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工作
【工作宗旨】 全面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党的领导贯彻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奎文区委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请示报告制度,对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奎文区委请示报告,依法按程序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人大工作在党的领导下顺利进行,保证奎文区委的决策部署得到贯彻和执行。
【依法履职】 始终把奎文区委重大决策、“一府两院”着力推进、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事项作为履职重点,紧扣大局、找准定位,使人大工作与全局工作目标一致、步调一致。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把人大决定与民主决策结合起来,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在听取审议人代会相关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和预算、决算等“常规性”工作的基础上,每年选择1至2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依法按程序作出决议决定。2016年,作出批准“十三五”规划纲要、城镇化建设项目融资、棚改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和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治区6项决议决定,把党委重大决策部署通过人大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使之于法有据、依法实施,推进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依法行使监督权。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以人民为中心结合起来,围绕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既对年度工作进行监督,又对战略性、长期性的工作进行谋划,推动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2016年,对计划和预算执行、创新创业、财源建设、社区集体经济发展等8项经济工作进行调查,提出有份量的意见建议;对老旧小区改造、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教育均衡发展等6项民生工作进行视察,监督解决民生“短板”,提升人民幸福指数;对义务教育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2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监督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在行政区域内的正确贯彻和有效实施。
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把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结合起来,依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健全提名介绍、酝酿讨论、无记名投票的任免程序,完善法律考试、资格审查、供职发言、宪法宣誓和提交任职报告的任免制度,把监督人与监督事相结合,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2016年,依法按程序选举和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2人次,有力保障地方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
【民主法治建设】 始终坚持法治导向,围绕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采取多种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深入推进法治奎文建设。
通过监督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区。对区政府依法行政情况进行专题调查,监督行政机关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法、依法行政纲要等法律法规;对全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提出规范权力运行、提高审批效率、提升行政效能的意见建议;对全区“六五”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进行会议审议,重点围绕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考核和激励机制等方面提出审议意见,增强全民法治意识。
通过监督公正司法推进依法治区。对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进行调研,推动法院工作实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统一;对区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进行审议,推动检察工作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对公检法司机关配合办案情况进行调查,推动司法工作实现信息共享、高效协调与公平正义的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通过依法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推进依法治区。把受理人民群众涉法涉诉来信来访作为推进依法治区的载体,建立完善分管主任包案、综合分析、反馈落实等工作机制,着力在“案结、人和、守法”上下功夫。2016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6件、45人次,督促有关部门解决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促进部门依法行政,群众依法维权。
通过做好上级人大立法事项联络服务推进依法治区。2016年,承接潍坊市人大关于电梯安全、文物保护、禁用限用剧毒高毒农药3部地方性法规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组织召开座谈会5次,实地察看现场8处,提出意见建议50多条,为提高地方治理体系的法治化水平做出积极贡献。
【代表履职】 始终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完善代表工作格局,畅通代表履职渠道,提升代表履职实效。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双联”制度,充分发挥代表扎根群众的优势,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开展“听民声、提建议、促发展”等主题活动,组织代表走访群众,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拓宽代表知政议政参政渠道。建立重大信息代表共享制度,完善人大信息网站、代表短信服务平台、代表微信群和人大专刊“四位一体”的信息交流渠道,及时向代表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人大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内容;安排专项经费,为代表订阅《人民权利报》《山东人大工作》等报纸杂志,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高质量信息服务。拓宽制度性参与渠道,主动邀请代表参加人大重要会议和活动,实现届内每名代表至少列席一次人大会议、参加一次人大活动,代表议政参政成为常态。创新代表建议督办方式,实行各专门委员会联合督办、人事代表工作室逐一征求代表“满意度”的方式,切实解决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公开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将代表建议的具体内容、承办部门和代表“满意度”在人大专刊与网站上全部公开,以公开透明促进办理实效提高,立案督办代表建议23件,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建立代表履职档案,明确出席会议、开展调研、提出建议等要求,作为评先树优、连选连任的重要依据。
【换届选举】 在奎文区委的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根据省、市、区有关换届选举要求,加大动员部署力度,依法成立选举机构,严格法定程序步骤,狠抓工作措施落实,保障和促进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推进。扎实搞好选民登记,按照“不错、不漏、不重”的法定原则,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并按照法定时限按时张榜公布选民名单。依法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将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依照法定时限全部张榜公布。精心组织投票选举,为651个投票站统一制作票箱和选举现场会标,向651名投票选举主持人发放委派证,为2800多名选举工作人员制作工作证件,为做好投票选举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本次人大换届登记选民359500人,有298579人参加投票选举,参选率为83.05%,有29个选区参选率达到95%以上。其中,参选率最高的奎文区城建(交通)系统的住建选区和交通公路选区达到100%。全区102个选区和辖区驻军单位共依法推荐初步代表候选人331人,其中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25人。严格贯彻实施选举法和省选举实施细则,按照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文件要求和选举指导用书规定,从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到选区划分、代表名额分配、选民登记、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和阶段,都严格依法按程序开展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全区划分的102个选区、共651个投票站投票过程组织严密、秩序井然,当选代表全部从正式代表候选人中产生。当选代表结构合理,代表的结构比例符合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有关标准要求,选举产生的211名人大代表中,有中共党员139名,占65.8%,比上一届大幅度降低(上届比例为80.8%,下降15%)。妇女代表比例为28.9%,完全符合比上一届(25%)有所提高的要求;在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阶段,妇女代表候选人比例为43.8%,明显超过妇女代表候选人比例不低于30%的要求。领导干部代表27名,占12.8%,非中共人士代表24名,占11.4%,少数民族代表3名,与上一届基本持平。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一线人员共78人,占36.97%,能够达到比上一届(36.7%)有所上升的要求。连选连任代表71名,占33.6%,较好地保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
【自身建设】 始终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深入贯彻落实党规党纪和全区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巩固提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做到学思合一、知行合一。始终以严和实的精神抓好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树立人大工作者严谨庄重、公正勤勉的良好形象。
加强组织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依法设立内务司法、财政经济、农业与民族侨务外事、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教育科学文化卫生5个专门委员会,成立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室和预算工作委员会,为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加强工作创新。建立常委会会议重点发言人制度、审议意见限时办结和重点工作“连续审议”制度,提高会议审议实效。建立跟踪监督和连续监督制度,把财源建设、社区集体经济发展、食品质量安全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民生关切的重大事项,作为重点监督议题,推动问题解决。
加强学习研究。编印常委会年度工作汇编、《奎文人大》专刊5期,推动人大工作不断总结、继承、完善、提高。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在市级以上重点新闻媒体发表稿件60多篇,荣获省、市人大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围绕奎文区委提升市区的决策部署,开展提升市区理论研究,形成的论文汇编《提升中心城区可持续竞争力研究报告》并出版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