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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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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工作

【概况】 2016年,市统计局连续8年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获2015年度市直部门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优秀”等次、“三八六”环保行动先进单位、“巾帼建功”活动先进集体、全市党委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妇女儿童工作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6年度1%人口抽样调查通过市直机关“优质服务项目”审核。
【农业普查】 为全面摸实摸准全市农业家底,开展“第三次普查年”工作。一是组建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将农业普查作为统计系统的头等大事来抓,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工作安排、定期报告制度等。二是实现“四落实”。市、县、乡三级均落实了普查机构、工作人员、办公场所、普查经费,为普查提供物质保障。市、县两级普查机构均在统计内网开设“第三次农业普查”专栏,及时反映普查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并对相关工作进行督促落实。三是加强宣传动员。市统计局、宣传部、文广新局联合召开全市农业普查宣传动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潍坊市第三次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对普查的主要宣传活动和总体安排进行统一部署。通过电视台、电台、报刊、微信、网络等多渠道进行宣传报道。四是完成综合试点。在昌乐县宝都街办和五图街办进行综合试点,市、县、街办人员分8组到2个试点村、326户进行清查摸底和普查登记。五是强化“两员”(普查员、普查指导员)选聘和培训。从市、县、镇街选聘出2万余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并通过召开视频会议、现场面授等多种形式,进行普查方案、PDA使用和数据处理程序等方面的培训,针对普查中容易出错的问题,编印下发《农业普查学习要点》《三农普100问》等学习资料,各级普查员和业务指导员的培训工作圆满完成。
【常规统计】 精心组织实施农业、工业、能源、投资、贸易、服务业、社会等各领域常规统计任务;圆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民营经济增加值、文化产业增加值等核算工作;做好蓝黄经济、妇儿两纲、城镇化、健康养老、企业景气指数、企业创新等调查工作。严格执行联网直报各项规定,坚持即报即审即验,全市近万家“四上”(现阶段我国统计工作中对达到一定规模、资质、限额及以上企业的统称,具体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房地产企业和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企业联网直报企业实现按时报送率、审核率“两个100%”,主要指标与历史数据及相关指标的逻辑性、关联性不断提高。重新修订《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实现源头报送、评估评审等数据生产过程的全面管控,确保基础数据客观合理、宏观数据衔接匹配,与客观发展实际情况相符。
【统计改革与创新】 “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工作顺利完成。“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工作是省重点改革任务,全市成立以统计、国土、林业、环保、农业等8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统计局负责全面组织协调。采取与高校联合、与部门协作、利用相关数据推算、开展补充性调查等措施,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试点的数据资料、工作总结、资料汇总全部编印完毕并上报省局。“三新”(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调查初见成果。电子商务统计、网上零售额、城市商业综合体、省级经济开发区、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要工业新产品产量、高技术制造业等涉及“三新”的统计工作正有序推进。
全力推进投资统计改革。2016年,以项目单位入库为切入点,切实加强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法人单位和投资项目双入库审核管理,确保开工项目100%纳入统计。从企业数据报送的源头抓起,提高民间投资、技改投资、服务业投资、高新技术投资、新开工项目、文化产业投入和基础建设投资等数据质量。全力做好非金融资产投资报表要数据的收集、审核、汇总和上报等工作。
深入开展资源产出率调查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资源产出率统计试点调查方案》,完成对全市4359家企业主要物质资源消费量及能源消费量的统计调查,并对数据进行分类汇总,完成资源产出率指标的初步测算,为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城市提供数据支撑。
【统计服务】 为提高统计服务决策水平,科学分析预警,市统计局做到“服务三注重”。一是注重预警。努力适应新常态对统计工作的新要求,建立以GDP核算为龙头的预警机制,每月收集与GDP核算相关的23项基础指标,与相邻月度及季度数据进行对比,对数据变动较大的数据及时预警,做到对经济发展走势心中有数,提高服务的精准度。二是注重抓关键点。为客观全面反映“三去一降一补”现状,为领导制定政策措施提供数据依据,市统计局多方收集部门、行业和企业相关数据,在多次讨论、修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写成《新理念 新任务 新思维》,摸清全市在产能利用、负债水平、房地产库存等方面的家底。三是注重传统服务与创新服务相结合。除向领导提供月报、季报、17个市主要经济指标排名、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等常规数据和分析外,还充分开发“三新”调查成果,为政府加强经济管理和宏观调控,加快实现发展动力转换提供参考。针对全市小微企业政策落实情况撰写《落实小微政策助力潍坊小微企业赢得大未来》,针对全市城市商业综合体调查情况撰写《潍坊市城市商业综合体发展情况》,均列为潍坊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调研课题,针对新产业情况撰写的《潍坊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编入《山东省第三次经济普查优秀分析研究成果汇编》。为引导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准确把握新常态,初步建立《潍坊市体现新发展理念的统计指标体系》,按时提报《降低企业成本成效监测分析报告》,每月提供钢铁、水泥、轮胎、橡胶等产品的生产企业及产能、产量,为完成全年降成本、去产能任务目标提供基础资料。
【统计法制】 开展统计“失真”问题大讨论,形成《关于统计数据“失真”问题的几点思考》。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一照”即营业执照,“一码”即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制度改革。与市政府法制办联合,对近些年出台的所有与新登记制度改革不符的地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甄别、清理。制作《统计人,你要自信》课件,涵盖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法律知识、统计知识等,作为对基层统计人员培训的第一课;利用统计开放日、法治宣传日、统计大讲堂等节点进行统计普法,实现统计法进党校、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在市委党校乡(镇)干部培训班上讲授题为《用好统计数据科学指导决策》的党课,对基层干部进行现场普法。组织市、县两级统计人员参与统计执法考试,组建起31人组成的市级统计执法人员人才库,作为“双随机”执法检查员;组织250余名统计执法检查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培训并更换统计执法证。维护好“潍坊市统计信息网失信企业公示平台”,对统计违法企业形成威慑;积极协助省局查办、转办重大举报案件,针对性地开展全市“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检查企业390家,并对发现的问题做到立查立改。
【基层基础建设】 一是开展基层基础清查摸底工作。经查,潍坊市实有镇(街)统计机构145个,工作人员605人,平均约4.2人,符合8万人以上的乡镇统计人员不得少于3人,8万人以下不少于2人的基本要求。全局开展业务培训6次,对工业、贸易、服务业、“三新”统计、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进行专题讲座。二是加强加录库建设。建立《潍坊市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质量评价办法》,通过“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控制和评估,规范名录库定报及日常维护流程,强化数据质量。年内,新增、变更、注销法人及产业活动单位近13万个,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单位数量达16万个。三是企业星级管理工作日趋规范。全市共有7330家“四上”企业进行星级管理申报,申报率达83.1%,目前,共有6427家企业通过星级验收标准,其中,5星级企业541家,4星级企业840家。
【党建工作】 圆满完成机关党委和支部换届,配强配优支部班子。各科室认真执行与局党组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采取领导带头讲党课,每周三、周五集中学习,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现场接受教育等方式,提高对党规党章、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重要精神的认识。组织局工会、妇委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向扶贫村儿童赠送学习用品,向福利院赠送生活用品。局多方筹措资金69.8万元,对帮扶村完成硬化村主干道、生产路,建设文化广场、文化书屋,安装音响、体育健身器材,安装村内太阳能路灯与监控设备,更换村老旧水管,实现24小时供水,建设7.8千瓦村级光伏扶贫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