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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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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概况】 2017年,潍坊市“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277天,主要污染物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分别改善9.2%、8.9%、36.1%和5.3%,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排名列全省第5位。整治9条黑臭水体、21个纳污坑塘,完成17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

【全面推进绿色发展】 实施绿色发展“十大工程(产业提升绿色发展工程、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工程、工业点源深度治理工程、车辆污染综合管控工程、城建环卫精细管理工程、集中供热优化整合工程、城镇废水综合利用工程、河流湿地生态保护工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环境安全风险防控工程)”,完成909项年度重点任务。推进生物基纤维新材料产业园升级,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关停化工生产企业270家。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推进散煤清洁化治理。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工程169个。查处重污染车辆违法行为1050起,注销淘汰报废老旧车12.6万辆。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标准,推动建筑施工、道路保洁、渣土运输、商砼企业等扬尘防治工作。推进城区供热管网“汽改水”改造,整合优化集中供热工程。完成40项河道治理、河流湿地、造林绿化等工程,新建、改造标准化饲养场30个、畜禽粪污处理设施示范工程30个。排查涉危险化学品企业,整改环境安全风险隐患5836处。

【开展大气污染防治】 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全面加强扬尘、燃煤、工业、机动车等重点领域整治。严控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推进钢铁行业去产能、煤电机组淘汰、散煤清洁化治理等措施。停产整治、深度治理611个工业企业污染源,燃煤小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229台,关停拆除、清洁改造小燃煤锅炉5378台,实现“清零”目标。建成区322家加油站完成三级油气回收改造,600余个建筑、拆迁在建项目达到扬尘防控标准,95家企业纳入工业企业错峰生产范围。

【水污染防治】 实施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水环境功能区划,推进15个省级以上工业聚集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42家造纸、焦化等行业企业完成清洁化改造。推进城区雨污分流工程改造,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排查核实排污口619个,封堵关闭439个。省控以上重点河流全部消除劣5类水质,市控以上重点河流COD、氨氮平均浓度同比分别改善6.1%和9.6%,峡山水库、白浪河水库符合水源地水质国控标准。

【突出问题综合整治】 制订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稳步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建立行业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制度,钢铁、水泥、制药等13个行业排污许可认证。大力实施环保突出问题整治攻坚,全面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坚持疏堵结合、分类整治、综合施策,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关闭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645家、养殖户5352家。加强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环境监管,综合整治自然保护区突出问题。累计处罚环境违法案件2600余起,涉嫌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效震慑环境违法行为。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生态环保负面清单管理力度,严格实行生态红线管理制度。制定《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实施意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文件,将环保工作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督促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建成二级网格17个、三级网格155个、四级网格6778个,形成“责任到人、监管到位、执法规范”的监管体系。实行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建立环保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制度,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