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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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1年以来,尤其是1993年潍坊市房管、房改实行一个班子、两个牌子管理体制
以后,大大促进了房地产管理工作的开展,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全面展开。(1) 住房观念
转变。广大职工群众的住房观念开始从过去的实物福利和无偿分配的观念向商品观念转
变。(2) 强化产权户籍的集中统一管理。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
了房屋确权换证工作,市政府作出了未经确权的房屋不得参加房改的决定。《房屋所有
权证》的发放与管理,市直及奎文、潍城、坊子、寒亭四区统一由市房地产管理局代市
政府办理,其它县市由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代当地政府发放与管理等重要规定,从而解
决了以往存在的底子不清,产权不明,体制不顺的问题。(3) 房地产管理工作基本实现
一条龙服务。全市从方案审批、评估、到交易、到确权发证,全部实行了程序化管理。
使整个房地产管理工作实现了程序化、系列化一条龙服务。(4) 促进了房地产开发和商
品房管理。全市12个县市区建设、房管部门全部成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的管理,
专门下发了通知,明确规定各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的一切商品房,必须到房地产管理部
门办理《销售许可证》,否则不得进入市场交易,并对办理《销售许可证》范围、程序、
收费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使商品房管理工作开始走上正轨。 (5)房管人员转变工作作
风。成立指导服务小组,深入基层和现场指导服务,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做到了房改政
策、住房标准(含面积)、房源情况及售房计价标准有关问题的处理“四公开”,并设立
了房改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建立了人民来信来访处理制度,对不执行房改政策或随意
变通的行为,严肃查处,保证了房改工作顺利进行。到1994年底,全市房地产的底子基
本摸清, 各类房屋总面积达4287万平方米。 产权户籍实行了统一管理,共完成房屋登
记1282693件, 确发证5744万平方米, 占各类房屋总面积的96%。全市共建立评估、交
易机构24处,共完成房地产交易23492处,交易面积210.92万平方米,成交额达5.5亿元,
全市已建成居民小区89个, 其中市区25个,市区人均居住面积已达8.6平方米。全市共
鉴定危房48处,12.06万平方米。调处房产纠纷450起,咨询服务2000余人次,处理人民
来信来访40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