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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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3年以来,潍坊市按照“大、中、小”城市发展思路和加快农村城市化的要求,
在全市组织了新一轮小城镇跨世纪规划的编制。 到1994年底,高密、昌邑、 安丘、寿
光、 临朐、青州6个县市开始编制新一轮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其中高密城镇体系规划
已通过省市专家组评审。有36个小城镇进行了跨世纪新一轮总体规划的编制,其中11个
重点小城镇通过省、市组织的新一轮总体规划评审,小城镇规划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1994年3月,市委农村工作会议把实施农业产业化战略, 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加快小城
镇建设确定为农村工作重点作好的3篇文章。 讨论下发了《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
政府关于搞好小城镇建设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的意见》。石埠、大家洼、景芝、冶源、
柴沟、贾悦、红河、昌城、岞山、辛寨、文家乡、高柳、双羊店、圩河、清池等15个乡
镇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新型小城镇” 。1994年4月15日,在寿光召开的“潍坊市小
城镇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全市小城镇建设分三步走的基本目标。即到1995年,全
市建成40个新型小城镇, 城镇居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25%以上,非农业产值占农
村社会总产值的比重到60%以上;到2000年,建成100个新型小城镇,城镇居住人口占总
人口的比重达到40%以上,非农业产值占农村社会总产值比重达到90%以上;到2010年,
城镇居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50%以上,全市80%以上的小城镇建成为设施配套、功
能齐全、经济繁荣、市场活跃、镇容整洁、环境优美、建筑新颖的社会主义新型乡镇,
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