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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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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

【概况】 2016年,全年受理案件6722件,结案6884件,案件结收比102%。2016年,奎文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区法院)荣获“全国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区法院金融审判庭荣立“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三等功”,法官杨相国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法官崔心波、石玉和荣立“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三等功”。
【审判执行工作】 2016年,审结刑事案件413件,判处罪犯664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68人,判处免于刑事处分、管制、拘役及宣告缓刑305人。严厉打击生产有毒有害食品、销售假药、污染环境等犯罪,审结案件12件,判处罪犯20人。妥善审结多发性、团伙性犯罪,审结被告人4人以上团伙犯罪案件21件,判处罪犯112人。依法审结民商事案件4031件,调撤率为34.3%。商事审判中加强对物业服务、公司类纠纷、“僵尸企业”处置、执行转破产等问题的调研,稳妥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560件。审执结行政诉讼和非诉行政案46件,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范化和常态化。不断完善执行征信机制建设,执结案件2419件,向社会公布拒不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800多条,联动惩戒失信行为412人次,促使423名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加大对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的惩治力度,采取强制措施1600多次,其中查询、冻结1300多次,查封、扣押50多次,实施搜查2次,拘传30人次,拘留13人。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016年,奎文区委、区政府提供恒易·宝莲金融中心九楼作为区法院金融审判庭的独立办公场所。金融审判庭为金融企业提供立案、送达、保全、审理、执行的“一条龙”司法服务,全年共审结金融纠纷案件1581件。
【司法便民利民工作】 2016年,按照系统化、信息化、标准化和社会化的“四化”标准,坚持“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的原则,以诉讼服务“全方位、零距离、无障碍”为目标,规范诉讼服务大厅建设,合理划分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区,统一名称标识、服务标准、工作流程。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建立引导分流、首问负责等工作机制。落实诉访分离制度,全年息访42件,审查申诉、申请再审案件22件,提起再审16件。
【司法公开】 2016年,网上公布裁判文书6341篇,在省、市法院网上直播庭审案件74件。利用户外大显示屏和微博、微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批156人次。加强人民陪审工作,陪审率保持在98%以上。
【司法规范化建设】 2016年,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逐步下放裁判文书签批权,落实院长、庭长带头办案制度,院长、庭长承办或参与案件审理2863件。建立“1法官+1助理+1书记员”的审判团队和“1执行员+1法警+1书记员”的执行团队,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选出员额法官3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