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组织领导】 制定《提请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的改革方案报审办法(试行)》等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审议通过《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奎文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14项改革实施方案,建立起与上级部署相衔接、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要点相配套的改革任务体系。
【责任落实】 坚持贯彻上级“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制定《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等文件,确定重点改革事项14项,建立改革任务台账,将所有改革任务逐项分解细化,明确具体分工、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间。
【督查考核】 建立定期督查调度制度,开展专项督查16次,就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律师权利保障制度建设等改革任务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2016年9月,开展集中督查,采取独立督查与联合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由各专项小组负责对本领域改革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区委改革办联合区委督查室组成2个督查组,对14项重点改革任务、10项改革试点情况进行现场督查。
【改革宣传】 加强调查研究,围绕重点改革任务,各级各部门开展专题调研24次,筛选改革创新典型事例15个进行重点培育指导,向潍坊市委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的改革创新典型案例“由民做主社区协商模式”,入选全市50个改革创新典型案例。加强信息工作,编发《改革工作简报》7期。大力营造改革氛围,各级各部门在主流媒体刊发改革宣传报道440多篇,深入解读中央和省、市、区改革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