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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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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工作

【综述】2016年,全市机构编制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在加快推进各领域改革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方面取得新进展,为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行政权力事项。及时承接好上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对上级下放或取消的审批事项、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研究分析,逐项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后提出诸城承接落实意见并提交市政府研究。全年承接上级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事项8项、上级取消行政审批事项9项,调整行政权力事项1项。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取消74项,新增55项,调整19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建设项目区域化评估评审,印发《诸城市建设项目区域化评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变“多个项目逐个评估”为“一次评估、全区共享”。市政府确定将新农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和高新园内的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区作为区域化评估评审工作的试点区域,相关工作任务已全面完成。开展省政务平台行政许可事项录人,组织市直35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单位)开展山东省省级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行政许可事项要素录人工作,对部门录人的事项要素逐项进行审核反馈,全部按时保质完成。扩大告知承诺制审批适应范围,印发《关于扩大告知承诺制审批适应范围的通知》,在非制造业领域全面实施告知承诺审批的基础上,加快向企业设立、资质资格等领域以及条件适宜的制造业项目拓展,压减事前审批时限,为诚信企业办事提供便利。
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市直46个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单位制定《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建立信息公示、风险监测、异常名录、失信惩戒等制度,编制完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被检市场主场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根据随机抽查的相关要求进行执法检查。严格清理涉审中介服务事项,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市编制办、市监察局开展全市行政审批等领域中介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7月,根据上级要求,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规范,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14项,新增3项。11月,进一步对行政审批中介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取消4项,调整5项,新增1项,清理规范后,保留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21项,涉及11个部门20项行政审批事项。
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5月,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将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工作作为专题进行研究,审议通过《诸城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工作方案》。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门工作队伍,完成诸城承担的住建、国土、规划、检验检测中心、文联(社科联)5个部门(单位)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模板编制工作。11月23日,根据市政府分管领导要求,市编制办、政务办、法制局、职能办联合举行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工作会议,印发《关于进一步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工作会议的通知》。对镇街(园区)、市直部门(单位)行使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编制完成市镇两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确定市级公共服务事项646项,编制服务指南290项;镇级公共服务事项1422项,编制服务指南1016项。市镇两级公共服务目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机构编制网站公开。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上级总体安排部署,在深入调查研究、多次征求意见、反复对上沟通、学习试点地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诸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后,已按程序上报潍坊市审批,按改革总体安排,于2017年底落实到位。稳步推进交通领域综合执法,在与交通部门进行多次对接并实地调研的基础上,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诸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将交通运输部门执法职责统一整合划人市交通运输监察站,明确了人员编制划转方案,推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的建立。
完成乡村“四领域”监管工作。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及潍坊市要求,全面完成加强乡村安全生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四领域”监管工作。在各镇街调整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挂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办公室牌子,将规划建设办公室更名为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加挂环境保护办公室牌子,并明确了各自工作职责。全面加强镇街监管工作力量,明确统筹使用行政、事业编制,采取人员统一使用、编制分类管理的方式,合理调配“四领域”监管工作人员。市编办还建立工作台账,跟踪调度落实,要求各镇街按时上报机构设立及人员调整情况,并督促工作进展,确保“四领域”机构、人员、职责任务落实到位。
纪检、司法、审计等领域体制改革。对市纪委机关(市监察局)内部机构进行了规范调整,明确了各内部机构的工作职责,对其所属事业单位名称职责进行了规范,调整设立市廉政教育中心。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法院、检察院及审计部门上划省级统一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改革与监管】清理“僵尸”事业单位。按照上级部署,组织各主管部门就所属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现状、主要工作职责、实际存在问题等进行自查。市编办逐一审核自查报告,将无在职人员或在职人员较少、未进行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逐个列出、形成台账,并通过电话回访等措施对相关单位进行再次核查,全面掌握了其工作运行情况,最终将2家科级和1家股级事业单位纳入清理范围,于2016年底先期对该股级事业单位进行了清理。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在总结2015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调研、学习外地经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制定印发了《2016年度诸城市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对考核指标、考核程序等进行修订完善,布置绩效考核工作全面展开。
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印发《诸城市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诸城市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及实施细则》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组织各事业单位法人对照评价指标开展自查自评,市编办汇总信用评价成绩并提出初步评定意见,将评定结果对外公示。
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试点工作。在调研的基础上,选取教育局、卫计局、文广新局等3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作为第一批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试点单位,经单位提报、监管机关审核、对外公示等环节,在征求事业单位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并正式对外公布。
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市图书馆、市人民医院、潍坊市经济学校等3家试点单位均已组织召开了第二次理事会,市人民医院召开了监事会。各试点单位法人治理组织架构已经健全,相关配套制度逐步出台并得到落实,主管部门与事业单位的职责关系初步理顺。11月下旬,市图书馆作为诸城市法人治理机构试点单位参加了潍坊编办组织的综合考核,取得优异成绩。
【机构编制管理】总量控制和动态管理。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审批权限和程序,严格控制机构编制。2016年,根据上级核准的年度机关事业单位用编进人计划,共安排公务员招录计划55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招聘计划8名、事业单位招聘计划337名。结合编制空缺、部门职责和工作需要情况,按照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原则,从严审核制定2017年用编进人计划。同时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支持各项事业发展,调整设立诸城市产业发展办公室,以进一步提升诸城产业发展层次。设置市扶贫开发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扶贫工作机构的领导职数和干部管理等有关事项,助推诸城扶贫攻坚工作。在市商务局调整设立电子商务管理办公室,并增加编制专门用于引进电子商务方面的专业人才,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机构编制管理。做好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重新核定工作,在全面摸清在校学生数量、班级情况、班额情况的前提下,严格按照编制核定标准,核定了全市中小学编制。做好公立医院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工作,审核、批复了4家公立医院和潍坊市工程技师学院的人员控制总量,同时明确了原编制内人员管理要求,规范进人程序。
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推进机构编制业务网上办理,采用政府招标形式,将全市全部13处镇街、29家部门(单位)连人政务专网,并在编办设立机构编制实名制办公中心,方便人员编制数量较少的部门(单位)来中心集中审核,实现了各镇街、部门(单位)用编进人计划申报、增员人编、减员出编、关键性指标修改等业务的网上办理。着手启动机构编制云平台建设,着力构建“三定”管理系统、权责清单管理系统、行政审批事项监管系统,采取抽调业务骨干采用集中办公的方式,做好相关数据录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