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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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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管理

【概况】 2016年,奎文区围绕“稳物价、促发展、惠民生、提服务、强职能”的思路,强化监测监管,稳定市场价格;加强收费管理,优化发展环境;注重民生价格,服务改善民生;增强服务意识,提升质量效率;抓好执法规范,强化物价职能。2016年,奎文区物价局被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经济导报社评为“价格宣传报道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创建潍坊市级文明单位复查合格单位。
【重点领域价格监管】 2016年,在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加大对市场价格的巡查力度。全年累计出动80多人次,巡查各类商户120多户,规范各行业商品销售明码标价,维护消费者的价格权益。
【日常监管检查】 2016年,对辖区餐饮企业和商品房销售企业进行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检查餐饮企业40家,商品房销售企业13家。积极开展涉企收费、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对“我的未来网”进行突击检查,依据物价职能,规范“我的未来网”商品营销明码标价。
【物业收费备案】 2016年,按照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物业收费标准,对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收费实施备案管理,对47个小区的物业收费进行新备案和变更备案管理。至2016年年底,全区已有102个小区的物业收费完成备案管理和收费公示规范。
【商品房明码标价工作】 2016年,继续对辖区的商品房销售实施备案和价格公示管理,严格落实一房一标。全年共对3个小区的2209套商品房(11.83万平方米)价格进行审核、公示和备案。
【停车场备案和明码标价管理】 2016年,按照《潍坊市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潍坊城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对潍坊市人民医院等17处停车场进行价格管理形式确认。对公示牌样式、内容、大小、颜色、放置地点等进行规范,并引导停车场经营者签订承诺书,自觉规范停车收费行为,至2016年年底,全区有34个收费停车场进行收费规范。
【落实价格临时补贴政策】 针对2016年9月、10月、12月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比上一年上涨超过5%的情况,及时启动联动机制,协调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等部门对全区低收入居民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处理群众咨询和举报】 2016年,通过“潍坊市政务服务热线”“12358”价格服务热线等多种途径,受理群众的价格投诉、举报和咨询。全年共处理价格投诉举报608件,价格咨询97件,办结率和回复率均达到100%。
【价格宣传和信息报道】 2016年,建立收费目录制度,制定《奎文区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2016版)》《奎文区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16版)》《奎文区居民缴费指南》《奎文区停车服务收费相关规定》等,对价格和收费进行规范宣传,并通过电子显示屏、网络、文件、宣传手册等向社会公布。
【涉案物品价格认定工作】 2016年,坚持客观、公正、及时的原则,为公安机关和行政机关提供价格认定服务。全年共完成刑事案价格认定144件,标的额120万元,均无重新鉴定和复核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