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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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政

【概况】 2016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大爱民政”,认真履行保障基本民生、创新社会治理、服务国防建设、提供社会服务四大职能,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市民政局在全省民政工作综合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等次。荣获2016年度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优秀等次,被市委、市政府表彰。
【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完善】 提请市政府出台了《潍坊市社会救助办法(试行)》,提高低保、五保供养标准,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省定扶贫线“两线合一”。出台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意见,“一站式”结算服务实现全域覆盖。积极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救助1.4万多户次。所有镇街全部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将全市原有126处敬老院整合为77处,8个县市区建设县级老年福利中心。市级福彩公益金列支2000万元,改造提升敬老院消防安全等设施。开展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与28个部门、单位实现数据共享交换,走在全省前列。
【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扎实推进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提请市政府组建养老产业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工作机构。推动成立潍坊市健康和养老产业促进会。全市规划13处养老产业园区,培育引进养老服务组织42家,编制居家养老服务项目8大类56项。开工建设医养综合体24处。建成智慧养老信息服务平台11处。建立养老机构意外责任保险和老年人团体意外保险制度。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培训养老管理服务人员4485人次。免费为24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利用鲁台经贸洽谈会和中日韩产业博览会,举办海峡两岸养老用品用具展览和中日韩高端养老论坛。新建成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0处,农村幸福院140处。全市新增养老床位7385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民生综合保险领先全国】 将开展民生综合保险推荐为政府工作重点,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由市、县财政出资购买,保障对象覆盖辖区内所有人口,保障范围涵盖自然灾害、事故伤害、政府无责救助、抢险救灾人身伤害等。从2015年7月1日在昌乐县、寿光市试点以来,共接到报案咨询电话5753次,符合承保条件立案2882起,已结案2731起,共赔付1091万余元。各级各类宣传媒体广泛报道,民政部、国家减灾委、国家发改委、中国保监会和山东省政府予以高度评价,多位领导批示推广。
【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实现“五连冠”】 主动服务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积极为部队办实事、解难题。多次开展“慈善进军营”和救助特困官兵活动。每逢重大节日和部队执行任务期间,广泛开展走访慰问。组织“双拥宣传月”和地方党政领导过“军事日”活动。专题组织“军地双拥共建融合发展”座谈会。潍坊市及各辖区、昌邑市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其余5市2县均被评为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召开全市双拥工作表彰大会,表彰44个先进单位和78名先进个人。
【优抚安置工作扎实推进】 落实优抚对象抚恤定补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政策,为8.5万多名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金3.9亿多元,为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1.4亿多元、医疗补助资金2500多万元。建立优抚联络员制度,县级建成优抚对象服务中心。加大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力度,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广泛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建成省级重点烈士纪念设施网站7家。接收安置退役士兵3193人,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7683.3万元。免费培训退役士兵1287人,合格率100%。
【社区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在城市社区全面推行“四社(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联动”机制,选择30个农村社区开展了“四社联动”试点。提请市委市政府两办出台《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建立示范点48个。深化社区减负增效专项行动,制定了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改造提升社区老旧服务设施100处,培训社区工作者4300人次。全市已培育社区社会组织3200个,注册社区志愿者18万余人。10个社区被评为全省“最美志愿服务社区”,获奖数量全省第一。出台《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全市持证社工1918人,16人入选第二届齐鲁和谐使者,均居全省前三位。潍坊被确定为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地区,地级以上市全省唯一。
【社会组织管理持续规范】 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依法实行直接登记,对社区社会组织实行备案登记双轨制。为4229家社会组织全部发放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新证书。完成社会组织分类等级评估。市、县均建立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共入驻138家。印发了《2016年度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格的市管社会组织名录》。鼓励引导全市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列支福彩公益金450万元资助社会组织扶贫项目。全国支持性社会组织发展论坛在潍坊市举办。高质量完成市政府赋权的社会组织总部(分支机构)引进和认定工作。社会组织党组织应建已建率100%,工作覆盖率100%。
【防灾减灾救灾及时有效】 修订《潍坊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灾前做好预警、预防,灾后及时组织查灾、报灾和救灾,争取中央和省救灾资金1320万元,筹措款物3千多万元,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强化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补充156万元救灾物资。潍坊市被确定为省救灾物资代储定点市,代储物资价值300多万元。组织防灾减灾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专项灾害风险排查活动。培训灾害信息员5500余名。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7个、省级15个,列全省首位。
【福利慈善事业连创佳绩】 认真落实孤儿、困境儿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全市发行福利彩票14.88亿元,稳居全省第二。提请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扎实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捐赠款物全部用于精准扶贫。举办法律培训班,组织首个“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全市募集慈善款物2.1亿多元,同比增长11%。精心组织多个慈善救助专项行动,“救助贫困学生计划”作为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获第五届“山东慈善奖”。
【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依法有序】 推进婚姻登记机关和救助管理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合格率100%。开展“寒冬送温暖”等专项救助行动,打造“鸢都温馨驿站”品牌。推进农村红白理事会和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移风易俗工作成效明显。成功举办第16届殡葬用品公开订货会。修订《潍坊市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提高减免标准,扩大覆盖范围。初步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和运行机制。积极创建“边界和谐走廊”,深入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文化保护和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等阶段性工作任务。
【全面从严治党成效显著】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增强“四个意识”。组织“立足岗位做贡献,做合格党员”演讲比赛。建成“潍坊市民政系统榜样馆”。市直民政系统1个党支部被推荐为省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多个单位和个人受到市级表彰。6个省、市级文明单位全部复查合格,3个单位新评为省、市级文明单位。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局党委建立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党建述职评议等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党员汇报思想、民主评议党员等党规。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局机关党支部书记。高质量完成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党费收缴、基层党组织换届等七项重点任务。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一体化谋划部署、推进落实、督导考评,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印发《关于加强全市民政系统作风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通知》,确立党员干部帮联困难群众工作机制。从严落实执纪监督之责。印发《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层层签订责任书。全面推行廉政风险告知制度,发出《廉政风险告知书》21份。将2016年定为“政策落实年”,组织惠民政策督查和行政执法专项检查。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对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和行业作风建设组织了2次明察暗访。5次参加“党风政风热线”,3次参与“电视议事厅”。通过信访解答群众诉求84件,通过“我要找民政”受理诉求724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