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辑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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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6月5日, 潍坊市市长邵桂芳与省长签订了1991-1992年度市长环保责任书,
共56项指标; 6月27日,潍坊市政府召开全市推行环境保护责任制工作会议,市长与12
个县市区长和17个市直部门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 与12个县市区长签订指标422项,与
市经委等17个市直部门负责人签订指标97项。1993年3月27日至29日, 省政府考核验收
组对潍坊市1991-1992年度环境保护责任制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 潍坊市被省政府评为
“环境目标责任获奖城市” 。6月9日,潍坊市组成了3个考核组分别对全市12个县市区
和17个市直部门1991-1992年度的环境保护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验收。 1991-
1992年度县市区长及市直部门负责人环保责任书共完成指标513项, 完成投资1.85亿元,
其中环保贷款1656万元,日增废水处理能力3.1万吨。
1993年9月8日, 潍坊市市长王大海与省长签订了新一轮环境目标责任书(1993-
1997) ,共签订责任书指标64项;12月29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推行环境保护责任制签
字大会, 市长与11个县市区长和14个市直部门负责人签订了新一轮环境保护责任书
(1993-1997) 。对寿光市等11个县市区及市公安局等17个市直部门给予了表彰。
截止到1994年12月底, 新一轮环保责任书,市长环保责任书项目1993-1994年度重
点污染治理项目5项,搬迁和关停项目9项,均已按期完成;县市区长及市直部门负责人
环保责任书项目, 1993-1994年度重点污染源治理项目完成31项,占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