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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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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综述】2016年,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紧紧围绕诸城“五城同建”工作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坚持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主线,深化改革创新,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升管理服务保障能力,圆满完成了各项既定目标任务。2016年9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荣获“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先进集体”称号。
【执行厉行节约有关工作】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巡视有关整改工作,按照中央巡视组和省、潍坊市有关要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市财政局在全市范围开展规范差旅费和公务用车管理以及津贴补贴发放、物业费缴纳情况自查工作,督促各镇街(园区)、部门单位对照上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落实,全市16处镇街(园区)、90个市直部门单位全部按要求完成自查自纠。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督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完善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台账,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抓好落实,确保单位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单位办公用房使用面积、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坚决不能突破红线。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根据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要求安排,结合自身承担的任务,拟定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车辆处置办法》和《党政机关应急和机要通讯车辆分配方案》,并下发到涉改单位。6月底对所有涉及改革车辆全部实施封存;8月底全部完成涉改车辆的移交,对保留用车统一张贴“诸城公务”标识;9月底上缴车辆全部公开拍卖完毕。改革后,全市党政机关共取消公务用车400辆,其中取消一般性公务用车267辆,执法执勤车122辆,特种技术车8辆,装载机、垃圾清运车、消防三轮车各1辆。加强对车改后公车使用的监督管理,责成各参改单位建立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台账,定期对公车使用情况开展督查,督促各参改单位严格遵守公车使用管理纪律。
【公共机构节能】节能宣传。6月,组织开展了“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多种形式开展节能主题宣传,期间全市公共机构共制作宣传标语300多幅,印制宣传両1200余张,下发节能倡议书1500多份,全面提升了机关干部职工的节约节俭意识。
能耗统计上报催办督办。严格执行能耗统计上报分析制度,督促各公共机构按要求及时通过网络平台完成全省能耗统计上报工作,能耗数据上报率达到100%。
支持争创国家、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2016年,指导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和龙城中学分别获得“第二批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
【机关后勤服务保障】机关安全保卫。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台账,经常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及时发现整治隐患问题,确保机关电力、燃气及楼房建筑等基础设施的安全使用。做好机关保卫工作,严格执行各项保卫制度,加强对外来人员和车辆的盘查登记,无证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全力保障机关大院安全。
机关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对辖区内水暖管道和电力设施每月定期开展检查维修,老化破损的及时进行改造,及时有效地处理好市级机关临时性应急维修,全年共维修线路、更换灯具、阀门管件等共计240余次,维修门窗桌椅40多次。
机关卫生保洁。责成保洁人员严格按照创卫标准做好日常保洁,办公区卫生每日两次集中清扫,垃圾日产日清,每月开展一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定期开展卫生检查,坚决杜绝卫生死角。
机关绿化美化。指导、监督外协单位根据季节变化,及时跟上对市级机关办公区、生活区绿化带的管护,每月定时修剪,定期划锄浇灌,及时修除枯树残枝,确保苗木健康茁壮生长。
【机关有关房产管理】危旧办公用房的检修。根据2015年开展的办公用房安全检测鉴定情况,对市级机关办公用房提出维修整改意见,其中原市委院前排平房已改造为市委党史展览馆,其他危旧楼房已纳入2017年度改造修缮计划。生活区老旧房屋的安全监控。建立生活区老旧房屋监控管理台账,督促物业部门加强房屋的日常巡查,每月开展一次安全集中排查,破损部位及时维修,确保不出任何安全问题。做好市级机关周转房的使用管理。严格落实周转房租赁管理制度,及时有序地协调外调和新调任的市级领导办理腾退、入住交接手续,按规定做好室内物品的清点、配备和相关费用的收缴,保障市级领导正常的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