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会议
【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 2016年3月18日~20日,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在潍坊国际金融大酒店召开。本届区人民代表大会共有代表名额213人,实有代表212人,大会实到代表203人。会议听取审议区政府区长宋均圻代表奎文区人民政府向大会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冯天韬作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法院院长杨培锋作的奎文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检察长徐军作的奎文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书面印发奎文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奎文区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奎文区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经过审议,依法表决通过关于上述报告的决议;通过大会选举办法、关于设立奎文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农业与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的决定和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选举刘群文、李永贵为奎文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新当选的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
【区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2016年6月26日~27日,区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在富华国际会议中心举行。本届区人民代表大会共有代表名额213人,实有代表212人,大会实到代表174人。会议经过审议,依法表决通过大会选举办法;大会选举高志秀为奎文区人民政府区长,并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2016年3月15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区机关服务中心四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人员24人,实到21人。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冯天韬,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民亭分别主持两次全体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在通过会议议程和日程后,表决通过关于接受王晓燕辞去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王庆贵辞去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刘棣俭辞去奎文区政府副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并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民亭受主任会议委托提请人事任免名单,并介绍提请任命人员的有关情况;奎文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李伟受区政府区长宋均圻委托提请人事任免名单,并介绍被提请人员的有关情况;区检察院检察长徐军提请人事任命名单,并介绍被提请人员的有关情况;部分被提请任命人员作供职发言;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民亭分别作关于召开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的说明、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人徐世殿作关于奎文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会议分组审议有关报告、决定草案和说明,酝酿讨论人事任免名单。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采用举手的方式,表决通过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关于召开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和列席人员范围;议定大会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计划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决定提交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议定区人大常委会在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通过《潍坊市奎文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和计划安排》;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区政府、区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名单。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冯天韬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2016年3月18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潍坊国际金融大酒店三楼一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人员24人,实到22人。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冯天韬主持会议。在通过会议议程和日程后,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孙军作关于潍坊市奎文区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草案)。会议以举手的方式,表决通过潍坊市奎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潍坊市奎文区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草案),决定提交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会议审议。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2016年5月26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区机关服务中心四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人员24人,实到19人。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冯天韬,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民亭分别主持两次全体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在通过会议议程和日程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立华受区检察院检察长徐军委托提请人事任命名单,并介绍被提请人员的有关情况,被提请任命人员李文超作供职发言;区法院院长杨培锋作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谭小平作关于全区创新创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胡君章作关于全区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阳保作关于检查全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情况的报告。会议分组审议有关报告、决定草案和说明,酝酿讨论人事任免名单。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李永贵、刘群文分别作审议发言;会议以举手的方式,表决通过关于接受王龙文辞去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区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命名单。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冯天韬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2016年6月22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区机关服务中心四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人员24人,实到22人。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冯天韬主持会议。在通过会议议程和日程后,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民亭受主任会议委托,提请人事任命名单,并介绍被提请人员的有关情况;陈民亭分别作关于召开区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的说明和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以举手的方式,表决通过关于接受宋均圻辞去奎文区政府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召开区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定和大会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范围;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人事任命名单。会议决定任命高志秀为奎文区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奎文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辉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2016年8月4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在区机关服务中心四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人员24人,实到20人。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冯天韬,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民亭分别主持两次全体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在通过会议议程和日程后,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民亭受主任会议委托提请人事任免名单,并介绍提请人员的有关情况;奎文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李伟受区政府区长高志秀委托提请人事任免名单,并介绍被提请人员的有关情况;被提请任命人员吴茵政、周岳胜作供职报告;奎文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李伟作关于全区“六五”普法、依法治区情况和“七五”普法规划的报告;区普法办公室主任、区司法局局长王婷作关于《潍坊市奎文区2016年2020年依法治区规划(草案)》的说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徐世殿作关于全区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区财政局局长蔺荣华作关于全区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区财政局局长蔺荣华作关于奎文区廿里堡街道东片区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融资情况的报告;区审计局负责人徐金森作关于全区2015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孙军作关于潍坊市奎文区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会议分组审议有关报告、决定草案和说明,酝酿讨论人事任免名单。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赵立果、刘群文分别作联组审议发言;会议以举手的方式,表决通过关于接受王磊辞去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关于《潍坊市奎文区2016年2020年依法治区规划(草案)》的决议、关于批准潍坊市奎文区2015年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关于批准《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政府关于奎文区廿里堡街道东片区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融资情况的报告》的决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区政府提请的人事任免名单。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冯天韬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2016年10月18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在区机关服务中心四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人员22人,实到18人。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冯天韬,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民亭分别主持两次全体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在通过会议议程和日程后,区法院院长杨培锋提请人事任命名单,并介绍被提请人员的有关情况,被提请任命人员石玉和作供职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民亭作关于奎文区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意见(草案)的说明;奎文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李伟作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所提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赵立果作关于全区财源建设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会议分组审议有关报告和意见草案,酝酿讨论人事任免名单。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周阳保、戴晓忠分别作联组审议发言;区选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作关于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草案)的说明;会议以举手的方式,表决通过关于奎文区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关于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意见和实施方案;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区法院提请的人事任命名单。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冯天韬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2016年12月5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人员22人,实到18人。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冯天韬主持会议。在通过会议议程和日程后,奎文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沃付贤作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政府关于将2016年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孙军作《潍坊市奎文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政府关于将2016年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报告〉的决定草案》。会议经过审议后,以举手的方式,表决通过《潍坊市奎文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政府关于将2016年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报告〉的决定》。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2016年12月22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在区机关服务中心四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人员22人,实到18人。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冯天韬,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民亭分别主持两次全体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在通过会议议程和日程后,陈民亭受主任会议委托提请人事任免名单,并介绍被提请人员的有关情况;奎文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沃付贤受区政府区长高志秀委托提请人事任免名单,并介绍被提请人员的有关情况;区检察院检察长徐军提请人事任免名单,并介绍被提请人员的有关情况;区检察院检察长徐军作关于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阳保作关于检查全区贯彻实施《潍坊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情况的报告。会议分组审议有关报告和决定草案,酝酿讨论人事任免名单。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光辉作联组审议发言;以举手的方式,表决通过关于接受李玉祥辞去区选举委员会有关职务请求的决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区政府、区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名单。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冯天韬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2016年12月30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在区机关服务中心四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人员22人,实到19人。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冯天韬主持会议。在通过会议议程和日程后,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民亭受主任会议委托提请人事任命名单,并介绍被提请人员的有关情况;区财政局局长蔺荣华作关于潍坊市奎文区2016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区选举委员会副主任王玉兴作关于潍坊市奎文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民亭作关于潍坊市奎文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会议审查审议有关报告和方案草案、决定草案,酝酿讨论人事任免名单。会议以举手的方式,表决通过关于批准潍坊市奎文区2016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关于潍坊市奎文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关于接受张登阁辞去潍坊市奎文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补选奎文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的决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人事任命名单。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冯天韬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