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概况】 2017年,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取得重大成果,被授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在“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中获评“优秀”等次。食品安全评价性监测合格率居全省第1位。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率居全省第1。市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局审批窗口被授予“2017年度红旗窗口”。
【食安创建工作】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开展3年来,潍坊市国家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由95.2%提升到98.8%,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由69.4%攀升到82.8%。2月,以全省第一名成绩获评“山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6月,以全国第一名成绩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11月29日,“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现场会在北京召开。参与第二批“省级食安县”创建的青州市、诸城市、寿光市、安丘市、高密市、昌乐县全部通过中期评估并且位居全省前列,昌邑市、临朐县、寒亭区入选第3批省级创建单位,全市县(市、区)实现应创尽创。积极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鼓励推行“订单农业”“农超对接”等采购模式,全市80%以上的超市蔬菜来自规模种植基地、100%的生鲜肉来自定点屠宰企业,90%以上的大中型商超达到创建标准。大力实施“食安潍坊”品牌引领,2017年,新创建“食安山东”品牌单位543家,创建总量达到2889家,创建数量位居全省前列。
【业态规范整治】 针对社会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守护舌尖安全”、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中药制剂及中药饮片等15项集中整治行动。全市共检查各类食药生产经营单位10.2万家次,抽检各类食品51088批次,达到每千人口5.46批次,抽检药品1014批次。持续推进“清洁厨房”工程,全市创建“清洁厨房”7716家,“明厨亮灶”覆盖到全市95%以上的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创新推行学校食堂大宗物品集中采购工作,全市70%的学校食堂与大型供货商签订定点采购协议。深入推进“赋码追溯”行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将链接产品质量检测结果等信息的二维码印制在包装上,完善追溯链条。截至2017年底,全市有1020家企业的产品实施赋码追溯。认真落实《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深入开展“在一线助规范”行动,帮扶完成率达100%,全面完成“三小”单位登记备案工作。
【监管机制创新】 全市67家市场快检室全部推行“政府主导并购买部分服务,市场开办者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驻”的快检模式,严把食用农产品入市进场关。2017年,各市场累计完成食用农产品快检近80万批次。潍坊食药监APP上线试用,移动执法监管工作顺利推进。创新实施“阳光厨房”工程,中心城区300家餐饮单位的后厨实现电视直播和网络直播。建立“透明快检”信息平台,67家市场快检室实现了对快检过程实时监控、网络直播、检测结果即时上传网上公示。在全市3.5万家食品生产经营业户和4098家药店实行阳光开放,主动公示证照、告知书、原料进货票据、健康证等信息。
【宣传教育工作】 重点打造提升宣传街和文化大院,使之成为基层群众学习食药安全常识、提升食药安全科学素养的主阵地。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打造宣传街9800余条和文化大院5600个,“双四(空中四条线:网络、电视、咨询电话、广播喇叭;地上四个一:一条宣传街、一个文化大院、一个公示栏和一张服务卡)”宣教活动基本实现全市村居全覆盖。采取文艺会演、有奖问答、知识讲座、电影放映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用药月、食药安全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工地、进市场、进景点”等“八进”现场宣传教育活动324场次。加大与新华网、《中国医药报》等15家主流媒体合作,年内在省级以上媒体刊登稿件126篇。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概况】 2017年,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取得重大成果,被授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在“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中获评“优秀”等次。食品安全评价性监测合格率居全省第1位。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率居全省第1。市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局审批窗口被授予“2017年度红旗窗口”。
【食安创建工作】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开展3年来,潍坊市国家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由95.2%提升到98.8%,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由69.4%攀升到82.8%。2月,以全省第一名成绩获评“山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6月,以全国第一名成绩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11月29日,“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现场会在北京召开。参与第二批“省级食安县”创建的青州市、诸城市、寿光市、安丘市、高密市、昌乐县全部通过中期评估并且位居全省前列,昌邑市、临朐县、寒亭区入选第3批省级创建单位,全市县(市、区)实现应创尽创。积极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鼓励推行“订单农业”“农超对接”等采购模式,全市80%以上的超市蔬菜来自规模种植基地、100%的生鲜肉来自定点屠宰企业,90%以上的大中型商超达到创建标准。大力实施“食安潍坊”品牌引领,2017年,新创建“食安山东”品牌单位543家,创建总量达到2889家,创建数量位居全省前列。
【业态规范整治】 针对社会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守护舌尖安全”、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中药制剂及中药饮片等15项集中整治行动。全市共检查各类食药生产经营单位10.2万家次,抽检各类食品51088批次,达到每千人口5.46批次,抽检药品1014批次。持续推进“清洁厨房”工程,全市创建“清洁厨房”7716家,“明厨亮灶”覆盖到全市95%以上的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创新推行学校食堂大宗物品集中采购工作,全市70%的学校食堂与大型供货商签订定点采购协议。深入推进“赋码追溯”行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将链接产品质量检测结果等信息的二维码印制在包装上,完善追溯链条。截至2017年底,全市有1020家企业的产品实施赋码追溯。认真落实《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深入开展“在一线助规范”行动,帮扶完成率达100%,全面完成“三小”单位登记备案工作。
【监管机制创新】 全市67家市场快检室全部推行“政府主导并购买部分服务,市场开办者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驻”的快检模式,严把食用农产品入市进场关。2017年,各市场累计完成食用农产品快检近80万批次。潍坊食药监APP上线试用,移动执法监管工作顺利推进。创新实施“阳光厨房”工程,中心城区300家餐饮单位的后厨实现电视直播和网络直播。建立“透明快检”信息平台,67家市场快检室实现了对快检过程实时监控、网络直播、检测结果即时上传网上公示。在全市3.5万家食品生产经营业户和4098家药店实行阳光开放,主动公示证照、告知书、原料进货票据、健康证等信息。
【宣传教育工作】 重点打造提升宣传街和文化大院,使之成为基层群众学习食药安全常识、提升食药安全科学素养的主阵地。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打造宣传街9800余条和文化大院5600个,“双四(空中四条线:网络、电视、咨询电话、广播喇叭;地上四个一:一条宣传街、一个文化大院、一个公示栏和一张服务卡)”宣教活动基本实现全市村居全覆盖。采取文艺会演、有奖问答、知识讲座、电影放映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用药月、食药安全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工地、进市场、进景点”等“八进”现场宣传教育活动324场次。加大与新华网、《中国医药报》等15家主流媒体合作,年内在省级以上媒体刊登稿件126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