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农业再闯新路与水利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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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农业再闯新路
潍坊市是全国42个严重缺水城市之一。针对水资源紧缺的现状,潍坊市确立了发展
“三化” 节水型农业的方针,大力发展节水灌溉。1991-1994年,在全市推广了水库扬
水站灌区渠道防渗化、平原井灌区灌溉管道化及果园和经济作物区微灌化的“三化”建
设,取得了明显的效益。1994年全市已发展各类防渗渠道8000公里,铺设各类低压管道
800万米, 并引进先进技术,抓好高密、寿光、昌乐、临朐、诸城等县市区的果园和经
济作物区的微喷滴灌示范区建设,共发展微灌面积2.4万亩。并利用外资发展节水灌溉,
1994年6月, 签订了利用澳大利亚贷款1600万元发展万亩微灌节水工程的合同,为节水
农业的发展闯出了一条新路,该项目计划1995年实施并全部完成。

水利工程管理
进入90年代以来,潍坊市水利工程管理工作逐步深入,并日趋规范化、制度化和正
规化, 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有了显著提高。 (1) 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全面完成。到
1994年底, 全市共划定管护范围163宗,土地面积3.14万公顷,划定了工程边界,明确
了土地权属,为依法加强工程管护打下了基础。(2) 水利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1991年12月水利部确定昌乐县为全国水利清产核资试点县,1994年在全市铺开,通过对
产权界定和对水利工程的价值重估, 摸清了水利家底, 全市水利固定资产值由原来的
6.59亿元核定为26.65亿元, 对搞好供水水费测算,加强水利固定资产的经营管理,促
进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打下了基础。(3) 理顺了河道采砂管理秩序。针对河道取砂长期
以来的滥采乱挖问题,市水利局、财政局、物价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以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制定了《潍坊市河道采砂管理规定》,使之走上了正规,保障
了河道工程安全。(4) 颁布了《潍坊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农村
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组织形式,管理内容范围及用水管理和经营管理等具体办法,对加
强农村水利工程的保护和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充分发挥现有工程的综合效益发
挥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