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专利试点工作 资料库:潍坊年鉴库 章节:潍坊年鉴199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section/3/article/46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section/3/article/46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为了更好地推动全市专利工作的开展市政府向中国专利局申请将潍坊市列为 全国专利工作试点城市,市委、市政府领导赵长风、齐乃贵、李惠信还亲自到中 国专利局汇报试点工作准备情况。 1992年2月1日, 中国专利局以国专发管字 〔1992〕第28号文批复:同意潍坊市作为首批全国专利工作试点城市,希望潍坊 市加强对专利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专利工作在“科技兴市”中的作用,大力宣 传普及专利法,抓好专利技术实施,切实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创造和 推广新经验。三年来,全市根据市政府制定的试点方案认真开展了试点工作,取 得了可喜成绩。中国专利局局长高卢麟、副局长江颖、明廷华都曾亲临潍坊视察 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对潍坊的专利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