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综述】2016年,全市检察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抓业务促工作,抓创新上水平,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诸城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被潍坊市检察院表彰为“全市优秀检察院”“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院”。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市检察部门坚持跳出检察看全局、干检察,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平安诸城建设。充分发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受理批准逮捕案件301件378人,批准逮捕207件23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63件675人,审结案件369件470人。坚持积极推进未检工作专业化建设,批捕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17人、起诉64人,封存犯罪记录48件,帮助108名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促进了平安诸城建设。
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障经济健康运行。自觉保持检察工作与经济发展同频共振,把服务和促进经济发展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标尺。注重防范金融风险,持续开展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工作,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48人。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把党委关注、人民群众期望作为检察业务工作的切人点和着力点,坚持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突出位置,紧扣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充实、改进检察服务措施,持续做好关注和保障民生各项工作,重点在服务脱贫攻坚战略上下功夫,切实提高党委、政府认同感和人民群众获得感。
完善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五进两服务”大走访活动,共走访群众1300余人次,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210余人次,征求意见建议16条,为困难学生等慈善捐款1万余元。稳步推进司法救助法治化常态化建设,形成科学完善的救助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为7名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案件当事人或其近亲属申请发放司法救助金24万余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广泛开展文明接待活动,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共接待群众来访136人次,受理群众来信63件,均依法妥善处理,多年上访人员王某到诸城检察院上访,接访人员以“热心、诚心、耐心、真心”的工作打开其心结,结束了长达27年的上访路。诸城市检察院连续18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坚决贯彻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整体部署,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履行惩治“小官贪腐”的职能,用最果断的措施减少基层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提升人民群众对正风反腐的获得感。
惩治职务犯罪。2016年立查职务犯罪案件17件24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件17人,渎职侵权案件7件7人。坚决执行上级部署,面对重大考验旗帜鲜明、敢于担当,成功侦办潍坊市检察院指定管辖的潍坊职业学院基建处原副处长王某受贿案,以实际行动彰显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查办的皇华镇原副镇长张某等8人交叉结伙贪污优抚、救助款37万余元窝案,在社会产生了较大影响。查办民政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并推广。
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研发“检信”非接触式语音分析系统,助推突破自侦案件成功率。推进信息技术与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深度融合,与长沙市福莱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联合,研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检信”非接触式语音分析系统。以科技侦讯、隐蔽式侦讯、远程侦讯等方式,有效提高了侦查讯问质量,为成功侦破12起大要案及疑难案件提供了科学有效的技术支持,其做法先后被潍坊市检察院、省检察院转发。
职务犯罪源头预防。结合办案,提出预防建议和系统性分析报告21份,发挥以警示教育基地和派驻检察室为主体的“两大阵地”作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37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2000余人。撰写完成的《诸城市2015年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被诸城市主要领导批示转发。
【诉讼监督】市检察机关不断提高诉讼监督能力,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努力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
刑事诉讼监督。以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为重点,不断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工作,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4件,立案监督的高某抢劫案,被告人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监督公安机关撤案8件,追捕追诉37人,提出刑事抗诉6件,抗诉件数和采纳数位居潍坊市第一。
民事行政监督。积极开展对基层法庭民事诉讼监督、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等专项活动,探索建立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努力实现对行政执法领域监督全覆盖。办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案件10件,执行监督案件1件,生效裁判监督案件7件,民事行政监督工作成为检察业务新的发力点。
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加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各个环节的同步监督,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24件,提出纠正违法9件,取得了连续37年无超期羁押的好成绩,树立了全国刑事执行监督工作的“诸城品牌”。
【“三项建设”】市检察机关深刻把握新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律,积极探索检察工作转型升级新路径,找准发力点,谋求突破点,为检察工作发展提供持续不断的动力。
司法规范化建设。积极运用研发的“案件质量网上评查平台”作为规范化建设上水平的突破口,确保案件质量,依托统一业务系统,设立案件复查员、监督员,把好出口关。推进检察宣告工作,宣告案件13件。建立复杂疑难案件分析、引导制度,强化检委会业务决策地位,不断提高检委会决策科学化水平;充实司法警察力量,探索检警协作机制,日常用警率达37%,提升了警务保障能力;大力推行“阳光检务”,落实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明,举办“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活动,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律师等意见建议11条,及时整改反馈,取得良好效果。
信息化应用水平建设。以大数据为引领,打造“数据侦查”模式。继续充实侦查情报中心装备,研发“检信”非接触式语音分析系统,提高了职务犯罪侦查立案成功率。创新研发“车掌柜”等智能管理系统,以信息化推动办公、管理现代化。加强检察技术工作,注重与自侦、刑检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探索“侦技一体化”办案模式。强化对外宣传和舆情监测,构建“两微一站”信息平台,积极发挥新媒体作用,提升“互联网+检察”影响力指数,坚决杜绝网络舆情事件。
基层基础建设。围绕基层执法司法监督、惠民政策落实、重大项目推进等方面拓展检察室职能作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47件。6个检察室均被省院评定为“一级检察室”。市财政投资190余万元对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进行升级改造,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向纵深发展。适应形势要求,探索建立老年人维权工作新模式。紧紧围绕老年人权益纠纷案件特点,形成“4+N”的工作方法,开通老年人维权绿色通道,专设“老年人维权工作站”,派驻密州检察室被表彰为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室,密州检察室主任杨智秀作为受表彰单位代表在全省庆祝老人节大会上作典型发言。
【检察队伍建设】始终把检察队伍建设作为事关检察工作全局的大事来抓,严格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打造忠诚可靠、司法为民、务实求进、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检察队伍建设的灵魂工程,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开展“三会一课”、检察长上党课、专题研讨等形式,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被诸城市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纪律作风建设。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的道理,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深刻理解“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内涵,实行廉洁事项报告系统和廉政风险防控系统,集中开展“学准则条例、守纪律规矩”正风肃纪活动,对干警在岗、值班等情况严格督察,一查一通报。
队伍专业化建设。围绕素能建设,组织干警到浙江大学进行综合素能提升专题培训。提拔交流10名中层正副职,优化队伍结构。着力培养领军人才,10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在全院掀起“典型带动,比学赶超”氛围,培树尹丽玮、杨智秀等先进典型,在7月召开的潍坊市政法宣传现场会上,诸城检察院报送的《典型的力量》DVD和检务公开宣传册受到与会领导的好评。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圆满完成员额遴选任务,实现改革任务落实、队伍思想稳定、工作稳步提升的目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