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劳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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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1994年, 潍坊市劳动工作以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为中心,以区域性劳动制
度综合配套改革为重点,更新观念,转变职能,全面深化劳动领域的各项改革,各项劳
动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1) 在全市全面推行了区域性劳动制度综合配套改革。在企业
初步建立了就业靠竞争,上岗凭技能,分配按贡献,社会保险一体化的企业新型劳动、
工资和社会保险运行机制。(2) 大力培育和发展了劳动力市场,加强了就业服务体系建
设。开展了综合配套的“一条龙”服务,方便了企业和各类求职者,保证了劳动力市场
的健康有序运行。(3) 加强了职业技术培训工作,加强了技能开发体系建设。(4) 加强
劳动监察。认真开展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依法维护了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和谐
了劳动关系。(5) 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监察体系建设,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的安全生产。(6)
加强了股份制企业的劳动管理,规范了企业的用工行为,促进了企业新型劳动管理机制
的运行。

(调研科)

全员劳动合同制全面推行
潍坊市在1984年对企业新招工人实行了劳动合同制,之后又对原有的固定工制度实
行了一系列的改革。1992年首先在全市两个市区(诸城市和潍城区) 和市直8个企业进行
了试点。 通过试点, 探索了经验。 1994年3月,市政府下发了潍政发[1994]23号文
“关于在全市全面进行区域性劳动制度综合配套改革的通知” 。会后, 市劳动局下派
了4个联络组, 会同企业主管部门,深入企业帮助和指导搞好此项工作,推动了全员劳
动合同制工作的顺利进行。截至1994年底,全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职工达50余万人。

(劳力科)

《劳动法》的学习宣传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于1994年7月5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市劳动局与工会、妇联、司法局、广播电视局
等单位紧密配合,通过发表电视讲话、答记者问、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点、组织知识
竞赛等多种形式, 开展学习和宣传活动。截至1994年底,全市共设立咨询点406个,出
动宣传车42辆, 挂标语口号400幅,设立宣传栏、张贴宣传画、出黑板报千余期,印发
宣传材料30万份,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千余期,组织50万人次参加了各种形式的知识
竞赛,并印制21万册《劳动法》小册子发到职工手中。通过学习宣传活动,为《劳动法》
1995年1月1日正式实施做好了准备。

(调研科)

劳动用工大检查
潍坊市按照劳动部和省劳动厅的要求, 从1994年4月中旬开始,全市范围内的劳动
用工大检查全面展开。这次大检查按照以属地检查为主,级别管辖为辅的原则,以劳动
部门为主,公安、工商、工会、妇联、共青团、广播电视局等单位紧密配合,采取全面
检查、重点抽查和违法案件专门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市范围内的各种经济类型的企
业普遍进行了检查。大检查历时3个月,到7月10日全部结束。 通过检查, 全市共清退
农村劳动力769人, 对确因生产需要而招收的4617名临时工,办理了《务工许可证》,
签订了劳动合同;依法废除企业不合格规章制度41条,使74户企业为职工补发拖欠工资
654万元、 45户企业为12000名职工补交养老金286万元、67户企业为9786名职工补交失
业保险金37万元; 为356户企业的8808名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帮助36户企业建立了
符合劳动法规的企业制度。

(办公室)

职工调剂工作
潍坊市贯彻落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进一步简政放权,市
政府下发了潍政发[1993]14号“批转市劳动局关于贯彻落实《条例》,转变职能,强
化服务意见的通知”,对企业之间职工流动管理办法作了新的规定,即:“在同一县市
区范围内相同所有制企业之间固定职工流动,由企业直接联系办理调动手续,其他职工
流动仍按现行规定办理。”根据这一规定,劳动部门把同一县市区内的固定工流动,下
放了调动审批权限,由企业自行办理,并在办理职工流动手续过程中,本着简政放权,
简化手续, 强化服务,提高效率的原则,努力为企业和职工服务。自1991-1994年,全
市共调配工人16156人,解决了企业用工之需,消除了职工的后顾之忧。

(劳力科)

劳动保险事业
1991年,潍坊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被评为山东省社会保险工作先进单位。1992年
1月1日, 开始实行职工退休费用全市统筹;5月,开始实行城镇户口临时工社会养老保
险, 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1993年1月1日,全部统筹单位中的固定职工、 城镇
户口临时工, 开始实行个人缴费;7月,潍城区开始试行职工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
1994年1月1日,《潍坊市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开始实施,养老保险的范围扩大
到城镇县以下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实现一体化,同时,实
行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 养老金开始与社会平均工资、 职工缴费工资的高低和缴费年
限的长短直接挂钩; 2月,诸城市开始实施工伤保险办法; 5月,职工退休费用社会发
放开始在诸城试行。到1994年底,全市参加养老保险的在职职工416355人,离退休职工
70073名。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大发展
1991年,潍坊市共有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简称劳服企业)160家,产值1.6亿元,利润
1800万元, 安置3004人。截至1994年底,全市劳服企业发展到233家,其中,股份合作
制企业5家,企业集团1家,三资企业2家,创汇企业4家 (创汇产品14种,年创汇额3000
多万元)。拥有固定资产6437万元,累计完成产值经营额8.5亿元,实现利税7903万元,
上交税金2913万元。1991-1994年,共安置城镇待业青年及企业富余职工11310人。1991
年2月,全市有6家劳服企业产品获山东省“劳动杯”优秀产品, 1家企业产品获“省优”
产品称号。1992年3月,全市有2家劳服企业获山东省“明星企业” 荣誉称号。1992年6
月, 潍坊市劳动服务公司成立全市首家市直劳服企业--潍坊市劳动服务实业公司。
1994年4月, 值庆祝劳动就业服务事业创立十五周年之际,全市共有28家劳服企业分别
被评为省、市级先进劳服企业。 1994年7月,在北京举办的全国劳服企业15年产品成果
展上,潍坊市共组织了5个县市区的劳服企业4个系列23种产品参展,并获得了二等奖。

(史大伟)

劳动力市场的培育和发展
潍坊市劳动力市场建设,以促进就业和满足社会需求为目标,以职业介绍机构为龙
头,与就业训练、失业保险、生产自救等融为一体,劳动合同鉴证和养老保险等工作定
期现场办公,实行“一条龙”服务。全市共有职业介绍(中心) 所14处, 配备了专职工
作人员80余名。 几年来,全市求职登记达100万人次,单位用工登记达12000余户, 开
办各种类型的劳动力市场洽谈活动1000多场次, 通过劳动力市场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
45198人, 农村富余劳动力40万人次,从而使全市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得到了较合理的开
发利用。

劳务输出
为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潍坊市先后在北京、上海、天津、东营、青岛、威海等地
建立劳务输出基地14处,输出农村剩余劳动力60多万人次,劳务总收入24亿元。临朐县、
诸城市、昌乐县、高密市还专门设立劳务输出公司,分工专人抓劳务输出工作,进行有
组织、有计划、有规模的劳务输出。

(孙友欣)

劳动工资计划统计
1994年劳动工资计划统计工作建立健全了工资总额的宏观运行机制,全面实行了工
资总额弹性计划。认真执行《工资基金使用手册》制度,严格了工资基金管理。搞好了
城乡劳动力统筹工作。1994年度,全市共审批农民合同制工人7300余人,市直单位共审
批计划内临时工4681人,安置转业退伍军人1900余人,其中城镇退伍军人1114人。搞好
了统计信息工作。严把报表质量关,及时提供了统计分析报告。1994年,市劳动局被评
为全省劳动统计工作先进单位。

(计划科)

工资总额的宏观调控
1994年,潍坊市企业工资工作,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围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业工资总额的宏观调控,指导企业搞好内部分配。
1994年, 全市地方属企业职工平均人数470708人, 实发工资总额17.3亿元,人均
3675元,人均较1993年增长26%,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2%。(均为年快报数)
一、加强企业工资总额的分级分类调控。1994年,全市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1032户,
职工341912人,分别占全市企业总户数和总人数的52%和72%。自主确定工资总额试点的
企业111户,职工51314人,分别占全市企业总户数的6%和总人数的11%。
二、继续在企业推行岗位技能工资制。截止1994年底,全市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
企业共32户, 职工47257人,分别占全市企业总户数及职工总人数的2%和10%。
三、根据省劳动厅、财政厅鲁劳发[1994]60号文件规定,对全市46万企业职工调
整了图书补助费,洗理费和交通补贴标准,共月增资额1196万元,人均月增资26元。
四、 调整企业职工技能工资参考标准。 截至1994年底, 全市共有1934户企业,
356919名职工调整了技能工资标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职工的关怀,调动了职工的
生产积极性。

(工资科)

职业技术培训
1994年, 全市在职培训工作有了较快发展, 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截至1994年底,
全市累计培训各类技术工人15万人, 有280多个单位的近10万人参加了考工晋级, 有6
万多人获得技术等级证书,有1989人获得技师证书,有16人获得高级技师证书, 有5万
多人参加了各类技术比赛,在全省技术工人技能比赛中,名列前茅。1994年全市社会性
培训项目中,烹调师和美发师培训获得好成绩,共有近8000人获得资格证书。

技工学校工作
到1994年底, 全市技工学校已发展到25所,占地面积14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达
38万平方米,教职工4527人。开设了车工、钳工、电工、电子、纺织、服务等45个工种
专业。1994年共招生7372人,毕业生4848人。全市19所技校参加了劳动部和省劳动厅组
织的技工学校评估工作,潍坊电校、诸城市技校被评为全国重点技工学校;潍坊电力技
校、 潍坊一轻技校、潍坊市劳动局第一技校、潍坊市纺织技校、 诸城市技校、青州市
技校等6所技校被评为省部级重点技工学校, 其数量在全省名列第一。为满足学生实习
需要和弥补办学经费的不足, 全市技校已办起了65家校办企业。 1994年,全市技工学
校校办企业创产值1.1亿元,实现利税600万元。

职业安全卫生监察
潍坊市1994年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工作,强化综合管理和监察职能,各类伤亡事故起
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比1993年分别下降了20.5%、1.65%和21.03%。
一、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确定“企业负责、行
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新的安全管理体制和劳动部门综合管理安全生产职能。
市政府办公室以潍政办[1994]15号文明确规定潍坊市劳动局负责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
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行使国家安全监察职权,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由市劳动局请示市
政府决定。1994年,召开了两次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为了认真
贯彻省政府安全生产紧急电话会议精神,市政府以潍政发[1994]28号文印发《潍坊市
199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二、强化专业监察。按照省劳动厅要求,对全市17家取得起重机械(电梯)安装维修
安全认可证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 1994年审批安装维修开工手续113台。为确保建设项
目“三同时”工作质量,按劳动部规定,设计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职业安全卫生专篇
内容审查表》、《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专题报告初步验收表》和《竣工验收表》,并
对市直11个建设项目进行了审查验收。
三、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5月份组织了第四次安全生产周活动,通过报刊、
广播、 电视等广造了安全生产声势。7月份市劳动局举办了全市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学习
班。
四、组织安全大检查。先后组织了冬春安全生产、排查重大事故隐患、夏季“四防”、
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周五次全市性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了化工、冶金、建筑、交通及
乡镇企业等行业的安全生产。根据省统一部署,市劳动局会同公安、建委、乡企局、工
会等单位开展了建筑安全、三资企业、公共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烟花爆竹等四次专
项安全生产检查,消除了大量事故隐患。

(安全科)

劳动条件分级及特种设备的监测检验
从1992年开始, 潍坊市劳动安全监测站开展了劳动条件分级试点工作。 到1994年
底, 对全市100个岗位近3000人进行了生产性粉尘危害程度分级;对52个岗位近1000人
进行了毒物作业分级; 对54个岗位近3000人进行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对23个岗位的
400人进行了高温作业分级。
截止1994年底, 潍坊市共有各类特种设备2000多台,其中起重机926台,电梯461
台, 厂内机动车辆926部。 潍坊市劳动安全检测站共检验起重机2895台次, 检验电梯
1000台次,检验厂内机动车辆7108台次,保证了全市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监测站)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
潍坊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成立于1984年8月, 主要承担在用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
和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工作。1993年通过省劳动厅组织的资格认可,取
得了劳动部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许可证,是全市唯一取得检验许可证的合法检验单
位。 自1991年以来, 共检验锅炉936台,压力容器663台,液化石油气钢瓶2.98万只,
液化石油气槽车137部, 监检锅炉1598台, 压力容器4548台, 液化石油气钢瓶37.54
万只。通过检验,排除了事故隐患,保证了设备安全运行。

(锅检所)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1993年8月,国家劳动部颁发了换发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通知,潍坊市从8月开始
到12月止, 共换发了新操作证19262个,其中电工7961个,焊工5200个,起重工2725个,
厂内驾驶2225个, 建筑登高1151个。1994年全市培训了特种作业人员3846人, 其中电
工1481人,焊工997人,起重工480人,厂内驾驶425人,建筑登高463人。几年来,累计
培训特种作业人员42165人,培训厂长经理3157人,矿长556人,安全员548人。

(安全教育中心)

劳动合同鉴证与管理
为了强化劳动合同意识,消除劳动合同争议隐患,1989年潍坊市劳动局会同财政、
物价等部门联合下发了《潍坊市劳动合同鉴证暂行办法》,从此,这项工作在全市普遍
展开,当年鉴证劳动合同达15万份,并在鉴证过程中采取“六个结合”,推动了鉴证工
作的开展。潍坊劳动合同鉴证工作在全国、全省仲裁会议上做了介绍,得到国家和省厅
的推广。近几年鉴证工作由单纯对合同制工人劳动合同鉴证,发展到包含所有经济成份、
所有用工形式的合同鉴证。截止1994年底,全市鉴证各类劳动合同达50.75万份。 同时,
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潍坊市在全省率先推行了劳动合同“一条龙”管理办法,即把劳
动合同的签订、鉴证、转移、缴纳“两金”等纳入规范化管理,从而进一步强化了劳动
合同管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1987年,全市成立了各级仲裁机构。至1994年底,共受理和依法审理各类劳动争议
案件448件, 其中运用仲裁程序调解处理383件, 依法仲裁裁决50余件, 结案率达到
96.67%。 不服裁决上诉法院6件,占案件总数的12%。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1件。在
所有案件中企业胜诉172件, 职工胜诉195件, 双方部分胜诉66件,分别占全部案件的
39.72%、 45.03%和15.24%。 另外,各级仲裁机构通过案外调解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
380件, 占立案总数的87.76%。各企业调解组织调处劳动争议970件,依法保护了劳动
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稳定。
1992年,山东省劳动局,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试行仲裁员、仲
裁庭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下发后, 潍坊市首先在部分有条件的县市区进行了试点,
然后在积累经验,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国务院1993年117号令颁布后,仲裁员、
仲裁庭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全市各县市区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均实行仲裁员、 仲裁
庭制度。 截止1994底,已建立仲裁庭13个,其中,6个县市区解决了开庭场所,办案设
施有了较大改善。同时,大力加强仲裁员队伍的建设,先后选拔推荐74名同志参加了省
劳动厅仲裁员资格培训班,并全部获得了仲裁员资格证书。据统计,全市已配备专职仲
裁员26名,兼职仲裁员48名,使劳动争议仲裁工作逐步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

(潍劳仲)