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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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93年11月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
精神,对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行工资制度进行改革。
这次改革的原则。(1) 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克服平均主义,建立符合机关事业单位
各自特点的工资制度。(2) 建立正常增加工资的机制,使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随着国民
经济的发展有计划地增长,并与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大体持平,保持合理的比例。
(3) 工作人员的工资,应根据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变动情况定期进行调整,保障工
作人员的实际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同时,将现行发放的一部分物价、福利待
遇补贴纳入工资。(4) 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实行分类管理,使工
资管理体制逐步适应事业单位发展的需要。(5) 改革地区工资类别制度和津贴制度,对
到艰苦边远地区及苦、脏、累、险岗位工作的人员,在工资改革政策上给予倾斜。同时,
通过建立地区津贴制度, 理顺地区工资关系。 按照上级的要求,全市于1994年初进行
了部署,到4月底基本完成,全市共有15.32万人参加了这次工资改革。

(侯方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