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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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从1991年开始,山东省对潍坊市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考核。21项城市环境
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1991年综合得分56.94分,1992年综合得分65.59分,1993年综
合得分65.06分。截止到1994年底,潍坊市市区(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 建
成烟尘控制区4处,面积33.7平方公里,建成环境噪声达标区5处,面积10.6平方公里,
建成城区简易污水处理场一座, 年处理污水500万吨,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一处。城
区南大街小区集中供热站、潍坊市污水处理场、潍坊第二气源厂及诸城市污水处理场等
正在建设之中。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1991-1994年, 根据山东省环保局的要求,潍坊市推行了建设项目的规范化、程序
化管理,全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正规。全市共审批县属以上企事业单位
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362个, 全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应执行“三同时”
制度的建设项目156个,“三同时”执行率为98.07%,全部项目投资总额为21.38亿元,
其中环保投资9954.64万元,“三同时”项目设计处理能力为:废水4.28万吨/日,废气
56.4万标立方米/小时,固体废弃物7.52万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