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
【概况】 2017年,全市新增商标注册申请23939件,新核准注册12376件,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65316件,同比增长21.6%;中国驰名商标93件,居全省第2位;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总量88件,居全省第2位、全国地级市第4位;潍柴动力荣获“中国商标金奖·商标创新奖”,成为潍坊市首家、全省唯一获奖企业。公示各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181家,其中,国家级41家、省级450家,均居全省第2位;办理抵押登记770件,抵押登记金159.65亿元,与市农信联社深化联动机制,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提供授信额度130余亿元。潍坊国家广告园区创业孵化器被工商总局确定为“全国广告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市工商局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在市直部门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中获“优秀”等次。
【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在“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基础上,2017年9月底,整合涉及公安、交通运输、商务等11个部门的26项涉企证照事项,全面实施“31证合一、一照一码”(包括公安部门的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公章刻制备案、开锁业备案、娱乐场所备案;交通运输部门的道路客运经营者设立分公司备案,道路货运经营者设立分公司备案,从事船舶代理业务备案,从事水路旅客运输代理业务备案,从事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备案,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等备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备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工商登记事项的备案,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事项的备案;文化部门的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备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有关变更备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注销备案;新闻出版广电部门的设立出版物出租企业或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备案,音像制品零售单位变更备案,音像制品零售单位注销备案;商务部门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住房公积金缴纳登记;农业部门的获得种子经营许可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体育部门的成立体育经营实体或变更名称、场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的告知;煤炭工业部门的煤炭经营企业备案;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国际贸易促进部门的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登记。新发放“多证合一”营业执照7.1万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换发率达到88.1%,“多证合一”改革被评为全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十大亮点工作”。对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登记,试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改革。全市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4.4万户,比上年增长18.7%。总量达到83.8万户,居全省第2位,其中,企业19.6万户,分别增长15.3%、16%。
【强化监管执法效能】 抽检农资2622批次,查处农资案件380件;抽检加油站924个次,抽检成品油样品1718个,合格率为97.26%。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抽检百货商品6大类379个批次。组织成立“网络经营企业诚信联盟”,建档网络市场主体13671户,查办涉网案件72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016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率达到90%以上,超过全国、全省平均水平。推进“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监管,对21204户市场主体进行“双随机”抽查。巩固“无传销城市”创建成果,加大直销监管力度,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市工商局被表彰为“全市扫黄打非工作先进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公平交易局被表彰为“全市反走私工作先进单位”。
【完善消费维权机制】 受理消费者投诉5699件,分送率、告知率、一次处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16万元。完善与市中院“诉调对接”机制(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成立消费者协会律师团,促进消费纠纷快速解决。在全省率先启动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选择6家企业和1个街区先行试点,树立第一期“六点(店)一街”创建样板,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向示范行业和区域扩展。建立全市首家老年消费、农村消费教育基地,持续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开展消费教育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活动。组织行政约谈经营者活动23场次,集中约谈经营者212家。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17年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报告》中,潍坊得分在参与测评的50个城市中列第8位,居山东省第1位。
【企业党建工作】 遴选63家个体私营企业为第二批党建工作联系点,培育示范点28个。组织开展工商和市场监管局长进非公企业“讲党课、讲政策,促发展”活动132场次。联合市委组织部在浙江大学举办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省工商局在潍坊市召开全省个私党建工作推进会议,潍坊市委组织部长林红玉批示全市学习市工商局推进“小个专”(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做法。
工商行政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
【概况】 2017年,全市新增商标注册申请23939件,新核准注册12376件,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65316件,同比增长21.6%;中国驰名商标93件,居全省第2位;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总量88件,居全省第2位、全国地级市第4位;潍柴动力荣获“中国商标金奖·商标创新奖”,成为潍坊市首家、全省唯一获奖企业。公示各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181家,其中,国家级41家、省级450家,均居全省第2位;办理抵押登记770件,抵押登记金159.65亿元,与市农信联社深化联动机制,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提供授信额度130余亿元。潍坊国家广告园区创业孵化器被工商总局确定为“全国广告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市工商局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在市直部门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中获“优秀”等次。
【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在“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基础上,2017年9月底,整合涉及公安、交通运输、商务等11个部门的26项涉企证照事项,全面实施“31证合一、一照一码”(包括公安部门的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公章刻制备案、开锁业备案、娱乐场所备案;交通运输部门的道路客运经营者设立分公司备案,道路货运经营者设立分公司备案,从事船舶代理业务备案,从事水路旅客运输代理业务备案,从事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备案,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等备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备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工商登记事项的备案,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事项的备案;文化部门的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备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有关变更备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注销备案;新闻出版广电部门的设立出版物出租企业或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出租业务备案,音像制品零售单位变更备案,音像制品零售单位注销备案;商务部门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住房公积金缴纳登记;农业部门的获得种子经营许可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体育部门的成立体育经营实体或变更名称、场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的告知;煤炭工业部门的煤炭经营企业备案;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国际贸易促进部门的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登记。新发放“多证合一”营业执照7.1万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换发率达到88.1%,“多证合一”改革被评为全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十大亮点工作”。对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登记,试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改革。全市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4.4万户,比上年增长18.7%。总量达到83.8万户,居全省第2位,其中,企业19.6万户,分别增长15.3%、16%。
【强化监管执法效能】 抽检农资2622批次,查处农资案件380件;抽检加油站924个次,抽检成品油样品1718个,合格率为97.26%。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抽检百货商品6大类379个批次。组织成立“网络经营企业诚信联盟”,建档网络市场主体13671户,查办涉网案件72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016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率达到90%以上,超过全国、全省平均水平。推进“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监管,对21204户市场主体进行“双随机”抽查。巩固“无传销城市”创建成果,加大直销监管力度,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市工商局被表彰为“全市扫黄打非工作先进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公平交易局被表彰为“全市反走私工作先进单位”。
【完善消费维权机制】 受理消费者投诉5699件,分送率、告知率、一次处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16万元。完善与市中院“诉调对接”机制(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成立消费者协会律师团,促进消费纠纷快速解决。在全省率先启动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选择6家企业和1个街区先行试点,树立第一期“六点(店)一街”创建样板,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向示范行业和区域扩展。建立全市首家老年消费、农村消费教育基地,持续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开展消费教育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活动。组织行政约谈经营者活动23场次,集中约谈经营者212家。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17年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报告》中,潍坊得分在参与测评的50个城市中列第8位,居山东省第1位。
【企业党建工作】 遴选63家个体私营企业为第二批党建工作联系点,培育示范点28个。组织开展工商和市场监管局长进非公企业“讲党课、讲政策,促发展”活动132场次。联合市委组织部在浙江大学举办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省工商局在潍坊市召开全省个私党建工作推进会议,潍坊市委组织部长林红玉批示全市学习市工商局推进“小个专”(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