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民族宗教 资料库:潍坊年鉴库 章节:奎文年鉴(2017)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section/3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section/3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section/32/article/16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section/32/article/16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民族宗教 【概况】 2016年,奎文辖区有少数民族24个,共1465人。宗教活动场所10个,其中,基督教教堂和固定活动场所9个,信教群众2263人;佛教寺庙1个,信教群众890人。奎文区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局围绕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以及宗教活动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开展工作,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服务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 加强少数民族外来流动人口服务体系建设,在少数民族外来流动人口较多的社区设立服务站,为他们提供“一站式”服务。同时加强对他们的服务管理,为他们解决经营、子女入学难方面问题3起,及时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维护民族领域和谐稳定。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2016年,分别在北苑街道卧龙社区、北海路街道胡西社区、潍坊神舟重工有限公司设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以点带面,在各社区建立起相互嵌入式的民族关系。是年9月,潍坊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在奎文区举行。 【宗教活动规范化建设】 健全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四级责任制”,夯实基层工作基础,提高宗教工作干部的能力素质。做好宗教管理工作,规范宗教活动建设,加强对宗教活动的管理,保障宗教活动规范化,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