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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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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工作

【概述】 2016年,全市老龄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坚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全面提升为老服务水平,加快推进“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主题年”建设,顺利实现了老龄工作在全省走在前列,起好带头作用的目标,凡是省老龄办考核的工作任务,均进入先进行列。市老龄办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被省老龄办推荐为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
【老年人优待政策】 市老龄办、市交通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潍坊市65周岁以下老年人半价乘坐市区公交车实施办法》,2016年10月1日起在中心城区全面实施。重新修订《潍坊市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区公交车实施办法》,妥善解决了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事宜,使老年人乘坐市区公交车优待政策得到全面落实。2016年,各级财政累计拨付资金340多万元,为全市471名百岁老人发放了高龄生活津贴;各级财政拨付资金1700多万元,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为全市2.4万多名90~99周岁老人发放了高龄生活津贴;各级财政拨付资金1400多万元,按照80至89周岁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90至99周岁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的标准,对年龄在80~99周岁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1.07万名城乡低保老人发放了高龄津贴。
【老年人权益保障】 全市各级涉老维权服务单位认真贯彻涉老法规,积极开展创建“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活动,截至2016年年底,全市已创建1家国家级、24家省级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实现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在县市区层面的全覆盖。老年节期间,市老龄办积极组织开展涉老法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印发《潍坊市老年人防诈骗手册》和《老年普法维权典型案例》6万余册,免费向社会发放,增强宣传效果。全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开展老年人维权服务,拓展老年人法律援助通道,提高维权效能,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2016年,全市共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795件,接待来访老年人法律咨询5230余人次,“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6650余人次,为有效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银龄安康”工程】 2016年是市政府提出“加快实施‘银龄安康’工程,全市60至80周岁老年人投保率达到50%以上,3年内实现全覆盖”民生实事的最后一年。市老龄办会同中国人寿保险潍坊分公司出台了《“银龄安康”工程参保理赔调整方案》,新增意外伤害住院日津贴项目,不断提升保障水平。同时,全面推广高密市设理赔专柜、昌乐县设服务专员的经验,积极做好参保老年人的服务保障工作,推动“银龄安康”工程深入实施。2016年底,全市共有136.5328万名老年人参保,实现了60~80周岁老年人参保全覆盖目标。另外,市政府从财政支出225万多元,为全市22.5万8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实现了全市老年人享有意外险伤害保险。此项工作在全省综合考核中,再次荣获唯一的特等奖。
【老年教育】 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快筹建潍坊市银龄家庭传媒大学,努力满足广大老年人接受继续教育的需求”的工作部署,市老龄办与济南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潍坊市电视台合作,打造老年人教育服务新平台潍坊市银龄家庭传媒大学。传媒大学于2016年4月1日正式开学,全市凡是具有参学条件的老年人足不出户就可通过电视、网络和手持移动设备免费选学适合自己兴趣的老年大学课程。大学课程由潍坊电视台科教频道(WFTV-4)播出,于潍坊传媒网同步播放。每周一至周六上午、下午各播出两节课(180分钟),2016年已开设6门课程,累计播放1000余课时,通过各种途径登记报名的学员21万余人,在线学习达百万人次。
【老龄信息和宣传工作】 市老龄办积极争取有关方面支持,充分发挥《潍坊日报》《潍坊市广播电视报》《潍坊保健》和潍坊电视台、潍坊电台、潍坊老龄网站以及“潍坊银龄”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先后开辟《潍坊老龄》《老有所养》《幸福老龄》等专版专栏和专题,组织全市各级不断加强对老龄政策法规、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动态、孝老敬亲正能量的宣传报道,努力构筑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老龄宣传工作格局,实现老龄信息和宣传在市级主流媒体的全覆盖。全市老龄信息、宣传工作在全省年度考核中分别荣获一等奖和二等奖。
【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市老龄办积极组织全市老年人参加全省书法美术大赛活动,征集选送参赛作品300余幅,获奖作品居全省首位。市老龄办先后会同市广播影视集团、市邮政公司举办了“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主题老年文艺会演和全市第二届“银龄杯”广场舞大赛,全市万余名老年人积极参与,充分展现全市老年人积极向上、充满活力的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