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九年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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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九年义务教育
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普及九年义
务教育工作进展顺利,实施水平不断提高。1991年12月,高密市通过了省、市政
府的评估验收,在全省第一个普及了初等义务教育。1992年11月30日至12月18日,
诸城市、寿光市通过了省政府“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
的综合评估验收,在全省和全国率先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诸城市是全国第一个
以“五四”学制实现九年义务教育的县市。到1994年底,全市12个县市区中已有
诸城市、 寿光市、高密市、潍城区、奎文区、昌邑市6个市区普及了九年义务教
育。
1994年5月20日至21日, 市政府在临朐县召开全市义务教育工作会议,副市
长王秀娟同志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了《潍坊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工作目标责任书》。全市到1996年底将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特殊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后,为切实改变特殊教育的落后状况,
潍坊市把特殊教育事业确定为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的突破口,坚持市、县、乡一起
动手,盲、聋哑、弱智教育同时抓,有力地推动了特殊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到
1992年,全市基本普及了盲、聋哑、弱智儿童的初等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发展到
14处(特殊师范学校1处、盲校1处、弱智学校2处、聋哑学校10处) ,残疾儿童入
学人数达到6725人(盲童86人、聋哑儿童771人、弱智儿童5868人) 。初步形成了
中心城市有盲校、聋哑学校、弱智学校和特殊师范学校,县县有聋哑学校 (部分
县正在筹建弱智辅读学校) ,乡镇有弱智班,普通小学有弱智儿童随班就读的门
类齐全、 布局合理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1992年4月,国家教委在潍坊市召开了
“全国弱智儿童随班就读现场会”,推广了潍坊市发展特殊教育事业的经验。在
基本普及特殊教育后,把提高广大残疾儿童的素质、培养残而不废的有用人才,
作为发展特殊教育事业的重点,在全市总结推广了寿光聋哑学校适应市场经济需
要、发展职业教育、建立厂校挂钩、解决聋生就业的经验,促使全市各特教学校
努力形成职业教育与学生就业安置、职业教育与学校创收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
运行机制。 1994年5月,省教委在寿光市召开了“山东省特教学校劳动教育、职
业技术教育现场经验交流会”,肯定了潍坊市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