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
【概况】 潍坊市国税局立足服务大局,扎实做好组织收入、税收执法、征收管理、纳税服务等各项国税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在全省国税系统绩效管理中获得第一名,被省人社厅、省财政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表彰为“全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优秀先进集体”,被省国税局评为“绩效管理优秀单位”“数字人事试点工作突出贡献单位”“金税三期工程应用软件换版工作突出贡献单位”和“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优胜单位,12个单位和个人被授予“山东省工人先锋号”等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组织收入】 全市国税系统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的组织收入原则,深入开展税收分析,出台实施4大类37条增收促收措施,增加税款11.14亿元,占国内税收收入的3.39%,有效弥补了税源缺口。同时,制定实施《收入质量评价和考核办法》,及时发现解决影响收入质量的问题,实现收入规模和质量的同步提升,为经济社会建设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全年共完成国内税收收入328.62亿元,居全省第3位,同比增长13.48%,居全省第8位;完成市以下级收入112.63亿元,居全省第3位,同比增长54.75%,居全省第5位。
【营改增】 按时高质量完成户管接收、发票发放、纳税申报、税负分析等各项试点改革任务,安丘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参加李克强总理4月到国家税务总局视察“营改增”工作时与基层税务机关的视频连线活动,从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范围顺利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截至2016年12月底,共确认四大行业“营改增”纳税人6.4万户,“营改增”试点运行平稳,实现了四大行业整体税负和细分行业税负的“只减不增”,企业减负、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深化供给侧改革等改革红利逐步释放。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共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130.78亿元,同比增长3.23%。其中,落实出口退(免)税91.89亿元;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22.12亿元;残疾人就业等即征即退税收优惠4.12亿元;高新技术、小微企业等企业所得税优惠12.65亿元。
【纳税服务】 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持续创新优化纳税服务,纳税人办税服务厅现场评价满意率始终保持在99%以上。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严格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开展个体工商、税务登记“两证合一”改革试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二是大力推行网上办税。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立项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事项网上备案系统”“出口退税移动办税平台”“精准服务辅助系统”“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系统”等系统软件,实现更多税收服务项目在网络端、移动端的处理,为纳税人带来更多便利,并均在全省国税系统推广。全市增值税网上申报率达99.02%,所得税网上申报率达99.56%;全市网上专用发票认证率达到82.5%;网上抄报率达99.96%。三是创新自助办税服务。研发“发票自助办税终端”, 纳税人窗口办税时间由原来的20分钟减少到3分钟以内。试点创建 “微税e栈”发票自助服务模式,实现发票发售“自助预约、自选时间、自提发票”。开辟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区。全市自助代开率达43.58%、自助售票占全部发票发售数量的27.92%、网上认证率和抄报率分别达到82.5%、99.96%。四是推进办税事项全省全市通办。全市国税、地税跨部门通办业务量位列全省第1位。五是深入开展“银税互动”。各级国税机关与32家金融机构展开在纳税信用信息等方面的合作,服务企业576家,帮助提供贷款融资48.75亿元,同比增长57.26%。
【税收征管】 一是积极稳妥地推进征管改革。学习贯彻上级深化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及实施意见,深入调研全市征管状况,研究制订推进全市税收征管改革的初步意见,并开展改革试点,促进征管质效的持续提升。二是“金税三期优化版”顺利上线运行。落实总局、省局统一部署,圆满完成“金税三期优化版”上线工作,在增强税收数据共享、优化办税流程、提升管理服务质量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三是深化国税、地税合作。完善国税、地税联席会议、专项工作小组对接联系等合作机制,联合制订合作规范2.0版和3.0版落实方案、合作征收税款等多个单项细化落实措施和办法,在服务融合、执法整合、信息聚合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全市17个主体办税服务厅均采取不同模式实现国税、地税业务联合办理;国税、地税相互委托代征国地税税费1.4亿元;协同开展风险应对,增加国税、地税税费3996万元;共享税务登记等涉税信息18余万条,联合采集第三方涉税信息15万余条。四是“互联网+税务”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完成承担的总局“制订涉税资料版式文件规范”试点任务,获得总局“互联网+税务”评选第一档次“优秀项目”。
国家税务
国家税务
【概况】 潍坊市国税局立足服务大局,扎实做好组织收入、税收执法、征收管理、纳税服务等各项国税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在全省国税系统绩效管理中获得第一名,被省人社厅、省财政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表彰为“全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优秀先进集体”,被省国税局评为“绩效管理优秀单位”“数字人事试点工作突出贡献单位”“金税三期工程应用软件换版工作突出贡献单位”和“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优胜单位,12个单位和个人被授予“山东省工人先锋号”等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组织收入】 全市国税系统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的组织收入原则,深入开展税收分析,出台实施4大类37条增收促收措施,增加税款11.14亿元,占国内税收收入的3.39%,有效弥补了税源缺口。同时,制定实施《收入质量评价和考核办法》,及时发现解决影响收入质量的问题,实现收入规模和质量的同步提升,为经济社会建设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全年共完成国内税收收入328.62亿元,居全省第3位,同比增长13.48%,居全省第8位;完成市以下级收入112.63亿元,居全省第3位,同比增长54.75%,居全省第5位。
【营改增】 按时高质量完成户管接收、发票发放、纳税申报、税负分析等各项试点改革任务,安丘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参加李克强总理4月到国家税务总局视察“营改增”工作时与基层税务机关的视频连线活动,从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范围顺利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截至2016年12月底,共确认四大行业“营改增”纳税人6.4万户,“营改增”试点运行平稳,实现了四大行业整体税负和细分行业税负的“只减不增”,企业减负、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深化供给侧改革等改革红利逐步释放。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共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130.78亿元,同比增长3.23%。其中,落实出口退(免)税91.89亿元;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22.12亿元;残疾人就业等即征即退税收优惠4.12亿元;高新技术、小微企业等企业所得税优惠12.65亿元。
【纳税服务】 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持续创新优化纳税服务,纳税人办税服务厅现场评价满意率始终保持在99%以上。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严格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开展个体工商、税务登记“两证合一”改革试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二是大力推行网上办税。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立项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事项网上备案系统”“出口退税移动办税平台”“精准服务辅助系统”“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系统”等系统软件,实现更多税收服务项目在网络端、移动端的处理,为纳税人带来更多便利,并均在全省国税系统推广。全市增值税网上申报率达99.02%,所得税网上申报率达99.56%;全市网上专用发票认证率达到82.5%;网上抄报率达99.96%。三是创新自助办税服务。研发“发票自助办税终端”, 纳税人窗口办税时间由原来的20分钟减少到3分钟以内。试点创建 “微税e栈”发票自助服务模式,实现发票发售“自助预约、自选时间、自提发票”。开辟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区。全市自助代开率达43.58%、自助售票占全部发票发售数量的27.92%、网上认证率和抄报率分别达到82.5%、99.96%。四是推进办税事项全省全市通办。全市国税、地税跨部门通办业务量位列全省第1位。五是深入开展“银税互动”。各级国税机关与32家金融机构展开在纳税信用信息等方面的合作,服务企业576家,帮助提供贷款融资48.75亿元,同比增长57.26%。
【税收征管】 一是积极稳妥地推进征管改革。学习贯彻上级深化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及实施意见,深入调研全市征管状况,研究制订推进全市税收征管改革的初步意见,并开展改革试点,促进征管质效的持续提升。二是“金税三期优化版”顺利上线运行。落实总局、省局统一部署,圆满完成“金税三期优化版”上线工作,在增强税收数据共享、优化办税流程、提升管理服务质量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三是深化国税、地税合作。完善国税、地税联席会议、专项工作小组对接联系等合作机制,联合制订合作规范2.0版和3.0版落实方案、合作征收税款等多个单项细化落实措施和办法,在服务融合、执法整合、信息聚合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全市17个主体办税服务厅均采取不同模式实现国税、地税业务联合办理;国税、地税相互委托代征国地税税费1.4亿元;协同开展风险应对,增加国税、地税税费3996万元;共享税务登记等涉税信息18余万条,联合采集第三方涉税信息15万余条。四是“互联网+税务”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完成承担的总局“制订涉税资料版式文件规范”试点任务,获得总局“互联网+税务”评选第一档次“优秀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