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企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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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商业系统以经营、价格、分配、用工“四放开”改革为突破口,围绕转
换企业机制、增强企业活力,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政策入手,积极探索,
大胆实践,不断把企业改革推向深入。1992年上半年,借鉴四川省重庆市商业企
业实行“四放开”改革的经验,在全市商业系统广泛推行“四放开”改革。商业
企业普遍突破原有的经营范围,向外地市场、生产领域和第三产业其他领域延伸,
经营路子越走越宽;突破旧的价格管理方式,建立起灵活有效的价格调节机制,
根据价值规律和供求关系,实行批量作价、季节差价、质量差价等作价方式,活
价促销;突破老的用工制度,实行“三制” (全员劳动合同制、干部聘任制、内
部待业制) 、“三岗”(上岗、试岗、待岗),使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突破
原有的平均主义的分配方法,普遍推行岗位技能工资制,按效益,按岗位、技能、
贡献大小取酬,从而较好地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生产经营积极性。针对商业企
业尤其是小型商业企业机制不活、 效益下滑、 亏损面越来越大的状况,提出了
“卖、租、包”的改革思路。党的十四大召开后,商业部门根据江泽民总书记报
告中提出的“国有小企业,有些可以出租或出售给集体或个人经营”的要求,进
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加快步伐,拓宽领域,不断把“卖、租、包”改革推
向深入。各地各企业依据自身实际,择优确定改革形式,原则上大中型企业内部
二级核算单位实行大包干,小型企业和门店宜租则租、宜卖则卖。租赁经营实行
“四定”(定租赁费、定额纳税、定员、定承租人) 、“三自”(自筹资金、自主
经营、自负盈亏)、“四配套”(配套进行医疗制度改革、法人登记、财产和职工
待业保险、改革管理方式) ,大包干实行“包死上缴、风险抵押、税费自理、自
主经营”,拍卖则主要针对那些偏、小、微、亏门店。截止到1994年底,全系统
实行“卖、 租、包”改革的门店达982个,占总数的88.9%,其中租赁756个,大
包干181个,拍卖45个,拍卖收入350万元。从1993年初开始,商业部门又从搞活
大中型商业企业出发,选择潍坊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潍坊百货大楼股份有
限公司等5户商业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试点。 试点企业根据规范化的要求,制定
细致可行的试点方案,确保了股份制改组的顺利进行。截止到1994年底,全市有
6户企业实行了定向募集式股份制改造,募集股本4100万元。其中潍坊百货集团、
潍坊百货大楼两支股票已于1994年4月18日在淄博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上市,
运转情况较好。诸城市商业系统从1993年开始把中小型企业的国有资产折股出售
给内部职工,实行先出售、后改制股份合作制改造,进一步明晰了产权关系,强
化了产权责任,把股份制改造向前推进一步。诸城市的经验迅速在全市推广。至
1994年底,全系统改制企业已达35个,其中诸城、高密、昌乐3县市已基本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