍坊市文物保护条例、电梯安全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召开全市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维护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
【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 (1)完善立法制度机制。健全法规立项机制。制定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办法,建立专门委员会牵头提出立法项目制度,对立法项目的征集、报送、调研论证、立项等各环节予以规范。健全立法主导机制。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制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对部门起草的法规草案提前介入、加强指导,及时解决遇到的矛盾问题,先后召开部门调度会11次,督促加快起草进度,按时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健全立法评估机制。制定常委会立法评估办法,规范法规评估程序,对潍水生态文化保护等4件立法项目进行立法前评估,对禁用限用剧毒高毒农药条例、电梯安全条例的执行情况开展立法后评估。(2)改进立法方式方法。着眼提高立法质量,强化过程管理。立法前,积极与上级人大就立法权限、上位法衔接等开展经常性沟通;对立法项目和立法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依法按程序做好相关工作。立法中,注重听取立法咨询专家、立法联系点与人大代表的建议意见,拓宽公民和第三方参与立法途径,与西南政法大学开展“校地合作”,委托3家立法服务基地全程参与立法工作。邀请有关部门、行业专家学者和基层实务人员,共同研究解决审议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立法后,采取执法检查、专题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法规贯彻实施、适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动态监督评价。(3)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高质量开展地方立法工作,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审议通过《潍坊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针对大气污染防治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强化源头治理,厘清管理部门职责边界,对监督管理、防治措施、法律责任等作出具体规定,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了特色鲜明、切实可行的制度框架。审议通过《潍坊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针对无序燃放引发的环保问题和安全隐患,明确界定禁放区域、禁放时间、违规销售和燃放的法律责任等,既把握了“限制燃放”原则,又尊重了传统习俗,做到了疏堵有序、限放结合。
【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1)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加强代表学习培训,举办市人大代表初任培训班,组织代表履职轮训和专题学习,376名代表系统学习监督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和相关履职知识。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办法,制定主任会议成员分工联系市人大代表意见,采取多种形式保持与代表的经常性联系,指导代表依法履职。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度,坚持重要情况及时向代表通报,重大活动邀请代表参加,重要工作听取代表意见,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代表更好地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创造条件。(2)搭建代表履职平台。常委会将代表小组规范化建设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制定印发专门意见,对代表小组活动的经费保障、工作制度等作出规定。全市36个市人大代表小组,全部达到了有场所、有制度、有计划、有档案、有实效、有保障的“六有”标准,建成规范化的小组活动室。加快代表履职信息化建设,启用常委会会议文件推送系统,升级代表信息管理系统,开发代表履职移动终端服务系统。改进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工作,完善网上自愿报名、重点发言人等做法,全年63名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16名代表在会议上作了审议发言。指导12个县市区相互开展代表跨区域调研。扎实开展“联系群众、促进发展、走在前列”主题活动,组织“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调查,代表围绕民生热点、“四个城市”建设等提出意见建议5万多条。(3)强化代表建议督办落实。认真研究代表建议新情况新特点,严格把好进度关、审核关、质量关三个“关口”,狠抓代表建议意见督办落实。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意见建议,采取约谈部门负责人、满意度测评、开展“回头看”等方式持续跟踪督办,力促问题解决,有效提高了代表建议办成率。
【加强自身建设】 (1)积极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高度重视专委会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完善专委会人员结构,优化专委会及其工作机构的运行机制。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牵头开展立法调研、起草法规草案,组织好初步审议;精心开展执法检查、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跟踪落实常委会审议、评议意见。(2)狠抓干部队伍能力提升。提升学习能力,组织到全国人大培训中心、上海财经大学进行培训,定期举办法制讲座、人大论坛,促进机关干部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和视野。提升创新能力,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方式和手段,推行“集中办公+AB角制度”改革,探索人大与高等院校的战略合作,充分发挥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智库作用,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能力,组织机关干部下基层、摸实情,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调查研究,深入推进包村联户、精准扶贫工作,机关服务大局和服务群众能力显著提高,连续8年被评为省级文明机关。(3)密切与各级人大的联系。积极配合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协助中央和省级13家媒体做好县乡人大专题采访报道,圆满完成上级人大交办的各项任务。统筹推进县市区人大“一地一亮点”做法,加强联系指导,为基层人大创新发展创造条件、注入活力。
重要工作
重要工作
【旗帜鲜明讲政治】 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政治原则,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理论武装,驰而不息抓好思想政治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委系列重要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宪法法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为依法履职提供政治保证和理论支撑。党的十九大召开后,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专门作出安排部署,通过领导领学、专题培训、理论研讨等多种形式,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及时作出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议,引导全社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动十九大精神入脑入心、落实落地。强化政治自觉,坚定不移在市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对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主动争取领导和支持,始终与市委在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按照抓学习、抓规范、抓重点、抓创新、抓成果的“五抓”工作思路,统筹安排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工作。坚决落实上级要求,扎实做好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有关工作,严密防范措施,严明纪律规矩,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围绕预算决算审查、山东潍坊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等方面,作出决议、决定7项。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全年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33人次。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向宪法宣誓128人次。
【增强监督实效】 一年来,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4项,组织调查42次,开展视察和执法检查16次。(1)着力推动“四个城市”建设。围绕“四个城市”建设五年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建言献策,通过座谈交流、代表履职平台征询、县市区联动调研等方式,收集意见建议506条,向市委提交专项工作报告。6月,常委会经过深入调研、充分审议,作出《关于推进“四个城市”建设的决议》,明确指导原则、发展定位和任务要求,动员全市人民发挥首创精神和主人翁意识,积极支持和参与“四个城市”建设,从法律效力层面为“四个城市”建设提供保障。为推动决议落实,11月,组织对决议落实情况进行视察,督促提高标准,加快项目进度,确保“四个城市”建设按照既定目标扎实推进。(2)着力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围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跟踪监督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听取审议情况报告,要求积极推进结构调整和新旧动能转换,有效防控风险,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针对企业发展中遇到的融资、人才、技术、产能等问题,走出去,请进来,广泛征集民意,提出合理化建议。专题视察全市化工产业发展情况,督促抓好政策落实,优化结构布局,促进产业做优做强。围绕助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听取审议相关情况汇报,对“中国食品谷”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对全市旅游业、乡村旅游发展情况进行调查,要求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强化实体经济发展支撑,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开展视察,实地调查火车站站南广场、高铁北站等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听取审议相关工作汇报,督促加快全市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基础设施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3)着力推动发展软环境优化。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法治环境、政策环境、人才环境、诚信环境、政务环境5个重点,对优化发展软环境开展专题询问、工作评议。询问前,利用3个月时间深入调研,主任会议成员分别带队,市县乡三级人大联动,五级人大代表参与,采取实地查看、市长热线、网络调查、发放问卷等方式,征求意见建议45953条。询问时,全程电视直播,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围绕软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提出询问,11个有关部门到会应询、作出表态。询问后,“一府两院”根据常委会评议意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逐项抓好整改落实。(4)着力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确定将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稳定、发展软环境、干部作风等作为年度“六大重点”任务,强力监督推动。着眼于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听取审议全市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着眼于保障公共安全,听取审议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安全生产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就食品安全、企业食品标准执行情况开展调查,督促创新监管手段,强化源头治理,完善监管体制。着眼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分别以加强大气异味污染防治、加强施工现场扬尘管理为主题开展“风筝都环保世纪行”活动,组织对法院执行、检察院侦查监督、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和民族宗教等工作开展调查,对群众来信来访依法进行办理或催办、督办。(5)着力推动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审议决算、预算执行等情况报告,审查批准2016年市级决算和2017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出台关于加强市本级部门预算审查监督的若干规定,规范部门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组织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题审查。推进预算执行全过程监督,积极做好预算联网监督有关工作。突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跟踪监督,制定关于改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机制的意见,对监督重点、跟踪检查、结果运用等作出明确规定,强化监督刚性。(6)着力推动法律法规的规范实施。组织对《著作权法》《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潍坊市禁用限用剧毒高毒农药条例》等6部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对潍坊市文物保护条例、电梯安全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召开全市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维护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
【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 (1)完善立法制度机制。健全法规立项机制。制定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办法,建立专门委员会牵头提出立法项目制度,对立法项目的征集、报送、调研论证、立项等各环节予以规范。健全立法主导机制。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制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对部门起草的法规草案提前介入、加强指导,及时解决遇到的矛盾问题,先后召开部门调度会11次,督促加快起草进度,按时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健全立法评估机制。制定常委会立法评估办法,规范法规评估程序,对潍水生态文化保护等4件立法项目进行立法前评估,对禁用限用剧毒高毒农药条例、电梯安全条例的执行情况开展立法后评估。(2)改进立法方式方法。着眼提高立法质量,强化过程管理。立法前,积极与上级人大就立法权限、上位法衔接等开展经常性沟通;对立法项目和立法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依法按程序做好相关工作。立法中,注重听取立法咨询专家、立法联系点与人大代表的建议意见,拓宽公民和第三方参与立法途径,与西南政法大学开展“校地合作”,委托3家立法服务基地全程参与立法工作。邀请有关部门、行业专家学者和基层实务人员,共同研究解决审议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立法后,采取执法检查、专题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法规贯彻实施、适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动态监督评价。(3)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高质量开展地方立法工作,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审议通过《潍坊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针对大气污染防治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强化源头治理,厘清管理部门职责边界,对监督管理、防治措施、法律责任等作出具体规定,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了特色鲜明、切实可行的制度框架。审议通过《潍坊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针对无序燃放引发的环保问题和安全隐患,明确界定禁放区域、禁放时间、违规销售和燃放的法律责任等,既把握了“限制燃放”原则,又尊重了传统习俗,做到了疏堵有序、限放结合。
【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1)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加强代表学习培训,举办市人大代表初任培训班,组织代表履职轮训和专题学习,376名代表系统学习监督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和相关履职知识。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办法,制定主任会议成员分工联系市人大代表意见,采取多种形式保持与代表的经常性联系,指导代表依法履职。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度,坚持重要情况及时向代表通报,重大活动邀请代表参加,重要工作听取代表意见,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代表更好地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创造条件。(2)搭建代表履职平台。常委会将代表小组规范化建设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制定印发专门意见,对代表小组活动的经费保障、工作制度等作出规定。全市36个市人大代表小组,全部达到了有场所、有制度、有计划、有档案、有实效、有保障的“六有”标准,建成规范化的小组活动室。加快代表履职信息化建设,启用常委会会议文件推送系统,升级代表信息管理系统,开发代表履职移动终端服务系统。改进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工作,完善网上自愿报名、重点发言人等做法,全年63名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16名代表在会议上作了审议发言。指导12个县市区相互开展代表跨区域调研。扎实开展“联系群众、促进发展、走在前列”主题活动,组织“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调查,代表围绕民生热点、“四个城市”建设等提出意见建议5万多条。(3)强化代表建议督办落实。认真研究代表建议新情况新特点,严格把好进度关、审核关、质量关三个“关口”,狠抓代表建议意见督办落实。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意见建议,采取约谈部门负责人、满意度测评、开展“回头看”等方式持续跟踪督办,力促问题解决,有效提高了代表建议办成率。
【加强自身建设】 (1)积极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高度重视专委会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完善专委会人员结构,优化专委会及其工作机构的运行机制。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牵头开展立法调研、起草法规草案,组织好初步审议;精心开展执法检查、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跟踪落实常委会审议、评议意见。(2)狠抓干部队伍能力提升。提升学习能力,组织到全国人大培训中心、上海财经大学进行培训,定期举办法制讲座、人大论坛,促进机关干部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和视野。提升创新能力,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方式和手段,推行“集中办公+AB角制度”改革,探索人大与高等院校的战略合作,充分发挥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智库作用,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能力,组织机关干部下基层、摸实情,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调查研究,深入推进包村联户、精准扶贫工作,机关服务大局和服务群众能力显著提高,连续8年被评为省级文明机关。(3)密切与各级人大的联系。积极配合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协助中央和省级13家媒体做好县乡人大专题采访报道,圆满完成上级人大交办的各项任务。统筹推进县市区人大“一地一亮点”做法,加强联系指导,为基层人大创新发展创造条件、注入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