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综述】2016年,全市物价工作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价格服务民生事业、经济发展为己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不断完善重点领域价格形成机制,强化市场价格监督检查,规范清理各类价费行为,拓展价格认证工作新领域,价格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营造了有利于生产生活、促进消费的价格环境。12月,市物价局被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授予“全国价格认定工作先进机构”称号。
【价格监测预警】深化市场网络化价格监管。诸城是国家、省定点重要监测市,承担着12大类、142个品种的监测任务。其中,国家级任务2项、省级9项、潍坊市级8项。市物价管理部门按照“网定格、格定人、人定责”的要求,合理布局监测网点,将百盛商场、利群超市、中百超市、龙城市场、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等20个大型商场、集贸市场、企业作为采价点,并不断增加监测设备和巡视频次,全面强化常规价格监测。报送省物价局原粮价格、定点出口商品价格、生猪收购价格等监测报表223份;报送潍坊市物价局农产品粮油批发价格、兴贸玉米价格等监测报表192份;在诸城电视台发布《龙城市场行情》96份;报送诸城市委、诸城市人民政府市场分析报告16篇、市场巡视报告6篇,为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提供了及时、准确的市场价格信息。
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5月,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畜牧局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山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的通知》精神,开展了全市生猪市场价格调查,完成生猪目标价格保险调研及汇报工作。完成了小麦、玉米、生猪和蔬菜等农业生产品种的常规调查和成本直报工作,开展了农户种植意向、存售粮情况、农资购买情况、主要农产品成本预测等专项调查。
【民生价格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9月、10月、12月启动联动机制,物价部门会同民政、财政、人社部门,对全市保障对象发放了临时价格补贴,确保生活不因物价水平上涨而下降。12月2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相关保障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政策进行了解读。
严格落实差别化价格政策。全面贯彻落实省物价局关于实行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阶梯式电价等价格政策,并对差别性电价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自2016年1月1起,在全市全面实施居民生活用水和用气阶梯式价格制度,落实严格的资源性产品价格政策。
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在成本测算基础上,对诸城市人民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降低了部分大型设备检查检验项目价格,调整了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明确了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复印服务收费标准,新旧价格政策实现平稳过渡。
配合潍坊市物价局召开诸城市恐龙系列景点门票价格听证会。为合理补偿资金投人和运营成本,体现世界级恐龙化石资源的科研科普、文化旅游价值,更好地促进诸城恐龙文化旅游业发展,在大量前期准备工作基础上,配合潍坊市物价局在诸城按照程序规定对恐龙博物馆门票价格80元/人次和恐龙国家地质公园门票价格100元/人次、中国暴龙馆门票价格60元/人次,进行了听证,提高了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和透明度。
【价费清理规范】深化价格领域“放管服”。推进价格简政放权。贯彻落实新版山东省《定价目录》《定价听证目录》《成本监审目录》,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进行清理,确保目录之外无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事项。
规范政务服务工作。制定了《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核准事项办理规程》《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规范了工作流程。
落实降低企业成本专项行动措施。按照《潍坊市进出口交通运输环节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收费目录清单》,对涉及物流企业成本的经营服务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降低专用机动车定期检验和计量校定收费30%;降低企业电力成本,落实了销售电价降价政策,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平均降低0.0349元;执行服务业与工业用电同价政策,每季度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深入开展清费减负工作。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制定了《诸城市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2016)版》《诸城市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2016)版》;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物价部门配合市财政部门出台了《诸城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对行政审批前置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清理,诸城已无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行政审批前置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价格诚信建设】推进价格诚信体系建设,完善明码标价制度。根据潍坊市物价检查所《关于印发〈潍坊市价格诚信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潍价检发〔2016〕4号)精神,在全市开展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各大商场、超市、药店等单位踊跃报名。
打造价格信用平台。主动融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定期评定和发布价格信用等级等价格信用建设措施进行探索,将价格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全市信用系统,督促经营者诚信守法;深化“明码标价示范街”建设,定期开展专项价格巡查巡视,注重节假日降价促销行为的监管,对和平街86家商业零售企业,98名企业管理人员的价格信息数据库和诚信档案进行了完善。
强化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监管。认真吸取“青岛大虾事件”教训,加强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突出旅游领域价格监督检查;开展“我的未来网”价格行为规范监管。对全市18家“我的未来网”加盟店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专项检查,发放《关于对“我的未来网”经营行为提醒告诫函》,对10家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加盟店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
【价格执法检查】“五一”“十一”节前,市物价管理部门对诸城恐龙博物馆、常山博物苑等4处旅游景点,春秋旅行社、教育旅行社等6处旅行社,华玺大酒店、中粮宾馆等4处宾馆酒店进行专项巡查,发放《关于规范旅游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20余份,对相关单位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对全市8家机动车检测企业收费行为进行了检查,督促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开展了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检查,对全市24家公立、非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查处价格违法所得90684元;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抽查涉企收费单位15家;根据《关于落实潍坊市物价局潍政办发〔2016〕18号文件要求做好降低企业成本工作的通知》,对销售电价降价政策、降低服务业电价等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结果表明,上级各项电价政策在诸城执行到位。强化电子商务价格监管。针对电子商务特别是网络零售业态新特点及电子商务职业举报人等新情况,积极研究对策措施,对多起网上购物职业举报案件进行了妥善处理。用好12358价格举报系统,积极维护群众价格权益,严格按规定处理群众举报。受理各类价格咨询举报案件838件,涉及停车服务收费、物业服务收费、旅游景点门票价格等多个领域,回复率、办结率均为100%。
【价格认证服务】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服务。办理涉刑事案件标的价格认定92件,标的金额63.69万元,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行为和司法机关定罪量刑提供了可靠的价格依据;办理涉行政案件标的价格认定227件,标的金额34.14万元,为各执法机关打击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无证生产、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可靠的价格依据。
为机关及事业单位办理公务活动提供价格认定服务。受理各类机关及事业单位提出的固定资产、罚没物品处置等价格认定业务28件,认定金额380万元,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当事双方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扩大涉税财物价格认定范围。将未进人地税局“山东省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内的商业用房、“双证”齐全的平房等涉税财物纳入计税价格认定工作中。办理商业用房、平房等计税价格认定85起,认定总金额5100万元。诸城涉税财物价格认定范围已涵盖企业股权转让、商业用房交易、房屋租赁、土地租赁、土地交易、厂房等多个领域,税种也涉及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房产税、印花税等。诸城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高效推进,在价格认定系统内部形成了扩散效应,省内多地物价和税务部门组成联合考察组到诸城考察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