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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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诸城市在落实《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过程中,把试
行股份制作为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搞活企业的重要途径。经过试点后逐步推开,
走出了一条“先出售后改制” 的路子。到年底,全市89家市属工商企业和177家
乡镇企业, 已有207家改为股份制或股份合作性质的企业,占市、乡企业总数的
77.8%。全市改制企业评估后总资产17.3亿元,总负债14亿元,净资产3.3亿元,
已出售净资产6745万元,实际收回价款6153万元,募集股本总额1.5亿元。
企业改组股份制后,土地使用权暂不作价出售,仍与其它未实行股份制的企
业一样,按规定交纳土地使用税费;将企业职工宿舍楼从净资中拨离出来,不折
股出售,待市里房改政策出台后,按房改政策处理;已离退休的干部职工所需医
疗和遗属抚恤费等,在资产作价出售时,从企业净资产中一次扣留给企业,由企
业继续支付;改制后的股份公司,接纳原企业全部在册职工,并继续执行市里的
社会养老保险和待业保险费统筹,职工原档案身份予以保留;改制后的企业党、
团、工会组织,分别按党章、团章和工会法的规定设立,并发挥应有的作用。党
的书记一般由党员董事长担任。
企业改制后,经济效益连年提高。10处改制较早的企业,1993年完成产值比
上年增长33%,产品销售收入增长56%,实现利税增长71.1%,上缴利税增长87.2%,
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27.8%,人均利税增长64.5%,职工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20.2
%,股本分红率达到2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