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毕业会考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70&A=3&rec=412&run=13

根据国家教委和省教委的部署,潍坊市自199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开始,
在全市实行了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到目前为止,已有3个年级、近5万学生参
加了会考,共计24万多人次。
高中会考工作,由市教委统一组织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市教委主要
负责除命题、有关政策制定外的学生考籍、学籍档案的建立和管理、组织考试、
阅卷、统计等工作。县市区教委具体负责考试工作的实施。目前,全市已初步形
成了上下贯通、协调运作的管理体系。
根据国家教委的统一要求,高中会考的科目分为考试、考查两类。采取三年
分散考试(考查)的方法,规定的科目学完一门会考一门。具体时间安排是:高中
一年级考试地理;高中二年级考试历史、生物、外语、物理、化学,考查物理、
化学、生物三科实验操作;高中三年级考试语文、政治、数学,考查劳动技术、
社会实践。
潍坊市的会考工作具有以下特点:(1) 加强制度建设,形成了科学、规范的
工作体系。市教委先后制定了《潍坊市普通高中毕业会考考务工作常规》、《潍
坊市普通高中毕业会考评卷工作常规》等规范性文件,为全市高中毕业会考实行
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供了依据。(2)突出会考的导向作用,引导学生全面学习、
全面发展,使因偏科造成的学生知识结构不合理现象得到改正。根据省教委要求
规定:普通高中学生会考科目全部合格,发给《山东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合格证》,
没有获得此证的学生,不得发给毕业证书,学生不能参加高考。另外,为保证学
生能够充分发挥特长,还规定:具有音乐、美术、体育特长的学生,必须参加高
中会考。9门会考科目中,有5门达到及格标准,其余四门成绩均在40分以上者,
发给《特长学生合格证》,可报考相应的高等院校。这样既保证了特长学生具备
基本的文化知识,又为他们的特长发展提供了条件。(3) 严肃会考纪律,维护会
考权威和信誉。一方面推广先进经验,注意正面宣传;另一方面采取具体措施,
强化考试纪律,依法治考。(4) 稳步开发会考功能,充分发挥会考作用。目前,
全市会考已具备三项功能:核发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证的依据;应届高中学生报考
高校的依据;参军、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随着会考制度的不断完善,会考的功
能将进一步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