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依法施检 资料库:潍坊年鉴库 章节:潍坊年鉴199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section/3/article/34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section/3/article/34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自《商检法》实施以来,潍坊商检局始终把宣传、贯彻《商检法》作为一项
基础性工作来抓。先后为潍坊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普法学习班、外向型经济学
习班讲课, 参加学习的人数达6万人次;印发《商检法》等学习材料,并通过新
闻媒体进行普法宣传。
    在大力宣传《商检法》的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依法施检。(1) 狠抓法
检商品的检验、监管。对违反《商检法》规定,未经商检检验擅自出口的行为进
行严肃查处。 截至1994年底,先后查处6起逃避检验擅自出口的违法事件,其中
涉及出口水泥事件3起,服装2起,食品1起。(2)解决漏验问题。针对三资企业增
多,进口商品大量增加的情况,采取积极、灵活措施,切实解决进口商品的漏验
问题,把漏验率降到最低限度。(3) 坚持产地检验原则。依法查处逃避产地商检
检验变相出口的违法事件15起。(4)抓好非法检商品的监督管理。做到统筹兼顾、
重点突出、疏而不漏。
    《商检法》颁布实施5年来,取得了明显成效:(1)从执法主体到各级政府、
各外贸公司、出口产品生产企业,商检法制意识普遍增强,商检执法环境大为改
善。  (2) 出口商品质量稳定提高,不合格率逐年下降。出口创汇平均每年增加
32.4%;(3)充分运用外贸合同商检条款的作用,积极主动、有理有利地对外出证
提赔。五年来共成功索赔金额600余万美元。(4)广泛开展普惠制产地证注册、签
证工作,提高出口产品的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到1994年底,全市共有36家
外贸企业进行了普惠制产地证注册,其中部分企业利用普惠制优惠政策在不增加
成本的情况下多创汇100余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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