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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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1994年,全市民政部门围绕党的中心任务,解放思想,真抓实干, 工作
上了一个新台阶。
社会保障工作成效显著。在全市乡镇普遍建立“三个一”(一个敬老院、 一个
福利厂、一个救灾扶贫储金会)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完善了救灾扶贫、 优抚安置、
老年人保障、残疾人保障和婚丧改革服务5个社会保障服务网络, 较好地保障了民
政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救灾救济工作。四年中,全市民政部门尽职尽责,特别是
针对发生的海潮和连年干旱等多种自然灾害,积极查灾报灾,为党委、政府当好参
谋,完成了救灾救济任务。四年共发放自然灾害和社会救济款3707.2万元,并先后
4次组织捐献衣被、 物资、现金,支授灾区、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在扶贫工作中,
改变了对贫困户“输血”救济的传统方式,将救灾与扶贫、有偿与无偿结合起来,
加快了贫困户的脱贫步伐。 四年内共扶持贫困户11.85万户,其中7.78万户脱了贫,
脱贫率达到66%。1993 年, 潍坊市被省委、 省政府授予抗洪救灾先进集体称号;
1994年,潍坊市被民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评为全国募集衣被先进单位。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到1994年底,全市乡村敬老院发展到564处, 集中供养五保老
人8860人,入院率达52%,供养水平年人均达到1060元。有63 处乡镇敬老院被省政
府命名为文明敬老院。残疾人组织体系基本形成,广泛开展了残疾人康复活动,市
残疾人康复娱乐中心于1994年8月12日奠基。
以全体农民为保障对象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从1991年试点到1994年底,
全市已有165万农民投保,累计收取保费1.1亿元,有5000多名农民开始按月从民政
部门领取养老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全市基本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1)市、县、乡3级都建立了组织机构,村设了代办员。(2)颁
布了法规。1993年市政府以8号令发布了《潍坊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3)实现了基金的保值增值,增值利率达到了民政部规定的要求。
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福利院、优抚医院等福利单位实现了由封
闭型向开放型、由单纯供养型向供养康复型的转变,增强了内部活力和自我发展能
力。 社区服务蓬勃发展。 到1994年底,全市拥有各种生产经营、生活服务网点4200
多个,建社区服务中心23处,服务内容由过去的单纯为优抚对象和残疾人服务发展
到为老年人、青少年、幼儿、家庭婚丧服务等10大服务系列。1994年,潍城区增福
堂殡葬服务队被民政部授予全国社区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称号。
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开创了新局面。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深入开展创建双拥
模范城活动,双拥工作呈现出军爱民、民拥军、双向奉献、共同发展的好局面。全
市先后涌现出省级双拥模范城(区)4个,市级双拥模范县市区7个;1994年6 月潍坊
市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为双拥模范城。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得到较好落实。
1994年,在乡老复员军人定补月人均达到了32元,烈属优待户均年达966元, 军属
优待户均年达1040元。同时,还开展了帮助优抚对象“解三难,奔小康”活动,优
抚对象的生活难、住房难、治病难问题得到较好解决。退伍军人安置在坚持按系统
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基础上,实行双向选择、包底安置,拓宽了安置渠道,保证
了退伍军人的第一次就业。四年内全市共安置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志愿兵6974人。军
地两用人才开发使用率达98%。 寿光市被民政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评为“全国培养
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先进单位”,退伍军人薛令山、蔡绪旺被授予“全国军地两
用人才先进个人”称号。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工作,做到安置、管理、服务并重,
积极为老干部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军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得到较好落实。
青州、诸城军休所受到民政部和省政府表彰。
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全面实施村(居)委会组织法,
依法进行了第四届村(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并对城乡基层干部进行了培训,培训率
达100%;开展了村民自治示范活动,示范村达2700多个,60% 的居委会开展了示范
居委会活动;普遍开展了模范乡镇政府、模范村(居)委会的评比表彰活动,配合组
织部门对软弱瘫痪村级班子进行了整顿。安丘市被定为全省村民自治示范市,高密
市高密镇被民政部授予“中国乡镇之星”称号。
社会行政管理工作取得较好成绩。行政区划工作成绩显著,先后有寿光、安丘、
高密、昌邑被批准撤县设市,新设立了奎文区,乡镇级区划也作了较大调整。地名
工作加强了规范化、标准化管理,1994年出版了区划调整后的“潍坊市地图”。社
团管理工作走上了法制化管理轨道,由原来的多头审批社团转变为社团管理机关统
一审批、登记、管理;依法对乡镇以上社团进行了清理整顿和复查登记;完成了1
.5万个村级社团的备案,新注册登记社团256个,对346个社团赋予了标识代码。依
法办理国内结婚登记28万对,涉外、涉台港澳、华侨结婚登记52对。殡葬改革工作
取得显著成绩, 火化率达到了99%。全市有10处殡仪馆被省民政厅评为五好殡仪馆,
其中诸城市殡仪馆、潍城区殡仪馆被民政部晋升为国家二级殡仪馆;昌邑市殡仪馆
女火化工刘爱珍光荣地出席了中共十四大,并被民政部授予部最高荣誉“孺子牛”
奖。收容遣送工作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依法开展了收养登记。
民政经济有了较快发展。全市民政部门把发展民政经济作为与市场经济体制接轨,
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立足民政,面向市场,大力发展民政经济。
1994年全市437处福利企业完成产值12.5亿元,实现利税5267.8万元, 安置残疾职
工7859人。 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四年共销售奖券3500万元,筹集福利基金700万元,
并取得了连续3年销售奖券过千万元的好成绩, 受到省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通
报表彰。民政事业单位通过转换经营机制,扩大服务功能和向社会开放,经济效益
和社会效益都有了明显提高。

(朱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