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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综述】2016年,全市法院工作紧紧依靠市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2016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2405件,处结13629件,结案标的额15.9亿元。年内,诸城市法院先后荣获“全国法律维权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
【服务全市发展】诸城市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努力为全市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
保障经济发展。市法院主动调整工作重心,深入贯彻诸城市委“五城同建”重大部署,先后出台服务“五城同建”等司法服务意见11个,及时把市委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的司法举措。妥善处理影响经济发展的重点案件46件,努力为全市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清堵除障。对涉及金融信贷、改制重组、企业破产等案件,坚持提前介人,主动靠上,充分运用企业改制、股权转让、公司清算、破产重整等司法手段,大幅降低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修复银企关系,盘活企业资金,促进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保障民生。不断拓宽服务渠道,全力以赴保民生。密切关注物价上涨、房贷政策变化对民生的影响,妥善审理各类民生案件。2016年共依法审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消费等领域的矛盾纠纷905件;妥善处结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教育医疗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2162件。慎重处理好“三农”案件。对关系农村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买卖、农村土地承包等矛盾纠纷,特别是涉及农民工、失地农民等困难群体的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快速执行。依法加大权利保护力度,妥善审理好征地补偿、城市规划等社会关注案件,在保障重大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的同时,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保障稳定。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全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妥善处理涉诉信访案件,畅通群众表达诉求的渠道,对来信来访的当事人,做到热情接待,耐心细致地做好疏导工作,有理有节地解决。慎重处理影响稳定的热点案件。对房产交易、重大交通事故赔偿等涉群体诉讼的案件,做到超前预防,做好案件风险评估,紧紧依靠市委、市政府支持,宜调则调,宜诉则诉,合力解决。积极做好司法建议工作。时刻关注影响社会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针对诸城聚合居住、旧城改造、拆迁补偿过程中出现的纠纷苗头,主动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想方设法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2016年共妥善处结党委关心、群众关注的热点案件73件,化解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影响稳定的案件6件;向有关部门提出涉及校园安全、食品卫生、金融信贷等方面的司法建议14份。
【各类审判】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面对案件数量居高不下,敏感性案件、群体性纠纷明显增多,审判压力逐步加大的新形势,市法院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大力实施“审判质效”工程,“高快好省”地审理执行好各类案件。2016年共处结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13629件,结案标的额达到15.9亿元。
刑事审判。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性犯罪,以及敲诈勒索、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全力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2016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40件,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471人。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依法惩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885名过失犯、未成年犯依法适用管制、缓刑等非监禁刑,并注重发挥判后帮教、社区矫正的作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民商事审判。依法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大力推进社会和谐。积极发挥民商事审判疏导、调节职能,快速、有效地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尽最大努力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2016年共审结婚姻家庭、损害赔偿、权属纠纷等各类民事案件4100件,结案标的额4.4亿元;审结民间借贷、一般买卖、其他借款等各类合同案件5445件,结案标的额9.5亿元。
行政审判。依法调节行政关系,努力促进民主法制建设。健全“诉前沟通、诉中协调、诉后疏导”为主要内容的行政诉讼和解机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2016年共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45件,执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5件,执结标的额121.4万元。积极引导和支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改善行政应诉工作条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88.9%,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促进了新型行政管理秩序的形成。
【执行】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加强执行内外联动,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定期开展“集中执行”“错时执行”“反规避执行”等专项行动,促进案件快执快结。2016年共执结各类案件3539件,执结标的额1.9亿元。深入推进诉讼诚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将8834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老赖”纳入失信黑名单,并利用电视台、报刊和户外电子屏进行了公开曝光。进一步强化外部联动,协调有关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限制买房置产,限制贷款等信用惩戒措施,全面挤压“老赖”的生存空间。2016年共拘传、拘留230多人次,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3000余次;限制被执行人贷款30件250余万元,限制高消费12次,有97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经济、信誉等各方面的压力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
【阳光司法】不断强化群众观念,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思想,切实把保障基层群众权利的举措落实到司法实践中。
司法公开。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诉讼知情权、参与权。按照“办案流
程同步告知、案件信息同步查询、庭审听证同步直播、司法活动同步监督”“四同步”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的优化升级,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努力打造阳光司法工程。2016年共向当事人发送立案、送达、审理、执行等办案节点信息10000多条;在法院门户网站和官方微博直播庭审43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生效裁判文书9449篇,公开率达到104.5%;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413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98.9%。
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司法服务。对立案登记、诉调对接、小额速裁等职能进行重新整合,为当事人提供了“一站式”便捷司法服务。不断推进速裁机制建设。配齐配强速裁庭人员,根据受理案件的特点和主要类型,扩大速裁庭的受案范围,发挥速裁机制简、快、好、省的优势,努力做到简案快审,提高办案效率。2016年全院30%以上的案件通过分流和速裁方式解决;速裁庭结案1324多件,调撤率在85%以上,平均审限不到7天。
基层基础建设。加强人民法庭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高服务人民群众的水平。全面开展人民法庭改扩建工作,加大对基层人民法庭物资装备、人员配备特别是信息化建设的投人力度,发挥信息化技术的支撑作用,为人民法庭全方位服务基层打好基础。皇华法庭改建工作已正式完成,于10月正式已投人使用。贾悦法庭、相州法庭改建工作正在稳步推进。2016年共建成科技审判法庭6个。基层法庭干警的办公、办案条件得到根本性改善,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群众的水平进一步提升。
【队伍建设】市法院坚持从严治院、人才兴院,积极实施“队伍素质”工程,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司法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市委要求,积极开展“两学一做”主题教育活动,特别是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深入剖析问题,认真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司法能力建设。通过鼓励法官在职学习、组织法官外出培训等形式,不断提高法官业务素质。通过举办办案经验交流会、办案能手评选等活动,不断提高法官的审判技能。2016年共有2个集体、33名个人受到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的表彰奖励。其中,有1名法官被山东省高级
人民法院评为“第三届全省法院先进个人”,3名法官被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
司法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法院“十个不准”,积极开展司法廉洁教育,切实解决干警队伍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业内、业外监督,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预防腐败问题发生。坚持正面典型引导、反面典型警示、廉政短信提醒等多种方式,引导干警守住信念、道德、法纪“三道防线”,以铁的纪律维护队伍的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