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税务局及机构分设后的潍坊市国家税务局,充分利用国家对出口产品
实行退税的优惠政策,注重做好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鼓励企业产品出口,有利
地支持了全市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从1991年开始,全市出口退税额逐年增长。
1991年退税28万元, 1992年退税280万元, 1993年退税1046万元, 1994年退税
4273万元,均高于全省平均增长幅度,且未发生骗税案件。具体措施:(1) 成立
专门机构, 保证优惠政策落实到位。1993年5月,市税务局成立了进出口税收管
理科,负责全市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 1994年5月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成立了进
出口税收管理处。 1994年7月国、地两局分设后纳入分局序列,成立了全省第一
家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2) 搞好调查研究,加强税收宣传。鉴于潍坊市自营出
口起步晚、户数少、业务小、发展慢等实际情况,在组织力量对沿海发达地区进
行考察的基础上,市税务部门向市委、市政府递交了《潍坊市用好“出口退税政
策”应摆到战略位置考虑》和《当前出口退税应注意的问题》两个调查报告,引
起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视。同时,抓住机遇,加强宣传、培训和辅导,激发了
企业争取自营出口权的积极性。全市自营出口企业1991年1户、1992年2户、1993
年11户,1994年发展到32户。(3) 压缩审批环节,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资金占用。
市税务局向省局提出了“明确责任,下放审批权”的请示。经过考察验收,潍坊
市被定为“信得过”单位,自1994年开始,可以自行审批出口退税,成为继烟台、
济南之后第三个具有自行审批出口退税权的市地。潍坊市出口退税的审批,由过
去层报省局审批,变为直接审批。四是抓制度建设,严防骗税的发生。税务部门
内部建立和完善了分户专管、分户退税进度分析、来函来访调查登记、政策咨询
答复记录等多项制度。对省外货源坚持实行“函访调查”。坚持“三级审核”、
日常抽查与半年检查、年终清算核查结合、“培训持证上岗”等制度,有效地防
止了出口骗税的发生。
出口退税管理
潍坊市税务局及机构分设后的潍坊市国家税务局,充分利用国家对出口产品
实行退税的优惠政策,注重做好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鼓励企业产品出口,有利
地支持了全市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从1991年开始,全市出口退税额逐年增长。
1991年退税28万元, 1992年退税280万元, 1993年退税1046万元, 1994年退税
4273万元,均高于全省平均增长幅度,且未发生骗税案件。具体措施:(1) 成立
专门机构, 保证优惠政策落实到位。1993年5月,市税务局成立了进出口税收管
理科,负责全市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 1994年5月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成立了进
出口税收管理处。 1994年7月国、地两局分设后纳入分局序列,成立了全省第一
家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2) 搞好调查研究,加强税收宣传。鉴于潍坊市自营出
口起步晚、户数少、业务小、发展慢等实际情况,在组织力量对沿海发达地区进
行考察的基础上,市税务部门向市委、市政府递交了《潍坊市用好“出口退税政
策”应摆到战略位置考虑》和《当前出口退税应注意的问题》两个调查报告,引
起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视。同时,抓住机遇,加强宣传、培训和辅导,激发了
企业争取自营出口权的积极性。全市自营出口企业1991年1户、1992年2户、1993
年11户,1994年发展到32户。(3) 压缩审批环节,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资金占用。
市税务局向省局提出了“明确责任,下放审批权”的请示。经过考察验收,潍坊
市被定为“信得过”单位,自1994年开始,可以自行审批出口退税,成为继烟台、
济南之后第三个具有自行审批出口退税权的市地。潍坊市出口退税的审批,由过
去层报省局审批,变为直接审批。四是抓制度建设,严防骗税的发生。税务部门
内部建立和完善了分户专管、分户退税进度分析、来函来访调查登记、政策咨询
答复记录等多项制度。对省外货源坚持实行“函访调查”。坚持“三级审核”、
日常抽查与半年检查、年终清算核查结合、“培训持证上岗”等制度,有效地防
止了出口骗税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