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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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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深化“三八六”环保行动全面实施】 按照《深化“三八六”(三八六:围绕三个目标、打响八大战役、强化六项保障)环保行动实施“十大工程”加快绿色发展实施方案》(产业提升绿色发展工程、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工程、工业点源深度治理工程、车辆污染综合管控工程、城建环卫精细管理工程、集中供热优化整合工程、城镇废水综合利用工程、河流湿地生态保护工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环境安全风险防控工程),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组织召开协调推进会议,建立调度协调、督查通报、问题解决、信息公布等制度,将环保行动完成情况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确定的786项“十大工程”年度任务全部完成。关闭化工企业93家,限期整改335家,排查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隐患21925处;淘汰中心城区新禁燃区范围内10吨以下小型燃煤锅炉66个;建设超低排放改造、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工程105项、城镇废水综合利用工程16项、河流湿地生态保护工程55项、畜禽粪污处理示范工程50个;中心城区道路保洁水平不断提升,城区集中供热优化整合基本完成,环境安全形势良好。
【空气污染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围绕“燃煤、工业、机动车、扬尘”四大类污染源,深化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加强中心城区及周边企业监察巡查,实行派员驻厂、全天监管。积极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有效控制异味污染问题。开展滨海开发区、寿光市北部、昌乐县朱刘等重点片区异味专项整治,狠抓工业废气异味污染治理。制订冬季大气环保专项行动方案,对全市燃煤电厂、生产锅炉及重污染行业工业窑炉等进行现场督察。“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达253天,列全省第6;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列全省第5,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同比分别改善10.5%、8.2%、15.6%、7.2%,完成省定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约束性指标计划。
【水污染防治保持良好态势】 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蓝图,深化“三八六”环保行动,实施全过程污染防治。制订《潍坊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水污染防治控制单元达标方案》,确定重点水污染防治项目,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度考核”制度,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在消灭污水直排、推进废水综合利用的同时,重点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加强水环境功能区监督管理,印发《潍坊市水功能区划》,划分水功能一级区64个,总区划河流长度2840.5千米,湖库面积257.7平方千米。强化地下水资源保护,出台《潍坊市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潍坊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制订2016年2020年度分年度压采地下水开采量指标,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省控重点河流COD、氨氮稳定达到控制目标要求,市控以上重点河流断面达到Ⅴ类标准。峡山、白浪河水库水质监测指标全部符合国家Ⅲ类标准以上。
【污染物总量减排稳步推进】 强化准入机制,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控制源头污染。建立空气质量、河流断面水质的环境承载能力预警机制,先后对14个地区涉水涉气项目实施区域限批。严格控制规模以上企业煤炭消费总量,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制订重点污染行业和企业整治计划,加大现有重污染企业关停和搬迁力度,促进产业更新和淘汰落后产能。采取严格准入、限制行驶、强制报废、鼓励淘汰等综合措施,加快老旧车、黄标车等淘汰进程,积极推进机动车污染减排。主要污染物COD、氨氮、SO2、NOX预计分别削减5.4%、5.4%、2.32%、3.09%。编制《潍坊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潍坊市2015年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报告》,开展全市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摸底调查,积极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和弥河流域生态补偿试点,推行大气环境质量生态补偿。
【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实现全覆盖】 编制《潍坊市环境信息“十三五”发展规划》,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和水环境监测,已建成39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7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和211家重点监管企业、44家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自动监测网络,实现省、市、县、企四级联网、实时监控,构建环境安全预警监测体系。积极推进企业自行监测工作,开展全市在线自动监测现场检查,完成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测点位土壤样品的采集、制备和理化指标的分析统计。突出抓好应急监测,开展全市环境应急实兵演练暨监察监测技术大比武。加强核安全及放射源监测,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继续保持环保执法高压态势】 加强污染源日常监管,制订《潍坊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对1476家污染源建立编码清单,严格落实污染源信息管理、依法查处、执法联动、信息公开等随机抽查制度,随机抽查182家污染源,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惩治固废排污违法行为、大气和水环境问题整治、重点行业执法检查等10余次专项行动,与公安部门联勤联动45次,出动执法人员2280人次、检查企业635家。认真开展环境监察稽查,建立完善12369信访工作网络体系,共受理环境信访5300余件,查处率100%、结案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