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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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股份合作、 承包、 租赁、拍卖为主要形式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步伐不断加快,
力度不断增强, 广度不断拓展。1993年,全市共铺开试点单位375家,其中完成清产核
资61家,结束产权界定的101家,制定章程、设立机构的62家,有151家股份制合作组织
按新机制运行, 全市股份融资总额达到1.4亿多元。到1994年底,全市已改造和新建较
为规范的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的经济组织达到3000多家,股本金额20亿元,建立农村
股份合作基金会182个,入股资金5.6亿元。荒山使用权拍卖面积达到11.9万亩。全市农
村产权制度改革出现新的变化。(1) 产权制度改革成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头戏,列入了
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2) 产权制度改革的范围进一步拓宽。由开始时单纯
的乡镇企业逐步延伸到农、林、牧、渔业和山区、荒滩开发及第三产业等农村经济的各
个领域。 到1994年底,全市实行产权制度改革的经济组织中, 种植业140家, 养殖业
160家, 乡镇企业2684家,农田水利、矿山开采、交通运输、农机服务及商业饮食服务
等项目2000多个。(3) 产权制度改革的力度明显加大,开始触及到农村改革的一些深层
次问题。跨地区、跨部门,特别是跨所有制形式的股份制经济组织的改制或创立,越来
越多地涌现出来。参股内容从单纯以资金入股为主,发展到资金、厂房、设备、技术、
信息等多元参股,特别是土地开始参入流转,折价入股,促进了社会资源和生产要素的
自由流动和优化组合。(4)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与农业产业化的结合日趋紧密。这种“两
产”结合的优越性已逐步在广大农村干部群众中形成共识,并开始在发展现代农业的实
际工作中有效地实施。

(王汉城 林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