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事业全面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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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1994年,昌邑市坚持经济建设依靠教育,教育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方针,
加强教育工作,全市教育事业形成了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相互沟通、
协调发展的新局面。现有各级各类学校304所。其中小学254所,初中36所,普通
高中6所,职业高中 (中专) 7所,聋哑学校1所。共有在校学生98775人,教职工
6806人;另外有幼儿园568所,幼师1036人,在园幼儿25698人。
全市高标准实现了九年制义务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后,
昌邑市从整体规划、法制建设、教育宣传、资金投入等方面不断加大实施义务教
育的措施。1991年,全市实现了初等义务教育,同时投资1900万元,完成了国办
校舍改造任务。 1993-1994年,市委、市政府连续召开教育工作会议,以实施九
年制义务教育为重点,发动群众,多方开辟筹资渠道,共投入8761.9万元,新建
扩建中小学137所, 其中楼房20座,平房4378间,增加校舍面积131836平方米。
校舍达标率小学为98.4%,初中为100%,内部设施配套达标率均为94%以上。小学、
初中入学率分别达到100%和98.8%。 1994年相继通过了潍坊市政府、山东省政府
的验收,成为全国首批实现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县市。
成人教育、 职业教育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1991年11月,《中国教育报》以
《春风吹绿潍河岸》为题,报道了昌邑市职业教育情况。中医职业学校被省教委
评为“七五期间科普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1991年、1992年连续2年被省教委评
为“山东省农广校先进教学班”、“成人教育省级示范学校”。职业中专被省教
委授予“职业技术教育先进集体”称号,被潍坊市委评为“科教兴潍先进单位”。
1994年全市15-17周岁的人口受完初等或初级中等教育的普及率分别达到100%和
94.8%。全市非文盲率达到99.37%,扫除了青壮年文盲。
幼儿教育教学理论研究取得显著成就。昌邑市为全国幼儿教育先进县。1991
年, 在幼儿教育教学研究方面又有新突破。建立了市、乡、片3级教研网络。积
极开展教学研究,乡乡确定自己的研究课题。到1994年,关于农村幼儿园混合班
和幼小衔接等课题的研究已初见成效,市中心教研组编写的《昌邑县农村幼儿园
评估标准》、《幼儿园教学效果测评问答》以及参与编写的《幼儿辅导读物》、
《幼儿园管理学》相继出版。3年来,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了320多篇幼教论文。

(郝平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