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务
【概况】 2017年,全市发放城乡低保资金35078.4万元,特困供养资金7321.4万元,医疗救助资金4296.6万元,临时救助资金3361万元。下拨各类养老项目扶持资金1130万余元,新建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60处、农村幸福院98处,全市培训养老护理员和养老服务人员738人,培训老年人及失能老年人家庭护理员10100余人。全市7070个村和城市社区顺利完成换届工作,培训社工人才2100余人次。创建各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51个,发放国家和省冬春救助资金740万元。新增社会组织203家,撤销126家。完成13条行政区界线联检任务,收集整理地名信息6.33万条,修饰地名条幅122幅。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500余人次,122名长期滞站人员得到安置。市民政局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先进单位并记集体二等功,荣获2017年度全省民政工作综合评估和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优秀等次”。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也分别被各级党委、政府表彰为先进集体、记三等功或嘉奖。
【脱贫攻坚】 出台了《潍坊市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将1670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与市扶贫办联合下发通知,对建档立卡的67620人进行了贫困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各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均高于省定扶贫标准线。确定316家县级医院为医疗救助定点机构,医疗救助建档立卡贫困群众63959人次。在全省领先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救助和商业补充保险工作。社会组织扶贫项目58个,资金388.93万元,市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被评为“山东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社会救助】 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建起城乡统筹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按照不能自理每人每月360元、半自理每人每月250元、自理每人每月150元确定,创新设立照料护理制度。市级下拨资金400万元,争取省级支持1200万元,实施敬老院升级改造,服务质量得到大幅提升。推动建设了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实施敬老院法人登记、设立养老许可和公办敬老院社会化改革。三次启动保障标准和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发放一次性物价补贴584万元。市级列支1000万元开展“救急难”工作。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实现全覆盖。提请市政府印发《潍坊市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实现与30个市级部门54项数据的共享交换,列全省第一。核对系统整体迁移至电子政务外网,实现部、省、市、县四级核对系统对接,实现救助家庭经济状况在全省、全国范围的信息核对。在全国率先实施电子签章应用于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荣获全国首届核对知识网络竞赛二等奖,列全省第一。
【福利慈善事业】 免费培训失能老年人家庭护理员1.56万人次。为2.94万困难残疾人和6.84万重度残疾人及时足额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将重度听力、言语和多重残疾人新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范围。2017年全市销售福利彩票15亿元,稳居全省第二位。全市社会捐赠总额达到3.6亿元,其中“慈心一日捐”活动接收捐款5586万元,新设企业冠名慈善专项基金48760万元,微基金1281.77万元,居民互助基金8780.63万元,定点选项冠名基金12733.56万元。实施“牵手关爱行动”“夕阳温暖工程”等慈善项目。发放慈善救助资金1.4亿元,救助30多万人次。市、县慈善总会均建立了慈善公开平台。全市镇街慈善分会实现全覆盖,成立社区(村居)慈善工作站5293个,52.7%的镇街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公益组织。
【城乡社区治理】 安丘市被确定为省村委会换届选举试点。在奎文区、昌乐县开展“一窗受理、全科服务”试点,新增50个农村社区开展“四社(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联动”试点。建立社区协商市级示范点61个,县级示范点118个。改造提升社区服务设施100处。培育城乡社区社会组织4026个,培训社区工作人员4513人次。全市新增持证社工及具备同等能力素质的社会工作者609人,注册社区志愿者19.6万余人。评选50名潍坊和谐使者。安丘市被推荐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市。在潍坊市成功举办全国宣传贯彻《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南》现场会暨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专题论坛。举办全国基层社会治理示范培训班,现场观摩潍坊市4个典型示范单位,市委主要领导作典型发言,部、省领导和与会代表对潍坊市城乡社区治理和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给予高度评价。
【综合防灾减灾】 召开市减灾委全体会议,修订完善市县两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成立潍坊市防灾救灾协会,引领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灾减灾。招标采购260万元救灾应急物资,奖励34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选定青州、安丘、高密、临朐作为市级救灾物资代储基地,健全市县镇村四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培训各级灾害信息员3012人次。分别创建全国、全省、全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8个、16个和27个。优化细化民生综合保险实施方案,保障责任新增5类,人身伤害和房屋财产损失赔付限额同比增加100%,累计赔付受灾群众3046万元。
【社会组织管理】 全市登记注册社会组织4502家,全部持有加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证书,赋码率、换证率达100%,居全省第二位。市管社会组织年检率、审计率均达100%。70家市管社会组织列入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录。市管行业协会商会人员、财务、住所完成脱钩。市县两级全部设立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入驻社会组织151家。全市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2193个,党组织应建尽建率和工作覆盖率达100%。市社会组织培育中心被评为全省创新示范点、省委组织部的党建联系点、市委组织部的党建示范点,为全省“两新”组织党建会提供了现场。
【优抚安置】 按照省、市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为1978年以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且符合省11条政策条件的退役士兵落实相关政策,为当年未领取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和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未达到标准的退役士兵,分别补发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和一次性自谋职业金补差,诸多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做好军队退役人员的政策落实、思想教育、帮扶解困和退役士兵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按时为8.3万多名优抚对象足额发放抚恤补助金4亿多元,为7882个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1.4亿余元,组织630名优抚对象修养疗养。为117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全部提供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岗位,其中安置到事业单位的53人,占45%,比去年提高30个百分点。为2998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及时足额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7处省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设立了门户网站,组织清明节、烈士公祭日等重要节日的烈士纪念活动。优选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基地,大力推进“订单式”“定岗式”“定向式”技能培训,政策知晓率、培训就业率分别达到100%和95.8%。
【养老服务】 全市共建成养老机构191家,新增养老床位6600余张,其中护理型床位3400余张。启动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三年行动,建成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28处、农村幸福院689处。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12处公办养老机构实现公建民营。推动医养结合发展,全市建成医养结合综合体24处。积极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整治合格93家,关停70家,28家正在集中整治。构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14处,签约服务老年人11.6万人。免费培训养老管理服务人员5000余人次。组织举办全市第五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
【民政公共服务】 实现潍坊市常住人口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政府承担,为6.2万户丧户减免费用5300万元。组织首次海葬服务活动,41名逝者骨灰实行海葬。全市建成城镇公益性公墓37处,覆盖率达80%以上。救助管理机构实现市县全部覆盖,集中开展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和站外托养整治行动。全市有AAA级婚姻登记机关7个,全国三级救助管理机构4家。做好行政区划调整,深化平安边界建设,深入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把全市1228名孤儿和327名困境儿童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对全市排查出的农村留守儿童526人,全部签订《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帮助失学缀学学龄儿童实现复学,协调无户籍儿童落户。
【双拥共建】 支持成立潍坊市拥军优属促进会,开展系列丰富多彩的拥军优属活动。组织“同庆建军伟业 共叙鱼水深情”军地领导座谈会暨“军事日”活动,召开“军地协作喜迎盛会”平安创建军地协作专题座谈会。帮助部队办实事解难题12件次。会同军分区做好驻潍坊部队停止有偿服务的相关工作。以关爱基层连队、关爱困难官兵、关爱“小散远”单位、关爱功臣为主要内容,开展“慈善进军营”和特困官兵救助活动,发放救助金26.1万元。为553名未就业随军家属发放生活补助金196万元。开展“双拥宣传月”“双拥法规宣传月”和“国防教育月”等系列活动。
【双拥模范城考评】 下发《关于做好省双拥模范城(县)年度考评工作的通知》,明确考评标准要求。10月10日召开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县)调度会议,迎检市区军地领导参会并作了表态发言。对迎检市区跟踪指导,组织市区互相检查观摩、交流学习,迎检的奎文区、潍城区、寿光市、昌邑市四个市(区)均取得较好成绩。
民政事务
民政事务
【概况】 2017年,全市发放城乡低保资金35078.4万元,特困供养资金7321.4万元,医疗救助资金4296.6万元,临时救助资金3361万元。下拨各类养老项目扶持资金1130万余元,新建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60处、农村幸福院98处,全市培训养老护理员和养老服务人员738人,培训老年人及失能老年人家庭护理员10100余人。全市7070个村和城市社区顺利完成换届工作,培训社工人才2100余人次。创建各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51个,发放国家和省冬春救助资金740万元。新增社会组织203家,撤销126家。完成13条行政区界线联检任务,收集整理地名信息6.33万条,修饰地名条幅122幅。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500余人次,122名长期滞站人员得到安置。市民政局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先进单位并记集体二等功,荣获2017年度全省民政工作综合评估和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优秀等次”。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也分别被各级党委、政府表彰为先进集体、记三等功或嘉奖。
【脱贫攻坚】 出台了《潍坊市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将1670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与市扶贫办联合下发通知,对建档立卡的67620人进行了贫困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各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均高于省定扶贫标准线。确定316家县级医院为医疗救助定点机构,医疗救助建档立卡贫困群众63959人次。在全省领先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救助和商业补充保险工作。社会组织扶贫项目58个,资金388.93万元,市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被评为“山东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社会救助】 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建起城乡统筹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按照不能自理每人每月360元、半自理每人每月250元、自理每人每月150元确定,创新设立照料护理制度。市级下拨资金400万元,争取省级支持1200万元,实施敬老院升级改造,服务质量得到大幅提升。推动建设了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实施敬老院法人登记、设立养老许可和公办敬老院社会化改革。三次启动保障标准和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发放一次性物价补贴584万元。市级列支1000万元开展“救急难”工作。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实现全覆盖。提请市政府印发《潍坊市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实现与30个市级部门54项数据的共享交换,列全省第一。核对系统整体迁移至电子政务外网,实现部、省、市、县四级核对系统对接,实现救助家庭经济状况在全省、全国范围的信息核对。在全国率先实施电子签章应用于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荣获全国首届核对知识网络竞赛二等奖,列全省第一。
【福利慈善事业】 免费培训失能老年人家庭护理员1.56万人次。为2.94万困难残疾人和6.84万重度残疾人及时足额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将重度听力、言语和多重残疾人新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范围。2017年全市销售福利彩票15亿元,稳居全省第二位。全市社会捐赠总额达到3.6亿元,其中“慈心一日捐”活动接收捐款5586万元,新设企业冠名慈善专项基金48760万元,微基金1281.77万元,居民互助基金8780.63万元,定点选项冠名基金12733.56万元。实施“牵手关爱行动”“夕阳温暖工程”等慈善项目。发放慈善救助资金1.4亿元,救助30多万人次。市、县慈善总会均建立了慈善公开平台。全市镇街慈善分会实现全覆盖,成立社区(村居)慈善工作站5293个,52.7%的镇街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公益组织。
【城乡社区治理】 安丘市被确定为省村委会换届选举试点。在奎文区、昌乐县开展“一窗受理、全科服务”试点,新增50个农村社区开展“四社(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联动”试点。建立社区协商市级示范点61个,县级示范点118个。改造提升社区服务设施100处。培育城乡社区社会组织4026个,培训社区工作人员4513人次。全市新增持证社工及具备同等能力素质的社会工作者609人,注册社区志愿者19.6万余人。评选50名潍坊和谐使者。安丘市被推荐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市。在潍坊市成功举办全国宣传贯彻《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南》现场会暨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专题论坛。举办全国基层社会治理示范培训班,现场观摩潍坊市4个典型示范单位,市委主要领导作典型发言,部、省领导和与会代表对潍坊市城乡社区治理和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给予高度评价。
【综合防灾减灾】 召开市减灾委全体会议,修订完善市县两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成立潍坊市防灾救灾协会,引领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灾减灾。招标采购260万元救灾应急物资,奖励34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选定青州、安丘、高密、临朐作为市级救灾物资代储基地,健全市县镇村四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培训各级灾害信息员3012人次。分别创建全国、全省、全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8个、16个和27个。优化细化民生综合保险实施方案,保障责任新增5类,人身伤害和房屋财产损失赔付限额同比增加100%,累计赔付受灾群众3046万元。
【社会组织管理】 全市登记注册社会组织4502家,全部持有加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证书,赋码率、换证率达100%,居全省第二位。市管社会组织年检率、审计率均达100%。70家市管社会组织列入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录。市管行业协会商会人员、财务、住所完成脱钩。市县两级全部设立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入驻社会组织151家。全市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2193个,党组织应建尽建率和工作覆盖率达100%。市社会组织培育中心被评为全省创新示范点、省委组织部的党建联系点、市委组织部的党建示范点,为全省“两新”组织党建会提供了现场。
【优抚安置】 按照省、市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为1978年以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且符合省11条政策条件的退役士兵落实相关政策,为当年未领取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和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未达到标准的退役士兵,分别补发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和一次性自谋职业金补差,诸多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做好军队退役人员的政策落实、思想教育、帮扶解困和退役士兵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按时为8.3万多名优抚对象足额发放抚恤补助金4亿多元,为7882个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1.4亿余元,组织630名优抚对象修养疗养。为117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全部提供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岗位,其中安置到事业单位的53人,占45%,比去年提高30个百分点。为2998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及时足额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7处省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设立了门户网站,组织清明节、烈士公祭日等重要节日的烈士纪念活动。优选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基地,大力推进“订单式”“定岗式”“定向式”技能培训,政策知晓率、培训就业率分别达到100%和95.8%。
【养老服务】 全市共建成养老机构191家,新增养老床位6600余张,其中护理型床位3400余张。启动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三年行动,建成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28处、农村幸福院689处。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12处公办养老机构实现公建民营。推动医养结合发展,全市建成医养结合综合体24处。积极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整治合格93家,关停70家,28家正在集中整治。构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14处,签约服务老年人11.6万人。免费培训养老管理服务人员5000余人次。组织举办全市第五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
【民政公共服务】 实现潍坊市常住人口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政府承担,为6.2万户丧户减免费用5300万元。组织首次海葬服务活动,41名逝者骨灰实行海葬。全市建成城镇公益性公墓37处,覆盖率达80%以上。救助管理机构实现市县全部覆盖,集中开展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和站外托养整治行动。全市有AAA级婚姻登记机关7个,全国三级救助管理机构4家。做好行政区划调整,深化平安边界建设,深入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把全市1228名孤儿和327名困境儿童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对全市排查出的农村留守儿童526人,全部签订《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帮助失学缀学学龄儿童实现复学,协调无户籍儿童落户。
【双拥共建】 支持成立潍坊市拥军优属促进会,开展系列丰富多彩的拥军优属活动。组织“同庆建军伟业 共叙鱼水深情”军地领导座谈会暨“军事日”活动,召开“军地协作喜迎盛会”平安创建军地协作专题座谈会。帮助部队办实事解难题12件次。会同军分区做好驻潍坊部队停止有偿服务的相关工作。以关爱基层连队、关爱困难官兵、关爱“小散远”单位、关爱功臣为主要内容,开展“慈善进军营”和特困官兵救助活动,发放救助金26.1万元。为553名未就业随军家属发放生活补助金196万元。开展“双拥宣传月”“双拥法规宣传月”和“国防教育月”等系列活动。
【双拥模范城考评】 下发《关于做好省双拥模范城(县)年度考评工作的通知》,明确考评标准要求。10月10日召开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县)调度会议,迎检市区军地领导参会并作了表态发言。对迎检市区跟踪指导,组织市区互相检查观摩、交流学习,迎检的奎文区、潍城区、寿光市、昌邑市四个市(区)均取得较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