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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业

【概况】 市全力争创“国家森林城市”,大力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全市完成造林8466.67公顷,其中,人工造林4286.67公顷。全市森林面积达到37.48万公顷,林木蓄积量1489.5万立方米。着力推动苗木花卉产业提档升级,全市完成新育苗1866.67公顷。扎实做好森林防火,成立“市级森林扑火武警应急分队”,推动以水灭火能力建设。加强监测预报,强化生物防控,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
【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1月29日,市政府召开“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议,进一步明确目标,突出“亲山近水享绿色福利、五彩鸢都创森林潍坊”创建主题,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全力争创“国家森林城市”。市政府督查室印发《关于对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进行专项督查通知》,组织开展现场督查,督促各地进一步做好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各项工作。坚持大地植绿与心中播绿相结合,以“森林文化年”活动为统领,利用各级新闻媒体、网站、微信微博及室内、室外广告等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宣传,营造浓厚创建氛围。市委宣传部印发了《潍坊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工作方案》,潍坊电视台《潍坊议事厅》录制了《为潍坊添张绿色名片》专题节目,组织召开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暨春季造林绿化工作新闻发布会”。出版《生态潍坊》《绿色文物》《创森纪实》3本画册。9月19日,在“2016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上,潍坊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造林绿化】 全市围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开展城区森林、山区森林、滨海森林、水生态森林、绿色廊道森林、森林镇村六大森林体系建设,突出抓好创森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全市完成造林8466.67公顷,其中,完成荒山绿化3266.67公顷、水系绿化1666.67公顷,义务植树1615万株。结合“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和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积极推进全市各镇(街)开展森林镇、村建设,奎文区廿里堡街道等20个镇(街道)、奎文区东关街道民生街社区等100个行政村(社区)被评为“潍坊市森林镇”和“潍坊市森林村”。
【林业改革】 积极指导推进全市林权登记和林权流转等工作,配合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做好林权登记发证,指导县级林业部门协助齐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做好林权流转工作。扎实推进国有林场改革,9月,市政府印发了《潍坊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市国有林场改革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以及基本步骤。10月9日,召开了全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会议,对全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有关县(市)加快推进改革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改革任务。
【林业产业】 着力推动苗木花卉产业提档升级,全市完成新育苗1866.67公顷。积极打造花卉苗木推介交易平台,创新办会理念,通过市场化运作,成功举办了“第十六届中国(青州)花卉博览交易会”和“2016中国(昌邑)北方绿化苗木博览会” 。积极组织参加“第六届山东省花卉博览会及中国(菏泽)林产品交易会”,潍坊市共获得各类奖项9个。着力发挥合作社引领作用,全市有13家林业专业合作社被评为“2016年度省级示范社”。积极推动全市森林生态旅游发展,《安丘留山古火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和《临朐嵩山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分别通过国家和省级规划评审。临朐沂山、寿光机械林场获得第二批“中国森林氧吧”称号。
【湿地保护】 扎实推进重点河流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在潍河、弥河、汶河等河流重点河段建设生态湿地19处。2处国家湿地公园通过了试点验收,1处湿地公园晋升为国家级试点,2处湿地公园通过省级评审。全市市级以上湿地公园达到23处,其中,国家湿地公园4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5处、省级湿地公园12处。
【“4·11”沂山森林火灾】 4月11日23时许,临朐县沂山风景区发生较大森林火灾,经全力扑救,于4月12日14时30分,明火全部扑灭。经统计,此次森林火灾过火面积41.33公顷,未造成人员伤亡。
【森林防火】 依托武警潍坊支队建成120人的市级森林扑火武警应急分队。10月21日,召开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现场会议,对基层森林防火指挥员进行专题培训,开展扑救森林火灾实战演练,着力提升森林火灾扑救能力。全市建成蓄水池629个、林区钻井205眼、铺设引水上山管道361.4公里,配备高压串联水泵151台,水囊202个,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98台,多功能泡沫森林消防车8辆。
【林业有害生物防控】 加大防控力度,加强监督预警,强化检疫御灾,扎实开展重点林业有害生物越冬后虫口基数调查,突出抓好松材线虫病及美国白蛾等重点林业有害生物治理,全市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15400公顷,无成灾面积,完成防治作业面积21.6533万公顷次,飞防19.74万公顷次,全面完成省政府《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责任书》规定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