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著作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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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颁布实施以后,潍坊市政府委托市新闻出版局
对全市的著作权行政工作进行管理。1992年,为纪念著作权法颁布实施一周年,
副市长李惠信在《潍坊日报》发表纪念文章,并举办了由全市报刊社、印刷厂负
责人共180余人参加的著作权知识培训班, 由省版权处的同志辅导讲课。市新闻
出版局对本市发生的著作权纠纷进行了调解,对著作权信访作了处理。同年,省
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对潍坊市著作权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潍坊市的著
作权工作作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